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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楚简别释

陈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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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发现的战国楚简,有几批内容是当时流传的文化典籍。郭店楚简是其中最先公布的一批[i]。由于往往可以同传世古书相对照,楚国文字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从而迎刃而解。例如,“能”上从“羽”之字,过去有不少猜测,现在能够确认读作“一”[ii]。同样是最先见于《鄂君启节》的另一个字,也有多种说法,今天可以有把握地读作“戚”[iii]。当然,这决不意味着郭店简的释读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实际上,这批竹简的正确辨读是一件非常艰巨的工作。经过整理者的数年努力,加上裘锡圭先生的审订,已在这方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有待进一步推敲问题也还有不少。我们在研读竹简图版和释文、注释中,产生了一些想法。现将其中有关释字、断句的部分内容梳理如次。为便于排版,简文尽可能用通行字写出,某些没有通行字的则以在括号中补充说明的办法表示。一、僕(樸)唯(虽)占(从女)《老子》甲一八

上引简文第三字原释“妻”,认作“微”字的假借。这个字的上部与楚简中的“占”相同[iv],也可能是一个从女占声,即占(从女)字。《说文》:“占(从女),小弱也。”与简本相当的传世本《老子》三十二章此句作“樸虽小”,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乙本作“樸唯(虽)小”。释“占(女)”在意义上正相对应。

二、以逾甘露《老子》甲一九

注[四八]云:逾,“帛书本作‘俞’,整理者认为:‘俞,疑读为揄或输’。可从。”帛书老子中的“俞”,高明先生认为当借为“雨”[v]。郭店简老子甲中的“逾”,刘信芳先生认为读如“霣”[vi]。我们知道,《鄂君启节·舟节》中“逾”表示与“上”相反的航行过程,大致是“下”的意思[vii]。我们还曾对《国语·吴语》的一段记载作过讨论,得知其中“亦令右军衔枚踰江五里以须”的“踰”(“逾”字异体)也是指沿江而下[viii]。然则,老子甲中的“逾”字可以直接训为“下”,适与传世本“以降甘露”的“降”对应。

三、持与亡孰病《老子》甲三六

持,注七三云:“从‘贝’‘之’声,与‘得’音近通假。”与简本相当的传世本老子四十四章及帛书甲本此句作“得与亡孰病”,整理者将此字看作“得”字假借恐与此有关。实则这个字更有可能释为“寺”、“持”。“持”有与“得”相近、与“亡”相反的意思。《诗·凫鹥》序“能持盈守成”,孔颖达疏云:“执而不释谓之持,主而不失谓之守。”《吕氏春秋·至忠》“持千岁之寿”,高诱注云:“持犹得也。”

四、则民有欺心《缁衣》二四

“欺”字上为“其”,下为“子”,原未释。这个字大概从“其”得声,读作“欺”。传世本《缁衣》此句作“则民有遯心”,郑玄注云:“遯,逃也。”遯另有“欺”的含义。《广雅·释诂二》:“遁,欺也。”王念孙疏证云:“贾子《过秦篇》云:‘奸伪并起,而上下相遁。’《淮南子·脩务训》‘审于形者,不可遯以状’高诱注云‘遯,欺也。’遯与遁同”。《缁衣》云:“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意思可能是说拿政令、刑罚压制民众,民众会拿欺谩来对付。这与郑玄注有异。

五、而亟以行《缁衣》三二

亟,注[八一]云:“亘(下从止),其上部为《说文》‘恒’之古文,疑读作‘恒’。”在楚简中,“亟”字往往写作“亘”。老子甲“至虚,亘也”,注[五七]云:“亘,各本均作‘極’。简文‘恒’……与‘亟’字形近易混。”老子乙“莫智其亘”,注[三]复云:亘,“今本作‘極’。从此章用韵看,当以作‘極’为是。”这处简文恐亦是“亟”字。今本缁衣此句作“而禁人以行”。郑玄注:“禁,犹谨也。”从“亟”得声之字有“亟(从忄)”。《说文》:“亟(从忄),急性也。从心,亟声。一曰谨重貌。”字义与“禁”相关。又“禁”有“忌”的意思,而从“亟”得声的“極”与“忌”在古书中屡见通假[ix]。

六、私惠不坏(怀)德《缁衣》41

“德”上一字疑是“坏”之异构或讹体。读作“怀”。今本《缁衣》作“私惠不归德”,郑玄注云:“归或为怀。”

七、亟称其君之恶者《鲁穆公问子思》1~2、3、5等

先秦古书有“亟(或極)称”、“亟(或極)言”的用例。《谷梁传》文公十三年:“大室屋坏。……極称之,志不敏也。”《孟子·离娄下》:“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孙奭疏解“亟称”为“数数称道”。《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宋华费遂生华貙、华多僚、华登。貙为少司马,多僚为御士,与貙相恶,乃谮诸公曰:‘貙将纳亡人。’亟言之。”孔颖达疏云:“服虔云:‘亟,疾也。疾言之,欲使信。’则服虔读为亟也。或当为亟,亟,数也,数言之。”依此,简文“亟称”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屡次称述”,一是“急切指出”。后一种可能性似更大。“亟”字释文原读“恒”。“恒”训“常”,常常指出君主的过失,语义似不如读“亟”。又先秦古书似不见“亟称”用例。

八、辩天人之分《穷达以时》一

“辩”字,在包山简中已多次出现,学者曾提出一些推测,但于文义似难完全说通[x]。裘锡圭先生在审订按语中指出:“此字似当读为‘察’。”[xi]以此解释郭店简以及包山简,都很顺畅。不过,这个字的写法与《古文四声韵》卷三、卷四所引《古老子》“辨”及“辩”字近似,也许可以释为“辩”或“辨”。辩、辨并有辨别、治理的意思,与“察”的字义极为相近。

九、孙叔敖三射亟(从阝,期)思少司马《穷达以时》八

亟(从阝),原读“亘(从阝)”。楚地有期思。“亟”字上古音在职部,“期”字上古音在“之”部[xii],读音相近。《山海经·海内东经》:“汝水出天息山,在梁勉乡西南,入淮極西北,一曰淮在期思北。”疑“西”为“思”字之误,“極西”实即“期思”。这是“期思”曾写作“亟思”的间接证据。孙叔敖与期思有密切关系。《荀子·非相》云“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也”。《吕氏春秋·赞能》及东汉延熹三年所立《楚相孙叔敖碑》亦有此说[xiii]。又《淮南子·人间训》云:“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庄王知其可以为令尹也。”简文所载与此恐有某些联系。

十、思不清不辩《五行》一

清则辩,辩则安。《五行》一二~一三

“辩”,说见八。

十一、穷以不均《唐虞之道》二

“穷以”合文,释文以为“身穷”。“以”有所谓承接连词的用法,与“而”同[xiv]。简文随后一句作“囗而弗利”,上下正相对应。“均”疑读为“憌”,《说文》:“忧也。”《战国策·赵策二》和《淮南子·诠言训》都有“穷而不忧”的说法,可比照。

十二、穷(躬)仁歖(矣)才(从匕,哉)《唐虞之道》三

注[六]裘锡圭先生按语云:“‘才(从匕)’从‘才’声。疑当属下句,似有始义。‘歖’当读为‘矣’,下同。此二字上古音极近。‘仁歖(矣)’上‘穷’字疑当属上句。”所云“‘才(从匕)’从‘才’声”、“歖’当读为‘矣’”,均可从。疑“才(从匕)”应读为“哉”。“矣哉”连言,为古书所习见。如《易·系辞上》“盛德大业至矣哉”,《礼记·杂记下》“由文矣哉”,《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尚矣哉”,皆是。

十三、孝之杀《唐虞之道》七

杀,释文隶定为“方(下从虫)”,读为“方”。实则此即“杀”字异构,见《说文》“杀”字古文、《汗简》所引《尚书》以及《古文四声韵》卷5所引《崔希裕纂古》“杀”字等[xv]。“杀”有衰减的意思。《礼记·文王世子》“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同书《祭统》“此之谓亲疏之杀也”;同书《丧服》“恩之杀也”;《荀子·礼论》“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均是其例。

十四、……礼,畏(夔)守乐《唐虞之道》十二

十号简中段、下段及十二号简,都是讲述虞舜时代的大臣。释文已经指出的有禹、益、后稷、皋陶。“畏守乐”位于“后稷”之后,“皋陶”之前,“守乐”与其他四人所司无关,所云当另是一人一事。春秋时的夔国,《公羊传》僖公二十六年记作“隗”,《史记·楚世家》索隐引谯周语作“归”。古书中“畏”、“鬼”相通,而从“鬼”之字复与“归”字通假[xvi]。读“畏”为“夔”应无问题。《大戴礼记·五帝德》记云:“宰我曰:‘请问帝舜。’孔子曰:‘蟜牛之孙,瞽叟之子也,曰重华。……使禹敷土,言名山川,以和于民;使后稷播种,务勤嘉谷,以作饮食;羲和掌历,敬授民时;使益行火,以辟山莱;伯夷主礼,以节天下;夔作乐,以歌籥舞,和以钟鼓;皋陶作士,忠信疏通,知民之情;契作司徒,教民孝友,敬政率经。’”所述与简文大致相当。进而可知“礼”上残损的文字应同伯夷有关,“礼”、“畏”之间应断读。

十五、不皇(忘)生《忠信之道》三

第二字,注[五]裘锡圭先生按云:“疑是‘皇’之别体,读为‘诳’,‘诳生’与下文‘背死’为对文。”裘先生释为“皇”字,可从。《礼记·经解》有“倍死忘生”的说法。“忘”、“皇”古音均在阳部[xvii],或可通假。疑“不皇生”应读作“不忘生”,与下文“不倍死”相对。

十六、此大忠不兑《忠信之道》四

此口惠而实弗从《忠信之道》五

二“此”字,释文均属上读,作“夫此之谓此”和“忠信之谓此”。古书中似不见“……之谓此”的句式,却有以“之谓”结句的例证。如《左传》成公十六年“《周书》曰‘惟命不于常’,有德之谓”;同书昭公三十年“礼也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谓”;《国语·晋语八》“自今之谓”。由此看来,在“谓”字下断句比较合理。在另一方面,古书中常见以“此”起句的情形。《庄子·则阳》云“此物之所有”;《墨子·非命中》云“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变政而民易教”,似与简文句型略同。

十七、故君子不贵辟(僻)物而贵与民有同也《成之闻之》一六~一七

辟,原释“庶”,似不确。其字与《汗简》“人”部引《尚书》、“辟”部引《义云章》中的“辟”字大致相同[xviii],应释为“辟”,读为“僻”,意为偏远。《伪尚书·旅獒》云:“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犬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兽,不育于国。不宝远物,則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迩人安。”《老子》三章云:“不贵难得之货”。这里的“异物”、“远物”、“难得之物”,约与“僻物”相当。

十八、天降大常《成之闻之》三十一

第二字释文隶作“夂(从止)”,无说。《古文四声韵》卷一引《义云章》“降”字正作此形,故当释为“降”。古书常见“天降”某某的说法。如《尚书·大诰》“天降威”,《诗经·大雅·荡》“天降滔德”,《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天降祸于周”,等等。

十九、君子簜席之上让而受幼《成之闻之》三四

“受”字的“舟”形较之楚文字中习见者简略,释“受”似问题不大。“幼”从“幽”从“子”。“幼”、“幽”古音同在幽部影纽[xix],度之音义,恐当读为“幼”。又本句与下句相对,“幼”正与“贱”相当。《礼记·坊记》云:“觞酒豆肉让而受恶,民犹犯齿;衽席之上让而坐下,民犹犯贵;朝廷之位让而就贱,民犹犯君。”与简书意义相关。

二十、小人不逞人于刃(恩)《成之闻之》三四~三五

“逞”,原从“呈”从“纟”。注[三○]裘锡圭先生按疑“当读为‘逞’”。应是。裘先生又云:“‘刃’疑当读为‘仁’。此文之意盖谓小人不求在仁义方面胜过人,君子不求在礼仪方面胜过人。”这当然是比较合理的解释。不过,在二七条所揭简文中,“刃”当读为“恩”。考虑到那段简文所在的《六德》与《成之闻之》字体和竹简形制相同,本条“刃”读为“恩”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如然,简书这段话大致是说:小人不以恩情而对他人逞强,君子不以礼仪而对他人逞强。

二一、用身之弁者《性自命出》四三

注[四二]云:“弁,疑当读为‘变’。”“弁”有急、疾之意。《礼记·玉藻》“弁行”,《释文》云:“弁,急也。”《汉书·王莽传下》“余甚弁焉”,颜师古注云:“弁,疾也。”包山简239~241号“疾弁”,即指病情紧急。简书于此用了五个排比句。另外四句是:用心之躁者,用智之疾者,用情之至者,用力之尽者。把“弁”解作“急”,正好与之相应。

二二、……[教]者,有学者《六德》九

注[九]裘锡圭先生按云:“此处所言之职,依次为夫妇之职、君臣之职、父子之职,参看下文自明。言父子之职的文字中,关键的二字尚不能确识,待考。”讲父子之职的二字,前一字即讲父职者存有下半,后一字即讲子职者则笔迹清晰,可以据此并结合古书的有关记述作些推测。讲子职的字,大致轮廓很象是简书中多次出现的“学”字,只是上部右侧有所简省。这与一九条所论“受”字的情形类似。讲父职的字,所存部分的左侧为“子”,右侧似为“攴”的下半,《语丛一》四三的“教”字及六一的“教学”合文下部与此相同,因而很可能是“教”字。教、学作为父子之职,与率人、从人作为夫妇之职,使人、事人作为君臣之职,似乎正好相当。古书中也存有父教子学的记述,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父慈而教”,《国语·齐语》“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孟子·离娄上》说:“君子之不教子”,“古者易子而教之”,是与上述相反的见解。然体味文义,似也从反面证实了父教子学情形的存在。

二三、虽在草茅之中《六德》一二

第三、四字,原释“山岳”,“岳”字下加注问号,表示是一种推测。楚文字中的“山”字或“山”旁,在竖笔与弧笔相交处都着意添描,近乎三角形。《语丛四》二二的“山”字及《六德》二四的“岳(狱)”字即是其例。简文第三字及第四字的下部并非如此,其实是“屮”字。试拿楚文字中的从“屮”或“艸”的字相比较[xx],即可看出。《说文》:屮,“古文或以为艸字。”因而,简文这二字可释为“艸(草)”和“茆”。“茆”通“茅”[xxi]。故简文可读为“草茅”。

二四、能(一)与之齐,终身弗改之矣《六德》一九

《礼记·郊特牲》一段话与简书略同。其云:“信,事人也;信,妇德也。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楚文字中的“能(从羽)”字,由于同传世古书的对读,可以确知读作“一”[xxii]。简文“能”字与《郊特牲》“壹”字相当,如果不是脱写上部“羽”形的话,就应当是“能(从羽)”字的假借。

二五、是故夫死有主,终身不嫁《六德》一九~二○

末字注[一三]裘锡圭先生按语读为“变”。此字与楚文字中常见的“家”字近似[xxiii],也许是“家”的变体。简书这句话紧接在二四条之后,亦与上引《礼记·郊特牲》的记述相关。故应读为“嫁”。上引《礼记·郊特牲》后面还说:“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似即“夫死有主”所指。

二六、六者各行其职而岳(狱)言(从大)亡由作也《六德》二三、二四

此六者各行其职而岳(狱)言(从大)蔑由亡〈作〉也《六德》三五、三六

可以断岳(狱)《六德》四二

然后可以断岳(狱)《六德》四三

是以其断岳(狱)速《六德》四四

上举“岳”字,皆从“犬”从“山”,疑是“岳(繁体作嶽)”字别体,借作“狱”。如然,一、二两句可初步解释为六者各行其职则讼狱就没有发生的基础。而在三、四、五句中,此字接在“断”字之后,释为“岳”、读为“狱”至顺。

二七、门内之治恩弇宜(义),门外之治宜(义)斩恩。《六德》三○~三一

二“恩”字,原并作“纫”。注[二二]裘锡圭先生按疑“纫”当读为“仁”。《礼记·丧服四制》云:“内门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断恩。”与简书基本相同。在上古音中,“纫”属文部,“恩”属真部[xxiv],彼此为旁转关系,故可通假。

二八、礼不同、不奉(丰)、不杀《语丛一》一○三

释文原作“礼不同,不害不妨”。第五字实从“宀”从“奉”,当即“奉”字异构。第七字为“杀”,说见十三。《礼记·礼器》引孔子语云:“礼不同、不丰、不杀”。同书《礼运》也有大致相同的话。简书“奉”字应即“丰”字假借。

二九、爱亲则其杀爱人《语丛三》四○

“杀”字之释,已见十三。这句简文的意思亦与《唐虞之道》七“孝之杀爱天下之民”略同。

三○、思亡彊(疆),思亡其(期),思亡牙(从幺,邪)《语丛三》四八

《诗·鲁公·駉》四章各有一个三字句,分别作“思无疆”、“思无期”、“思无斁”、“思无邪”。简文应即摘取一、二、四句而成。

三一、志于道,豦(据)于德,依于仁,遊于埶(艺)《语丛三》五○~五一

《论语·述而》引孔子语云:“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遊于艺。”简书所记相同。其中第四字、第七字不易辨识。对照《论语·述而》看,第四字从“虍”,应是“豦”字,读为“据”;第七字从“厂”从二人正面并立,似乎是“依”字异构。

(附记:1、本文草成后,读到《郭店老子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王博先生《荆门郭店竹简与先秦儒家经学》的导言,知王先生已将拙文三一所述一段简文读出。2、《郭店老子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丁原植先生《郭店竹简老子释析与研究》等书承颜世铉先生自台北惠赠,特此志謝。)

[i]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本文凡引此书不注书名。

[ii]看126页注[一一],152页注[一七]。

[iii]参看152页注[一五]。

[iv]参看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281~283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v]《帛书老子校注》399页,中华书局1996年。

[vi]《郭店〈老子〉读后记》,转引自丁原植《郭店竹简〈老子〉释析与研究》119页,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1998年。

[vii]参看拙文《〈鄂君启节〉之“鄂”地探讨》,《江汉考古》1996年2期。

[viii]《楚东国地理研究》224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

[ix]高亨《古字通假会典》381页,齐鲁书社1989年7月。

[x]有关说法可参看胡平生:《说包山楚简的“業(从言)》,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中国语言及文学系:《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1997年。

[xi] 145页注[一]。

[xii]参看唐作藩《上古音手册》,54、100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

[xiii]碑文见洪适《隶释》卷三。

[xiv]参看杨树达《词诠》354页,中华书局1954年。

[xv]参看黄锡全《汗简注释》466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

[xvi]《古字通假会典》499~501页。另《尔雅·释训》云“鬼之为言归也”,似即用声训。

[xvii]《上古音手册》51、133页。

[xviii]《古文四声韵》卷五亦录有相同出处的字形。

[xix]《上古音手册》,158、159页。

[xx]《楚系简帛文字编》52~71页。郭店简中亦有这类例证,如《老子》乙的“若”、“笑”,《唐虞之道》一六的“草茅”合文。

[xxi]参看《古字通假会典》752页。

[xxii]看注2。

[xxiii]《楚系简帛文字编》,600~601页。

[xxiv]《上古音手册》11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