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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来明 赵雨薇:明代商人文学形象的嬗变

清明上河图里的商铺和商人

中华文明长期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由此在历史上形成了“重本抑末”“重农抑商”的观念。即使到清朝纂修《大清会典》,编者也仍然感叹说:“崇本抑末,载诸会典,著为常经,由来已久。”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阶层划分,“士农工商”四民之中,近代以前“商”始终居于末流。尽管有司马迁《史记》专列《货殖列传》以记述其人其事,也曾出现像弦高那样“效谋全郑国”“虚心贵无名”,品行值得称赞的商人,然而总体而言,对这一群体负面评价不少。《诗经·卫风》中的氓“二三其德”,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小商人。白居易《琵琶行》中有“商人重利轻别离”的词句。李益《江南曲》有“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的感叹。元稹《估客乐》说估客“求名有所避,求利无不营。伙伴相勒缚,卖假莫卖诚”,看到的也是商人逐利薄义的一面。明代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直接为商人贴上“小人”的标签:“小人率多商贩,君子资于官禄。”可见在中国传统士人的认知中,商人已经被作为“重利轻义”的化身。

然而观念上的贬斥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宋元以后,尤其到了明代中晚期,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商业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比重大大增加。即便是地处西南偏远的四川西昌地区,在万历年间著名地理学家王士性笔下也是一派兴兴盛景,“苏杭新织种种文绮,吴中贵介未披,而彼处先得”,“山珍海错,咸获先尝”,而这一切,又都是出于商业利益的驱动,“钱神所聚,无胫而至,穷荒成市,沙碛如春”。士人从商或者商人崇儒,也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袁宏道说万历时期的徽商“竞习为诗歌”,不能作诗者也多有收藏图书、古玩的风雅之好。商人在经济领域的影响日益扩大,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渐明显。

商业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思想文化上的变革,启蒙思潮的兴起将被宋明理学牢牢笼罩的社会撕开了一条口子。无论是王阳明的“心学”,李贽的“童心说”,汤显祖的“唯情说”,还是袁宏道的“性灵说”,都肯定物欲,高扬“重情”旗帜。明代中后期市民文学的兴起,更是为现代了解商人的多重面相打开了一扇窗口。在这一时期的文学世界中,作为四民之末的商人,体现出了与“重利”不同的“重情”“重义”一面。冯梦龙的“三言”(《醒世恒言》《警世通言》《喻世明言》)有接近二分之一的篇目涉及商人生活和经商活动,凌濛初的“二拍”(《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也有近20篇小说围绕商人展开。这些作品中的商人尽管仍过着“百尺竿头五两斜,此生何处不为家”的生活,其中也不乏奸猾狡诈的不仁商贾,然而也有许多是符合儒家传统“士”品格的商人。

虽然包含有艺术再造和想象的成分,以“三言”“二拍”为代表的晚明市民文学展现的城市生活图景仍有很强的现实性,对商人生活的描写就是其中之一。像《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卖油郎秦重,就是一个带有农民质朴善良性格的小商人。秦重对一个出身社会底层的女子莘瑶琴有着朴实纯洁的感情,与纨绔子弟吴八的暴行形成鲜明对比,莘瑶琴说秦重“又忠厚,又老实,又且知情、识趣”。秦重兼具士、商双重特征,他用真情改变了莘瑶琴本要委身世家公子的攀附之心,让其发出了“布衣蔬食,死而无怨”的感叹,可谓秦重亦“重情”。《吕大郎还金完骨肉》中的布商吕玉在厕所拾到二百两银子,“忙到坑厕左近伺候,只等有人来抓寻,就将原物还他”,一等就是一整天。后来在南宿州遇见失主,将其陪送至扬州,又将银子还给失主。他的善行不仅帮助别人渡过了难关,而且也为自己找回了失散多年的骨肉。《施润泽滩阙遇友》中的纺绸卖绸的小商人施复拾到了六两多银子,想到失主可能会“卖身鬻子”或“丢了性命”,便在原地苦等半日,将银子还给失主。失主朱恩和施润泽因重情义而结缘,并互助互济,这个故事也很有劝诫意义。

与儒家传统的“仁”“义”等观念相比,“情”更能反映日常生活中的人性特点。中晚明深受启蒙思潮影响的文士,面对日益勃兴的城市生活和商业活动,突破“商人重利轻别离”观念,开始在文学作品中展现商人“重情”“重义”一面。从“重利薄情”到“重情重义”,对商人的传统认识形成了冲击,同时也反映了环境的改变、时代的变迁。明代中后期江南地区商业活动兴盛,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促进了士商之间新关系的形成,客观上为文学作品中“重情”“重义”商人形象提供了叙述空间。
明代中后期“士商互动”日渐紧密。对生活在城市之中的文士而言,他们长期盘桓混杂于市井众生之间,有更多机会与形形色色的商人近距离接触,久而久之受都市文化和市民意识的浸染渐深,生活方式、人生态度、价值观念、审美趣味都开始产生变化。以李梦阳为例,他的《空同集》中就保留有很多自己和汪昂、余存修、王现等商人交游的文字记载。在为鲍弼撰写的《梅山先生墓志铭》中,李梦阳还详细记述了自己与鲍弼谈笑不拘、亲密无间的情景,在听闻鲍弼去世之后,自己“绕楹徘徨”的深刻悼念之情,足见友情之深。

明代中后期的“士商合流”现象,也使士、商的传统界限逐渐变得模糊,士人经商也不再是会玷污个人清白的行径,不少文人墨客投入到文化商业活动中来,参与文学创作的同时也参与贩书刻书的经营。商对士产生很大影响,士也逐渐改变了轻商思想。这种变化使得士、商之间原本不可逾越的偏见鸿沟得以弥合,文士看待商贾不再只是用高高在上的眼光俯视和批判其唯利是图,而是开始切入商贾的日常生活,描写他们的喜怒哀乐,知晓他们的美丑善恶,商人形象塑造由简单到丰满、由谴责到中性甚至到称颂,从“人性”的角度还原了一直以来在“商贾”形象中缺位的“重情重义”品质,赞扬和肯定人性中的美德,鞭笞和否定人性中的恶性,将他们的形象真实客观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体现了时代特色。

虽然明代还不可能彻底打破“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结构,扭转传统的士贵商贱思想,但从早期单一的“重利轻义”扁平形人物,到出现越来越多展现“重情重义”的多样风范,使得商人的形象更立体,既丰富了文学史,也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突破了宋明理学的禁锢,逐步开始重视人性的平等及人的复杂性,具有进步意义。


本文来源:

《学习时报》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