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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我中心从2016年开始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现将具体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申请者在2015年11月17日—12月31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

三、提交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寄送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

(二)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三)《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四)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五)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六)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七)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材料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魏荣华收,邮编:430072,联系电话:027-68753821。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6年1月6日。

四、资格审查。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心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中心将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五、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基本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除外语水平考试:

1、以第一作者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ESI高水平论文,且以第一作者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

3、文章被人文社科中文期刊收录(《中国社会科学》、国内其他权威期刊、《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4、毕业于QS或U.S. News and World Report排名前400名的境外高校硕士生。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表,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外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确定候选人。中心将组成专家考核组,专家考核组由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参考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最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经过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中心网站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七、现场确认。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由三部分组成:

1、外语水平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2、学术素养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时间为90分钟,内容涉及三个方面:(1)古文或外文文献解读能力;(2)拟报考学科内某一问题的学术前沿分析;(3)博士学习期间研究计划简述。

3、创新潜质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全部考核分为外语水平、学术素养(笔试)、创新潜质(面试)三部分组成,具体时间安排按照学校和中心相关通知执行。

(二)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方式是:学术素养(占40%)+外语水平(占30%)+创新潜质(30%)。

(三)其他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

九、初录人选审定及公示

(一)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根据综合考核总评成绩遴选出的初录名单,经过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