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心概况
中心学者
学术动态
项目简介
学者文章
学术会议
人才培养
中心简报
人文论丛
数字资源
媒体传真
 
  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招生信息  
  培养信息  
  学位信息  
  常用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正文
  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0-2021学年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评选实施细则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产出更多创新性研究成果,为学术职业发展奠定更坚实的研究基础,培养世界一流人才,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7]42号)文件精神,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优秀博士研究生中开展延期资助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实施细则。

一、参评范围与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评奖年度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正常学制内、取得博士学籍1年后的全日制在校生(含硕博连读生)可申请延期资助,鼓励高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优先支持出国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申请。

二、资助额度

获批延期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最长延期资助年限为一年,享受与学制内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住宿、医疗等待遇,继续参与各类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助学金发放与资助方式按照当年学校规定执行。

三、评审程序及办法

中心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或副主任任组长,各博士生导师任小组成员的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余来明

成员:曾 晖、聂长顺、欧阳祯人

考核博士生近三年学科背景、科研成果等。申请者采取PPT答辩的形式介绍近3年的科研情况,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科研潜力、科研成果、学科背景、综合考核情况等统一匿名投票打分,根据综合分数从高至低进行排列,并在中心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四、参评流程

研究生院负责“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评估;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共同完成优秀博士生的延期资助遴选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0日,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申请表》(附件二),导师应根据申请延期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提出推荐意见,提交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5日,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评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结合该生参加综合考试、中期分流或预答辩的相关情况,采用答辩的形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照排名情况择优推荐。1月10日前报送《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0-2021学年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推荐汇总表》(附件三)、博士生申请材料(含申请表、相关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检索报告等)以及评选细则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当代楼A404)。

2020年1月11日---,研究生院对数据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后,并予以公布。

、考核与退出机制

(一)获资助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定稿送审前,完成“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总结报告”,提交中心,中心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其报告对其延期期间的科研表现和学术成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获资助博士生因故退出本资助计划,要求毕业派遣,须提前报请中心审批,在研究生院备案,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并于当月停止资助。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