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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中心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稳妥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供给,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注重考核科学性和公平性,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推进规范管理建设,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障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释与考生咨询,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职责:分配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我中心成立了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

三、外语综合水平的合格认定

由于学校今年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中心经研究决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2、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境)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或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和地区);

3、本人在国外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英文文章;

4、其他外国语语种考生需提供相关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达不到以上条件的考生需要于6月4日12:00前提交外语考试的书面申请,发送到邮箱1174223500@qq.com,中心将于6月5日另外组织外语考试,外语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录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方式为网络考试,中心会提前联系考生。(邮件命名方式为:“报名博士外语考试-报考专业-姓名-报名号后五位”,例如:“报名博士外语考试-中国史-张三-00404”)

四、确定候选人

(一)2020年66日-6月7,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报名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如发现材料不实等虚假内容,取消考生报名及录取资格),对申请者进行集体审核评分,按照得分对每位导师名下的申请者排序,据此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中心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将候选人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考核内容包括:科研能力评估、科研潜力评估。资格考核评分为百分制。

1、科研能力(占总评分50%)

考生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所从事的科研课题、所获科研奖励三部分,作为考生科研能力积分的主要依据。各项评分指标如下:

①论文:

级别

分数

级别

分数

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

20/篇

CSSCI期刊、CSSCI集刊

12/篇

CSSCI扩展版期刊

5/篇

一般公开出版刊物

3/篇

②著作:

级别

分数

权威出版社

本人编写内容十万字以上20分,五万字以上10分,五万字以下5分)

一般出版社

本人编写内容十万字以上8分,五万字以上5分,五万字以下3分)

③主持科研项目和获科研奖项

级别

分数

校级以上

8/项

校级

5/项

④咨询报告

级别

分数

国家级、部级

排名第1,20/项;第2-4,10分/项;其他,5分/项

省级

排名第1,10/项;第2-4,5分/项;其他,2分/项

说明:(1)以上成果根据篇、部、项进行累计积分;(2)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署名(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同第一署名);(3)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不得少于3000字/篇;(4)一般公开出版刊物的累计总分不得超过12分。

2、科研潜力(占总评分50%)

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以考生的教育背景及学习成绩、研究生毕业论文及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相关信息为依据,由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科研潜力及创新潜质进行综合评价。

(二)2020年6月10日前,工作人员将联系候选人,调试网络设备,确认综合考核有关事宜。候选人请加入综合考核QQ群(群号:959126702)。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根据情况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①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②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电子版,须个人签名);

③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中心还须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验证结果界面须打印留存,并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④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见附件一)扫描件;

⑤本人亲笔签名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相关事项考生确认书》(见附件二)扫描件。

⑥手持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原件的清晰半身照片;

以上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于6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1174223500@qq.com。

中心将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严防“替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上述核验确认过程所有材料均留存电子版备查,入学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时间:2020年6月12日—13日

(二)综合考核方式: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综合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考核的形式(腾讯会议、腾讯QQ视频),具体流程与要求后续QQ群里通知。请候选人提前下载好软件,熟悉软件操作流程。

(三)综合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时间为90分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考核时间为每门60分钟。

2、外语水平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为听力和口语考核。

3、创新潜质考核:考察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①PPT汇报学习和学术研究背景、学术研究成果,简述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计划。(以腾讯会议屏幕共享的方式展示,陈述时间10分钟以内)②专家组现场提问交流

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候选人参与网络面试的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3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培养单位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培养单位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线上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八、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及奖学金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总成绩及单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少于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

(二)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①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总成绩及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中心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奖学金情况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考风考纪

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与公示

本中心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中心网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在中心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Email:wdyzjc@whu.edu.cn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3821;Email:1174223500@qq.com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