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贾晋华,厦门大学文学硕士,科罗拉多大学哲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澳门大学兼职教授,曾执教于厦门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香港理工大学,研究领域涉及中国古代思想、宗教、文学及性别。已出版众多学术论著,主要有《从礼乐文明到古典儒学》(东方出版中心,2020)、Gender, Power, and Talent: The Journey of Daoist Priestesses in Tang China(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8)、《古典禅研究》(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汲古书院,2017)、The Hongzhou School of Chan Buddhism in Eighth- through Tenth-Century China(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6)、《唐代集会总集与诗人群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015)、《皎然年谱》(厦门大学出版社,1992)等。
内容简介:
本书从贾晋华教授的英文著作Gender, Power, and Talent: The Journey of Daoist Priestesses in Tang China(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8)译出,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22年1月出版。书中运用大量此前被忽略的史料,展现唐代女道士如何崛起为性别化的社会宗教群体,描述从宫廷女性、女道观主到普通修习者的生活经历,涉及其入道的不同原因,社会和宗教制度的背景,性别化身份与文化思潮的关联,女道观作为自治的女性空间及与公众互动平台的功用,精神体验的各种形态,及其在道教理论、医学理论、文学艺术等方面的成就。作为第一部全面研究唐代女道士的生活和角色的著作,此书使得道教女性重现于唐代的社会、宗教和文化舞台,并为发展中的性别与宗教研究领域提供新方法的启示。
本书目录
导论
第一章性别化的社会宗教群体:唐代女道士的崛起
一、唐代皇室对道教的扶持
二、道教的整合和宫观制度的建立
三、变化中的性别关系模式
四、女道士作为性别化群体的崛起
第二章 唐代皇室入道女性的命运和权力
一、命中注定抑或自主选择:入道公主及其他皇室和宫廷女性
二、权力和成就:金仙公主和玉真公主
三、结语
第三章 宗教领袖、实践及仪式活动
一、唐代女道士的宗教经历综述
二、领导能力和道观管理
三、宗教实践和社会责任
四、仪式活动
五、结语
第四章 柳默然与道教内修理论
一、柳默然的生平和宗教经历
二、两篇《坐忘论》的作者归属问题
三、碑刻《坐忘论》的主题
四、薛元君碑铭的观念
五、结语
第五章 道教修炼和医学养生:女道医胡愔的遗产
一、胡愔的生平和《黄庭内景五脏六腑补泻图》的撰写
二、五脏与五行宇宙论的关联
三、胡愔对脏腑神形象的描述及其影响
四、胡愔的季节性脏腑养生体系
五、结语
第六章 《瑶池新咏集》与三位女道士诗人
一、《瑶池集》重辑
二、李季兰的生平和诗歌
三、元淳的生平和诗歌
四、崔仲容的生平和诗歌
五、结语
第七章女道士诗人鱼玄机的生活和诗歌
一、重构鱼玄机的传记
二、爱和激情:欲求的主体
三、性别觉醒和自我认可
四、结语
结论
附录 杜光庭与唐代道教女性圣传
一、《墉城集仙录》的编纂年代及目的
二、《墉城集仙录》中唐代道教女性圣传考述
三、杜光庭对道教女性形象的重塑
四、结语
参考文献
选读:本书结论
唐代女道士作为一个宗教和社会群体的崛起,在中国道教史和妇女史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在唐代之前,道教仍然还处在整合其各种社会的、经典的、仪式的派系的过程中,还未发展成为高度成熟的宗教传统。在唐代之后,获得朝廷支持的、整合的、制度化和等级化的道教系统分崩离析,代之而起的是各种植根于地方群体的新信仰、仪式、实践和宗派的潮流。只有在唐代的特殊历史背景下,特别是皇室对道教的尊崇赞助,道教传统的统一和宫观制度的完善,加上灵活变化的性别模式,女道士才得以形成其独具特色的宗教和社会力量。
在唐代,出自社会各阶层的女性,从皇家公主到平民女子,都可以选择受度入道的人生道路,获得标志她们身份的女道士或女冠的名称,穿著专门为她们而设计的女性化的道服,甚至有专门的音乐曲调被创造出来颂扬她们。绝大多数女道士走出传统上所限制的家庭空间,在女道观中过着群体的生活,尽管她们并未真正切断家庭联系和责任。她们以独立的经济、道教的义理信仰、相当程度的教育、多样的才能、女神的特性等强化自己的力量。她们与现成的规章制度协商周旋,在追求自己的事业和实现自己的才华方面比主流的姐妹们获得更多的独立、自由和尊严。她们是自信的宗教主体,自豪地宣称她们能够掌握自己的人生和命运:“阴阳为我所制”(柳默然),“造物者翻为我所制”(胡愔)。她们卓有成效地承担各种角色,包括宗教领袖、导师、布道者、修炼者、仪式表演者,以及政治家、诗人、艺术家等,从而成为唐代社会运作的积极参与者,以各种方式为中国宗教和文化传统做出贡献。
本书从《道藏》内外挖掘出大量此前被忽略的资料,在此基础上展开分析研究,由此而获得许多新的发现。根据这些新发现,我们可以大致描绘出如下一幅唐代女道士的总体画像:
(1)她们是能干的、自主的宗教领袖和修炼者,与男道士具备同等的能力和成就;
(2)她们熟谙道教经籍,为道教理论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3)她们活跃于道观和公共场所,向公众宣法,成为各阶层人物的宗教导师,甚至包括皇帝,并从事一些服务社会民众的工作;
(4)她们体现道教、儒家和佛教在价值观和精神追求等方面的交融;
(5)她们超越宗教的领域,对朝廷的政策及其施行发挥一定的作用;
(6)她们在文学和艺术方面获得高度的成就。
此处我们有必要将这些特性与杜光庭在《墉城集仙录》中所塑造和修正的唐代道教女性的理想形象(详见附录)作一个对比。根据杜光庭的描述,理想的道教女性被期待具备以下特性:
(1)美如天仙的容貌和永驻的青春;
(2)表现出神奇的迹象,具有超自然的能力和属性;
(3)与西王母的宗教和祖统相关联;
(4)与上清降神的想象相关联;
(5)运用道教技术进行自我修炼,包括辟谷、服丹、吐纳、诵经等,最终达致飞升成仙;
(6)积累对于他人和动物的阴德和善功,将传统的道德观与道教和佛教的伦理观相融,并突出强调忠孝等儒家价值观。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只有两种特性,即道教的自我修炼及融合三教,在两个群组是大致相应的,但也仍有一定分歧,如对动物的慈悲行为和儒家的忠君观念只见于杜光庭的圣传。在所有其他相异的特性中,我们的发现所呈现的女道士整体画像,是宗教、文化和社会关系和活动的活跃参与者,以及社会运作和文化发展的积极贡献者;而杜光庭的叙事所提供的是一幅个体拯救、解脱、精神追求和神仙乌托邦的画面。我们的画像是历史的、实际的、复杂的和多样化的,而杜光庭的画面是理想的、神圣的、简单的和一致的。
不过,我们还应看到,虽然《集仙录》的圣传未能提供有用的研究唐代道教女性的原始资料,这些圣传仍然具有历史价值,因为它们传达出杜光庭对于女性在道教和社会的角色和位置的反思,以及他对道教女性的理想角色典范的设计。这一典范综合道教的自我修炼、儒家的价值观和佛教的伦理观。《集仙录》圣传所描绘的自我修炼、自我完善和圣女般的形象,也可能隐含杜光庭对唐代女道士的其他角色特别是公众角色的无言批评。
此外,杜光庭的反思和设计并不仅是其个人的关注,而且也代表道教传统本身的变化。的确,从唐末到明初,道教传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杜光庭正是处于这一重塑时期的开端的关键人物。他重新整理道教科仪、修炼、信仰和传统,并突出强调对三教的综合运用,由此开创道教在其后几世纪的新发展方向。他在《集仙录》圣传中所建构的角色典范,在相当程度上为宋代以降的道教女性所沿袭,例如孙不二(1119-1182)及其他许多全真和女丹系女道士的自我修炼和自我完善。在明清时期,儒家和佛教的伦理道德观念,诸如忠孝、慈悲和无私等,确实被写入各种女丹手册。
部分地由于宗教场景和道教女性形象在后世的变化,不但唐代女道士的杰出成就被几乎遗忘,而且从宋代至现代的学者们在其批评话语中将她们重新定义为“娼妓”,贬斥她们为“淫荡”,与那些对初唐女性统治者的性别跨界的批评话语相似。这种重新定义是偏颇的,因为唐代女道士的公共活动和爱情诗并未呈现任何色情的、淫荡的性质。除了道教传统和女性在后世的变化外,这些学者的重新定义还可能出于以下两种原因:其一是沿袭传统的性别模式,禁止女性跨越家庭的或其他私人的空间界限,实现她们的事业和才华,表达她们的爱情和欲望;其二是缺乏有关唐代的特殊历史背景的充分知识。
本书的研究表明,此类从传统到现代的偏颇批评,可以从四个维度进行彻底的批驳。首先,唐代女道士生活于其中的特殊宗教和社会背景,为她们的宗教、社会和公众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灵活性和相对自由。其次,有唐一代变化中的新性别模式使得她们的情感经历和性别关系合法化。其三,女道士以女神的特性及她们自己的教育程度和出色才华强化了自身的力量。最后,独立的经济地位将她们与女妓明确地区别开来。虽然即使女妓也不能简单地被冠以“淫荡”的标志,女妓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她们提供职业的服务,以此作为她们的生活依凭,而且大部分收入为青楼鸨母所占有。因此,她们在身体和经济两方面都无法独立。
此外,由于女道士在经济上的独立,她们与男性交往者的恋情主要是追求个体情感和欲望的结果,如同她们在诗歌中所真诚表达,而不是职业服务和经济需求的结果。唐代女妓也与士大夫有密切的交往,有时也与他们发生恋爱事件。然而,女妓基本上没有选择的自由,通常处于卑微顺从的地位,被虐待的事件时常发生,许多女妓都有过悲剧的遭遇,这些在《北里志》中有真实的记录。女妓中的官妓和营妓通常被召唤参加官方宴席,在此种场合她们是娱乐者,其地位与其他参与者是不平等的。例如,身为官妓、著名诗人及书法家的薛涛在社交场合十分活跃,与许多男性诗人和官员唱酬交往,但她在789年仅仅由于小事得罪节度使韦皋,就被放逐边界的松州(今四川松潘)。她从那里写了一组十首的《十离诗》呈献韦皋,请求他的谅解和宽恕。这一组诗运用十个比喻乞求“主人”原谅她的小错误,包括离开主人的犬,离开拥有者之手的笔,离开圈厩的马,离开笼子的鹦鹉,离开窝巢的燕子,离开主人手掌的珠宝,离开水池的鱼,离开君王臂鞲的鹰,离开亭堂的竹,离开台座的镜。这些诗篇典型地表现了女妓依赖、无助和顺从的社会地位和情感。薛涛在832年逝世后,节度使李德裕(787 – 850)撰写一首题为《伤孔雀及薛濤》的诗,诗人刘禹锡(772-842)也撰写一首《和西川李尚书伤孔雀及薛涛之什》与之唱和。这些表面看似对薛涛去世表示伤悼的诗篇,典型地代表唐代士大夫对待女妓的普遍态度:尽管薛涛才华洋溢,诗名卓著,他们仍然视她为所拥有的一件物品,与那只死去的孔雀相提并论。在一般情况下,女妓的社会地位是无法与女道士相比的。
通过对唐代女道士的全面考察,本书致力于将这一被忘记和贬斥的女性群体再现于历史场景,展示她们实际的、性别化的身份和活动。本研究再次表明,虽然中国社会的传统结构对女性不利,但她们并不仅仅是牺牲品,而是有可能成为生机勃勃的力量,在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下参与性别关系的重组、权力构成的交涉,以及社会发展的运作。由于在特定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宗教信仰和实践经常成为鼓励和强化女性力量的资源,与她们处于主流的姐妹们相比,唐代女道士成为社会舞台上更为活跃的表演者,并获得更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