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价值规范,也是个人在社会中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人类各民族文化之间,存在着一些共同的道德标准;也有一些道德标准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独特产物,它们与当时当地的生产生活经验密切相关。近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历程,铸就了中华民族完备的道德体系和丰富的道德内涵,今天,如何传承这些道德内涵,如何将其转化为当今道德建设的有益资源,既是相当现实的研究课题,也是极为迫切的时代使命。
中华民族是一个重视道德的民族。在近五千年的文明历史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完整的道德体系。“德”字已见于商代甲骨文,“道”字已见于西周金文。西周初年,开始告别商人的“敬天法祖”,转向“敬德保民”的政治理念。
甲骨文中已出现“德”字,但数量较少。金文中“德”字已相当常见,估计有上百条。金文中对“德”字的常见说法,有“政德”、“懿德”、“纯德”、“先王之德”等,周人常常把“秉明德”、“秉德恭纯”、“克哲厥德”、“敬顺天德”,作为贵族行为高尚的赞美之词。最有代表性的是近年公布的《燹公盨》(或读豳即邠,或读遂),这件青铜器的年代据说是西周中期偏晚的孝王或夷王时期,其铭曰:
天命禹尃(敷)土,随(堕)山浚川,乃差地设征,降民监德,乃自作配飨民,成父母,生我王作臣。厥贵唯德,民好明德,寡(顾)在天下,用厥邵好,益吁懿德,康亡不楙(懋)。孝友,于明坙齐,好祀无废。心好德,婚媾亦唯协。天厘用考,申复用福录(禄),永孚(保)于寍(宁)。豳公曰:民唯克用兹德,亡诲[1]。
铭文先讲大禹治水的故事,随后讲到君主和官吏要有德于民,顾念天下,而百姓也要勤谨祭祀、孝顺父母、友善兄弟,通篇铭文中共有6处出现“德”字。这是西周以德治观念的明证。这些说法,与《尚书》等文献中的记载大致相近。
如果把轩辕黄帝的“修德振兵”、唐尧的“公正无私”也算作信史的话,那么,中国人的道德实践可以上溯更远。可以说,中华民族是一个道德观念和道德建设早熟的民族。
中国历代统治者都主张以德立国、以德治国。相传大禹时就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的治国理念[2]。孔子首先概括出“为政以德”四个字[3],他认为道德建设对于国家政治最为重要,它如同天空中的北极,其他治国之术只是拱卫北极的星辰而已。儒家认为,要取得天下四方的认同,强兵富国、穷兵黩武并非上策,而应当“修文德以来之”[4],这才是真正的“王道”。汉初的贾谊将它归纳为“怀柔附远”[5]。汉代以孝治天下,开始以“孝廉”的名目铨选人才,后代多有沿用。北周时,年仅十来岁的苏世长读《孝经》、《论语》,当周武帝问他这两部书的要义时,他总结说,《孝经》的关键词是“为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论语》的关键词是“为政以德”[6]。他的回答得到了当政者的首肯,说明统治者的治国理念从来没有离开过道德建设。几千年来没有一个朝代公开否定或者反对以德立国的。正如董仲舒所说,“以德为国者,甘于饴蜜,固于胶漆”[7]。
历代对于官吏的铨选和考评,都以道德为先。中国的官吏选任制度,经过了世袭、察举、科举等几个阶段,但无论哪种方式都把道德的美善作为选人的首要标准。西周选任时重视“六德”、“六行”和“六艺”[8],德居其首。汉代以“四科取士”,这四科都要求有“孝悌廉公之行”,而“德行高妙”是其中的第一科。隋唐科举考试实行后,从身(体貌)、言(口才)、书(书写)、判(律法文理)四个方面来加以考核,四者通过后再考察其道德水准,“四事皆可取,则先以德行,德行均以才,才均以劳”[9]。由此看来,历朝选官用人时,所考察的大致都是德、行、才、劳几个方面,其中道德排在首位。曹操时讲“惟才是举”、南北朝时以门第取士,这并不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常态。
不仅是官吏的选拔,官吏的考核也十分重视德行。唐代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主要是“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指“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这都是道德指标。清朝考核官员采取“四格八法”,四格指守(操守品行)、才(执政能力)、政(政绩)、年(年资和健康)。道德品行端正与否,是能否续任或升迁的首要条件。历代的朝政官员和地方循吏,都以“德惠于民”作为执政的最高境界;那些被革职或弹劾的贪官恶吏,大多与其道德败坏有关。
中国历代的统治者在安定社会、统一人心时,都非常重视道德教化。孟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10]统治者和上层社会若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无疑会对下层民间社会形成道德示范作用。对官吏的道德教育和道德感化,可从中国古代的一种独特的文体“官箴”中得到反映。这类文字专门用来劝戒官吏遵守官德,廉洁自律,其历史甚至可以上溯至秦朝。睡虎地秦墓出土有题为《为吏之道》的竹简文字,要求官吏行“五善”:“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11]类似的文献,在其他秦简中也有发现,例如,江陵王家台秦简和岳麓书院所藏秦简,前者自名为《政事之常》,后者则被整理者直接取名为《官箴》[12]。历代官吏喜欢总结一些简要、关键的为官要诀作为座右铭,来时时提醒自己,其中最常见的是“清、慎、勤”三个字,清朝各地的衙署讼堂都挂着写有这三个字的匾额[13]。这表明,历代王朝管理庞大的官僚队伍时,道德教化与法律惩戒和并行共用的方法。
向平民百姓推行道德教化更是历代为政者的首要政务。实际上,儒家向来主张“德主刑辅”,反对“不教而诛”[14]。历代统治者也宣称,道德礼教是教化百姓的根本,刑罚威杀只是不得已而用之的辅助工具。康熙皇帝就曾说过“以德化民,以刑弼教”的话。自秦汉建立“大一统”国家之后,历代朝廷都致力于“移风易俗”,即进行全国社会风尚的整齐工作,所采用的手段就是礼乐教化。孔子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15]相对于刚性的刑罚而言,礼更能深入人心,形成道德自律:“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6]。用政治和刑罚来整齐社会,人们会规避犯罪,巧诈苟免,但是心无愧耻,难以形成自律;相反,用礼制和道德来教化百姓、整齐社会,将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可以说,这是对道德的社会功能的准确把握。历代正史都有为良吏、循吏立传的传统,读他们的传记会发现,教化百姓、整齐风俗是他们上任伊始的头等大事。
道德观念深深地影响了古人的终极追求和日常生活。孔子开创私学,分为德行、政事、文学、言语四科,其中德行居于首位。他提出,“志于道,据于德”[17],把道作为追求的目标,把德作为立身的依据。古人有所谓“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18]相对于建功立业、著书立说而言,修养人格、积德行善是更高的境界。《礼记·文王世子》谓,上古“取贤敛才”时,也是从此三方面来加以考论:“或以德进,或以事举,或以言扬。”德行、事功和言语三项,正是孔门四科的主干,如果抛开传授本学派经典的文学科不论,孔儒一派正是从这三个方面来塑造君子人格的。大夫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居首。将修身落实到个人的日常生活,就是遵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19],这是颜回向孔子请教如何“为仁”时乃师的回答。可见,如果视听言动都按照礼的规范来进行,便是一个有仁德的人。这种尊礼为仁的修持工夫,贯穿于中国古代的少儿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约束中。中国古代具有大量的蒙学读物(如《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弟子规》等)、家礼(如《司马温公书仪》《朱子家礼》等)、家训(如《诫外甥书》《颜氏家训》《袁氏世范》《朱子家训》《朱伯庐治家格言》等)、乡规民约(如《蓝田吕氏乡约》《南赣乡约》),这些文本都承载了道德训诫的功能。
宗教对于中国人的道德教化作用也不可忽视。古人相信,“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20],道德修为之厚薄,直接影响到个人及其家族事业的流传长短。这种因果逻辑,在佛教传入、道教建立之后得到极大的强化,“诸恶莫作,诸善奉行”、“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之类的信条[21],成为人皆尽知的道德底线。在民间,明清时期流行过大量的“善书”,如《阴骘文》《太上感应篇》之类,它们主要宣扬因果报应、孝敬父母、和睦家庭、友善邻里、急公好义之类,其精义三教融合,已经分不出儒释道了。
由以上文化传统塑造出的中国民众,无疑是富于道德精神的国民;注重道德规范和道德建设的礼仪之邦,实际上就是一个道德国家。对此,诸多先贤都有论述,梁漱溟先生的中国“以道德代宗教”说、“以伦理组织社会”说[22],极为典型。
中华民族所重视的道德,是一个庞大的价值体系,它经过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和思想凝练,不断丰富,渐臻完备,其中一些道德条目的文化内涵随着历史的演进也在发生变化。
古人认为,“道德皆有分域,小大殊名”[23],不同的德行是分属于不同的领域的。所以,古人在叙述时,常常用三德、四德、五德、六德、八德、九德等名目来概括他们心目中的道德。
三德。“三德”之说,见于《尚书》的《洪范》和《吕刑》两篇[24],根据孔传及其他注解,这三德指的刚、柔、正直三种品行。东汉的陈宠、宋代的司马康在写政论时,都是用的这个概念[25]。关于三德,还有其他的定义。《周礼·师氏》载,师氏之职是“以三德教国子”,他教育贵胄子弟的三种品德分别是:至德(中和中庸)、敏德(仁义顺时)、孝德(尊祖爱亲)。据《国语》所载,春秋早期的富辰在向周襄王进谏时,把仁、义、祥视为“三德”[26]。孔子说,君子应具备仁、智、勇“三道”:“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子贡认为这是他的“夫子自道”[27]。《中庸》认为这三者是“天下之达德”,即不因时代和族群而改变的通德。到了唐代,玄宗封禅泰山时在山顶刻有著名的《纪泰山铭》,辞谓:“朕惟宝行三德,曰慈、俭、谦。”可见他的“三德”是慈、俭、谦三种品性。此外,也有把“三才”作为三德的,新近公布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简有《三德》篇,首句就说:“天供时,地供材,民供力,明王无思,是谓三德。”[28]天地人三才的说法,多见于上古典籍,似与道德观念无关。
四德。“四德”之说,见于《左传》,秦国饥荒,向晋人借粮,晋人不与,晋国大夫庆郑就批评其国君违背了亲、仁、祥、义四德[29]。然而,同一部文献中对“四德”又有多种说法,比如,以庸勋、亲亲、暱近、尊贤作为四德[30],以固(置善)、顺(事长)、孝(立爱)、安(结旧)作为四德[31],以仁、信、忠、敏作为四德[32]。而据《国语》的记载,春秋早期又有把精、忠、礼、义视为“四德”的说法[33],也有把忠、仁、信、义视为“四德”的说法[34]。《周礼》中则把女子的妇德(贞顺)、妇言(辞令)、妇容(婉娩)、妇功(丝枲)作为四德[35]。以管子为代表的齐国政治家认为,“国有四维”,即礼、义、廉、耻,一个国家缺少了这四种道德,国家就会危亡覆灭[36]。孟子提出著名的“四端”说,把儒家的道德理论推向一个新高度,他认为人生来就必然具备四种本性,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这四者分别是仁、义、礼、智的起源[37]。而且,仁义礼智不是由“外铄”的,而是“根于心”的,这与他的性善论直接相关。《管子》的“四维”和《孟子》的“四端”,对于后代构筑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起到关键作用。
五德。子贡曾说,孔子具备温、良、恭、俭、让五德,并藉此五德而游历诸国,参与各国政治[38]。虽然孔子说过,能行恭、宽、信、敏、惠五德,可以算作“为仁”[39],但在《论语》中找不到后世所谓“五常”的直接材料。“五常”之名,在《尚书》《礼记》《庄子》等文献中已有所见,但一般指的是五材或五行,即金、木、水、火、土。用“五常”指人之德性,当首见于汉初,陆贾说:“天道调四时,人道治五常。”[40]但此处的“五常”,是否就是后来所说的仁、义、礼、智、信,并没有确切证据,有学者就认为是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其后不久,贾谊说:“人有仁、义、礼、智、信之行。”[41]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首先说:“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饰也。”[42]汉武帝独尊儒术后,以“五常”来指代这五种德性,便成为主流话语。汉代经学的集成文献《白虎通义》明确解释道:“五常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43]可见在当时已是经学定论。值得注意的是,1970年代马王堆汉墓中出土了帛书《五行》篇,1990年代郭店战国楚墓出土了竹简《五行》篇,两篇文献都将仁、义、礼、智、圣谓之“五行”[44]。这两篇文献从战国到汉初,一脉相承,印证了荀子关于子思、孟子“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的批评[45],说明战国时期的思孟学派已经开始将金木水火土的“五材”,与仁义礼智圣的“五德”结合起来。战国思孟学派的“五行”说,与董仲舒及其后的“五常”说,仅一字之差(一作圣,一作信),二者之间是否有渊源关系,还须论证。
六德。西周的大司乐负责“以乐德教国子”,他教的“六德”是:中、和、祇、庸、孝、友[46],这是西周贵族子弟的基本道德修养。而教化万民和选任官吏所用的“六德”又与之略有不同,分别是智、仁、圣、义、中、和[47]。汉代贾谊说德有“六理”“六美”,六理指道、德、性、神、明、命,六美指道、仁、义、忠、信、密:“道者德之本也,仁者德之出也,义者德之理也,忠者德之厚也,信者德之固也,密者德之高也。”[48]
九德。《尚书·皋陶谟》中提到“行有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文中又说“三德”和“六德”分别加以实行,可见“九德”是可以拆分的。据说孔子平时“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便是拿九德中的三德来衡量他的[49]。
现代学者也对传统道德进行了多种概括总结。如张岱年先生提出新“九德”说:公忠、仁爱、诚信、廉耻、礼让、孝慈、勤俭、勇敢、刚直[50]。罗国杰先生把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分作二十一个德目:公忠、正义、仁爱、中和、孝慈、诚信、宽恕、谦敬、礼让、自强、持节、知耻、明智、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敬业、礼仪[51]。类似的工作还有不少。
由以上简单梳理可知,中国古代关于德目的说法非常庞杂,有的甚至互相矛盾。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第一,中国古代学派林立,思想家众多,自然观点纷呈。加之,历代文献记载散乱,史料缺乏系统性,要进行理论复原十分困难。
第二,关于道德的学说,随道历史的演变而代有新义,往往造成语义分歧,甚至混乱。
第三,更重要的原因,古人叙述时界说不明,往往将“德性”与“德行”混用,今人理解时难于把握。所谓“德性”,指道德原则[52];所谓“德行”,指道德行为。古人把前者简称为“德”,后者简称为“行”,“在心为德,施之为行”[53]。简本和帛书本《五行》都说:“行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可见,德与行是一内一外的对应关系。在周代,与三德对应的是三行,与六德对应的是六行。例如,大司徒除了向平民传授“六德”之外,还要传授“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和“六艺”(礼、乐、射、御、书、数)[54]。可以说,六行是实现六德的方式和途径,而六艺则是更加外在的手段了。再如,就在前述富辰视仁、义、祥为“三德”的同时,卫国的甯庄子却把礼宾、亲亲、善善视为“三德”,显然,前者是就德性而言,后者是就德行而言[55]。富辰还曾以“七德离叛”来劝谏周襄王,其“七德”指尊贵、明贤、庸勋、长老、爱亲、礼新、亲旧[56],显然,这也是七种操作性的治国方略,即德行,而不是德性。极而言之,中国古代常说的“三纲五常”中,五常是德性,三纲是德行。
中国文化是伦理型文化,古人在论述德性和德行时,大多据于人伦而言。春秋时期的“五教”,揭示了这五种家庭人伦关系的道德定位:“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57]这五种德性基本概括了所有的家庭伦理。然而,除了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人伦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社会关系也必须加以考虑,为此,中国古人发明了著名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关系。孟子对五伦的总结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58]《礼记》又对之加以扩充,成为五对十目:“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59]文献中把这十种谓之“人义”,可以说,它是人世间所有人际关系的全面概括,世界上任何民族的人际关系也无非如此。将五伦十义学说视为中国对于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并不为过。
然而,道德的涵盖范围并不仅仅限于人际关系,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道德所应当协调的。有一个词可以概括所有这些道德范畴,那就是“彝伦”。《尚书·洪范》载,周武王初得政权,向殷商遗臣箕子请教为什么“天阴骘下民”,使得天下“彝伦攸叙”。箕子的回答是,当天下和谐,万民认同时,就是“彝伦攸叙”,反之就是“彝伦攸斁”。为了实现“彝伦攸叙”,箕子建议周武王要注意五行、五事、八政、五纪、皇极、三德、稽疑、庶征、五福、六极。这十条原则包括如下几部分内容:
第一,掌握好个人的生命、德行和为人处事。包括:个人生命的特征,如五福(寿、富、康宁、好德、终命)、六极(凶、短、折、疾、忧、贫、恶、弱);人际关系的原则,如三德(正直、刚、柔);为人处事的原则,如五事(貌、言、视、听、思)。
第二,管理社会的方法,如八政(食、货、祀、司空、司徒、司寇、宾、师),皇极(君王统治的帝王术),稽疑(决疑占卜的顺序);
第三,观察和顺应自然界的技巧,如五纪(岁、月、日、星辰、历数),五行(金木水火土),庶征(雨、旸、燠、寒、风等)。
正如顾炎武所说,彝伦不仅仅是孟子所说的“人伦”,它是“天、地、人之常道”,它“能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可以赞天地之化育”[60]。前人也常用“日用彝伦”(朱熹语)、“道德彝伦”(陈独秀语)来概括一切道德规范。
总之,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既包括人伦关系,也包括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当谈到这三种关系时,儒家之外的释、道、法、名、墨、阴阳等九流百家,都有精深广博的思想内涵;而且,在精英文化之外,中国古代民间文化中也有丰富的道德传承和道德实践。将中国传统道德仅仅简化为儒家伦理,甚而仅仅简化为“三纲五常”“四维八德”这几个字,显然不够全面。
道德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今天的道德建设离不开传统文化,离不开传统道德,不能割断历史,否则,会陷入历史虚无主义。
然而,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古代的道德体系宏富驳杂,它们是否都能与当今中国的现实生活相适应?换言之,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能否与当今社会相协调?能否转化为当今社会的价值观?这需要采用历史主义的“三分法”,分层次、分类型加以梳理。
第一,传承和弘扬。某些超越时间和空间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文明的精华,能够适应当今中国,与人类共通的价值观也可以相互通约,应毫不犹豫加以传承和弘扬。
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道德规范,是仁、义、礼、智、信“五常”。它们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对其基本精神应当予以弘扬,作为今天道德范畴的主干。“仁”讲大爱,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为人处事的伦理底线。除了“仁民”之外,还要“爱物”,以及理学家的“民胞物与”,这将爱的范围扩延至包括动植物在内的所有生态系统,是极其富贵的精神资源。“义”讲公平正义,无论从政从商,都必须维护仁义、礼义、道义、信义,即尊崇全社会公认的普遍价值观,重义轻利,先义后利。“礼”讲规范,通礼仪、礼典、礼法、礼辞等外在规范,把仁爱之心和谦恭之道具体化,让社会有秩序,让心灵有安顿。“智”讲明察,通过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等功夫,向善去恶,行是远非。“信”讲诚信,为人处事要弃诈绝伪,诚以待人,信以用事,交友、经商尤其要“谨而信”。
除了以上“五常”之外,还有一些道德内容在今天也值得继承,比如忠于职守、保持气节、孝敬父母、尊师重教、尊老慈幼、克己修身、廉洁自律、乐善好施、和而不同、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等德性或德行,都必须大力弘扬,成为当下价值观的组成部分。
这些优秀的传统美德,对于克服当今社会中的种种社会病,具有现实意义。例如,克己修身、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的个人操守和职业道德,可以教育那些没有道德底线的贪官、庸官;慈敬孝悌等家庭伦理,可以警醒那些家庭不睦的父母和永远长不大的“啃老族”;重义轻利、诚信为本的道德观,可以针砭那些重利轻义、不择手段攫取财富的不良商人;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道德品格,可以校正一夜暴富、好吃懒做的投机心理;谦逊礼让、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则有助于培养集体主义情怀,成就共同事业。
第二,否定和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观念,毕竟根植于农业文明,它们与工业文明、与现代和后现代社会并不完全协调,部分内容也与人类共通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阻力,应当坚决予以批判和摒弃。
如果说“五常”的基本内涵具有合理性的话,那么“三纲”则必须加以批判。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61],并把它作为治国的要诀。但在早期儒学思想中,这种人伦关系都是双向互动的,君义与臣行、父慈与子孝、兄爱与弟敬,春秋时期谓之“六顺”[62]。《礼记·礼运》说,父慈与子孝、兄良与弟悌、夫义与妇听、长惠与幼顺、君仁与臣忠,互为前提。所以,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63]君主对臣不义,臣民有天然的理由推翻之。可是,
到了汉武帝、董仲舒“独尊儒术”后,“三纲”演成为单向的服从性道德:“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64]历代统治者和官方意识形态对这种单向度的服从性道德最为受用,曾大加提倡,宋明理学的“饿死事小,失节为大”更是以“礼教”的形式将其推向极致。对此,近代思想家早已指出其悖逆孔儒原义和荒谬不经,今天更应当摒弃。
第三,扬弃和转换。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些道德观念,在古代曾经起过重大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其内涵已然发生变化,在当今社会中只具有部分的合理性,对之,既不能全盘肯定,也不能全盘否定,必须采取辩证“扬弃”的态度,即首先进行分析和剥离,克服或抛弃其有害的部分内涵,然后再对其他有益的内涵加以保留和弘扬。还有些内涵则需要进行重新诠释和当代转换,赋予新内涵、新活力,才能与当下的价值观相协调。
“四维八德”在历代都被视为国之大维,“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学术界和思想界曾对这些道德信条进行批判,认为是束缚古代劳动人民的精神枷锁,今天看来,这些认识显然过于简单片面,必须重新审视。例如,忠、孝二目有其腐朽愚昧的内涵,“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把单向度的忠孝观念推向极致,“二十四孝”中有些“愚孝”(如“郭巨埋儿”、“卧冰求鲤”、“黄香暖席”)就是对儿童人权的不尊重,甚至是对儿童生命的戕害,鲁迅先生当年就曾做过激烈的批评。然而,如果根据现代社会的具体现实对其内涵进行重新诠释和当代转换,则可以成为新道德、新风尚。目前各地出现了不同版本的“新二十四孝”,包括赡养父母安度晚年、平时给父母打电话、过节回家看望父母、教会父母使用电脑等等这些力所能及又不失温情的行为,就是有益的尝试。至于孝道在养老事业、刑犯改造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更是显例多多。又如“忠”道,如果摒弃古代对君主、对主人带有人身依附特点的“愚忠”,而转化为忠于个人信念、忠于爱情、忠于本职工作、忠于所属企业、严守行业机密等内涵,对现代社会的建设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在摒弃必须批判的部分,剥离应当扬弃的部分之后,那些值得弘扬、可以转换并能赋予新义的内容,就是我们所谓“中华传统美德”。
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农业社会、现代和后现代社会的诸多元素交织在一起。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国公民的道德水平正在提高,社会上涌现了大量“感动中国”的人物,他们的事迹一次次震荡着人们的心灵。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全社会的道德现状仍然深堪忧虑。轻而言之,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多元、多样和多变的复杂情况;重而言之,则是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道德滑坡,贪污腐败、诚信缺失、玩忽职守、奢侈浪费、人情冷漠、拜金主义、物欲横流、假冒伪劣等道德顽疾,几乎达到了人神共愤程度。
为此,在推行法制建设的同时,道德建设也迫在眉睫。建设和完善新时期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伦理、个人修养、环保意识,既要发挥政府和社会的主导功能,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传统文化是全民族的精神家园,更是滋养每个公民心灵的深厚土壤。当我们诵读中华传统美德的格言警句,重温历代大德圣贤的美德故事时,敬仰追慕之心、克己自律之意便会油然而生,这正是我们践行中华传统美德、提升个人道德水准、培养社会新风的起点。
“德不孤 必有邻”[65],人皆遵德守道,全社会必然形成一种正能量。
[1]关于此青铜器的学术前史,可参李学勤《论燹公盨极其重要意义》、裘锡圭《燹公盨及其铭文考释》、朱凤瀚《燹公盨铭文初释》、李零《论燹公盨发现的意义》,俱载《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6期。另,饶宗颐《燹公盨与夏书佚篇〈禹之总德〉》、周凤五《遂公盨铭初探》、罗琨《燹公盨铭与大禹治水的文献记载》、沈建华《读燹公盨铭文小札》、张永山《燹公盨铭“随山浚川”考》、江林昌《燹公盨铭文的学术价值综论》,俱载《华学》第六辑,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6月。还有其他相关论文,例如:李零《三代考古的历史断想——从最近发表的上博楚简、燹公盨和虞逑诸器想到的》,《中国学术》第十四辑(2003年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连劭名:《燹公盨铭文考述》,《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4期。此处综合了诸家说法。
[1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8-169页。
[12]王明钦:《王家台秦墓竹简概述》,载邢文、艾兰编《新出简帛研究——新出简帛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第39-43页。陈松长:《岳麓书院所藏秦简概述》,《文物》2009年第3期。
[13]赵翼:《陔余丛考》卷27《清慎勤匾》,中华书局,1963年,第569页。
[22]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六章“以道德代宗教”,学林出版社,1987年,第95-123页。
[24]《洪范》:“乂用三德。”《吕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
[25]《后汉书》卷46《陈宠传》,《宋史》卷342《王岩叟传》。
[28]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29]《左传·僖公十四年》:“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
[44]庞朴:《帛书五行研究》,齐鲁书社,1980年。魏启鹏:《简帛文献笺证》,中华书局,2005年,
[50]张岱年:《试论新时期的道德规范建设》,《道德与文明》1992年第3期。
[51]罗国杰主编:《中国传统道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2012年。
[52]《中庸》:“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郑注:“德性,谓性至诚者。”
[60]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彝伦》,黄汝成集释,秦克诚点校,岳麓书社,1994年,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