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筹备,“中国路径”今天开栏了。我们期待海内外学界的关注,欢迎广大学者参与相关的讨论和学术活动。
历史的进程存在普遍规律,故司马迁有“通古今之变”的追求,王船山有探询“势之所趋”(《读通鉴论》卷一)的努力。历史的大势又是“一”与“多”的综合,历史演进的普遍法则是通过诸多特殊道路得以体现的。然而,长期以来,在古典进化思维支配下,人们往往注意到历史演进的普遍法则,而忽略了历史演进的诸多特殊路径。
西方自启蒙时代即有关于世界历史共同道路的表述,意大利思想家杨巴蒂斯塔·维柯(1668-1774)在《新科学》中系统提出关于世界历史共同发展轨迹的设想:神的时代-英雄的时代-人的时代。法国重农学派的杜尔阁(1727-1781)则有神学时代-形而上学时代-科学时代的划分。马克思与恩格斯1845-1846年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依据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将前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划分为三个依次递进的阶段: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上述学者关于历史发展通则的表述,都有相当强大的说服力,然而,囿于视野的局限,这些结论只是对欧洲史(主要是西欧史)的概括,如果将这种概括公式化,将全球诸文明的发展路径全都塞入其模式,则陷入“西欧中心主义”的荒谬。
早在19世纪五十年代,马克思已注意到西欧以外历史的特殊性,故有“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提出。马克思并未单纯地将“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三种社会形态视作人类历史普世性的前后递进阶梯,而且还指出,这是原始社会结束后的几种平行发展道路,其中只有西欧“封建制”通向了“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呈现“古典—封建—资本主义”的发展序列,而绝大多数非欧地区并不如此。至于在马克思后期,因较多地研究了非欧地区的社会史材料,愈益强调人类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一再批评“那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的论者,指出通向“资产阶级社会”的途径绝非单线的,而是多途的、网状的,除西欧式的封建所有制外,马克思还列举其他路径,诸如“东方和斯拉夫各民族中那样是从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的”。基于对世界历史的网状发展路径的认识,马克思与恩格斯从不把中国、印度等东方文明与西欧等量齐观,并且决不将日本以外的绝大多数东方国家的前近代社会以“封建”相称。
中国学者也对“西欧中心主义”的历史观提出异议,钱穆在《国史大纲》中质疑臣服“五形态”单线直说的态度:“何必削足适履,谓人类历史演变,万逃不出西洋学者此等分类之外?”事实上,中国的前近代社会与西欧颇相差异,其自有之特色,一是氏族共同体解体不充分,故宗法关系和宗法意识延绵久远(儒家的仁学、亲亲互隐为其精神形态);二是宗法封建早成(三千多年前的商周),至晚周方封建解纽,代之以郡县制、流官制,隋唐以降的科举制更与贵族政治告别;三是土地可以买卖的地主经济早成,与领主经济分手;四是专制皇权早成(两千多年前的秦汉)并长期延续(直至明清,近代仍余韵犹存),法家繁密严格的典制得以运行,所谓“历代皆行秦政制”,故尊君论及与之对应的民本论构成中国政治学说的并翔两翼。这些特点都大异于西欧与日本,怎么能将其混为一谈,塞入同一模式之中。
上述特色不仅属于过去时的历史,还深刻影响着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如果说,西欧及日本是在封建社会(领主经济与贵族政治)的地基上实现近代转型的,那么,中国的近代化则依凭宗法专制社会(地主经济与官僚政治),章太炎称日本(西欧亦然)“去封建近”,中国“去封建远”,故各自的近代改革方式不能等量齐观。中国现代化路径的优势与弊端都与其前现代的历史起点相关。我仿只有真切地认识中国文明的发展路径,才能正视自己的历史,才能在世界文明进程的全局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也才有可能较清醒地把握未来。(冯天瑜 武大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