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文学演变与中国文学史研究之间的内在关联,大体可以从四个层面加以描述:“中国文学史”这样一种著述方式是伴随着古今文学的转型而产生的;现代的纯文学观深刻影响了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文学史”的撰写;对古今文学之异的清醒认识是编年体文学史兴起的契机;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古今”问题,其核心是如何处理主体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我们的讨论即从这四个方面展开。
一、“中国文学史”这样一种著述方式是伴随着古今文学的转型而产生的。
从晚明开始,在诗、文继续保持正宗地位的同时,以长篇章回小说为代表的白话文学兴起,并受到一些文人才子的关注,小说评点之风大盛。19世纪末20世纪初,小说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随后的“新文学运动”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文学观,白话文学受到极度推崇,古代文学加快了向现代文学的转型。“中国文学史”这样一种著述方式便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古代与“文学史”最为切近的是“文苑传”,但“文学史”与“文苑传”在如下五个方面显示出了迥然不同的特征。
首先,“文学史”是现代学术体制的产物,而“文苑传”是传统历史著述方式的产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举废除,新式学堂建立,文、史、哲分科格局取代传统学术分经、史、子、集四部之学的格局,逐渐形成了具有西方背景的现代学术体制,“中国文学史”在这种情况下被催生出来。“文苑传”则是史书“列传”体例下的一个门类,与“儒林传”、“列女传”等并列。自从曹丕倡言“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世”,专以文章名世的才俊开始受到史家的关注,范晔撰《后汉书》,专设“文苑传”,并为后世史家递相沿袭。其二,“文学史”特别重视历代作家之间的纵向联系,并且通常贯以进化的历史观,强调前代文学对后代文学的影响与启示,以及后代文学对前代文学的继承与创新。而“文苑传”只是作为一个朝代政治、经济、文化史的一部分,注重的是历史人物之间的横向联系。把一些历史人物同归于“文苑传”这一做法本身,就是注重横向联系的结果,“互见法”则是显示历史人物之间横向联系的一种常见的撰写方法。其三,在著述方式上,“文学史”以展示各个时代有代表性的文学成就为中心,重在演绎某种“规律”统领下的文学发展进程。而“文苑传”则以排列传主关乎天下治化的生平行事为主,秉笔“实录”史实,不强调“规律”的统领作用。其四,在著述内容的安排上,“文学史”也显示出与“文苑传”的不同。“文学史”通常对不同文体、不同作家、不同作品按文学成就的高下排出先后,安排篇幅大小,文学之外的生平事迹以及那些被确定为文学成就不高的文体、作家、作品,只是与社会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状况一起作为背景被提及,那些与文学成就相悖反的内容则被消解。而“文苑传”则按史家的标准而非文学的标准进行安排,所著录的文章与传主生平事迹之间也没有主体与背景的分别。其五,“文学史”具有现代学术著作的品格,其物化形态是专著和论文。“文苑传”是史家的著述方式,是列传的一部分,不具有独立的品格。
二、现代的纯文学观深刻影响了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文学史”的撰写。
20世纪初,我国第一部“中国文学史”诞生,它是清末林传甲任京师大学堂国文教习时撰写的讲义。随后,“中国文学史”陆续撰写出版。虽然都名为“中国文学史”,但早期的文学史与现在已经基本定型的文学史很是不同。1931年,胡云翼在为他的《新著中国文学史》所作的《自序》中说:“在最初期的几个文学史家,他们不幸都缺乏明确的文学观念,都误认文学的范畴可以概括一切学术,故他们竟把经学、文字学、诸子哲学、史学、理学等,都罗致在文学史里面,如谢无量、曾毅、顾实、葛遵礼、王梦曾、张之纯、汪剑如、蒋鉴璋、欧阳溥存诸人所编著的都是学术史,而不是纯文学史。”[1]这表明,虽然古代文学向现代文学转型的序幕早已拉开,传统学术和古代的“文学”观念却还保持着极大的惯性,影响着最初的“中国文学史”撰写。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降,带有近代西方文化色彩的纯文学观被广泛认可,“中国文学史”中纯文学的比重逐渐加大,最终成为“文学史”的主体。1935年出版的刘经庵的《中国纯文学史》即明确以“纯文学”为关注焦点。
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者大规模地采用纯文学观衡估古代文学,在文学史的撰写中表现出了两方面的特点:其一,强调诗、文、小说、戏曲为文学所特有的样式,文学史要以这四种文体为主要的叙述对象。符合现代文学观念的古代文体被划分到相应的领域,如诗、词、散曲属诗歌,古文、骈文、小品文属散文,等等。并按照“一代有一代之所胜”的思路,格外突出《诗经》、楚辞、汉魏乐府、唐诗、宋词、元杂剧、明清小说在文学史中的位置。其二,在著述方式上,强调文学史规律,大量采用现代文学理论的术语对古代作家作品进行分析评价,论述注重条理化和逻辑化。有一个现象值得一提:早期的文学史不太看重绪论、导论之类,越而到后来,绪论、导论越受重视,对文学史的统领作用也越来越强。注重绪论和导论,是注重条理化和逻辑化的表现。
纯文学观深刻影响了近百年间的中国文学史研究和撰写,“大大推动了研究工作的现代化进程”,一些“在研究工作方面有创新和开辟局面的大学者”“用新的眼光、新的时代精神、新的学术思想和学术方法照亮了他们所从事的具体研究对象”[2]。如果要举例的话,一个引人注目的典型个案是,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新著》以新的眼光发现了晚明诗人王彦泓。王彦泓在明清时颇有名气,他的诗受到不少人的欢迎和激赏,如袁枚就认为“香奁诗,至本朝王次回,可称绝调”[3]。到了现代,冰心、钱钟书等也都给予王彦泓以很高的评价。但在中国文学史的撰写中,王彦泓长期受到冷落。《中国文学史新著》则从文学表现人性的角度肯定了王彦泓的文学史地位,安排了相当篇幅对他的创作加以论述。这可以说是纯文学观带给中国文学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收获。
三、对古今文学之异的清醒认识是编年体文学史兴起的契机。
纯文学观对中国文学史研究的主导局面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因编年体文学史的兴起被逐渐打破。
编年体文学史之所以兴起,在于有些学者清醒地认识到了古今文学的差异,认识到了现代的纯文学观虽然给中国文学史研究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好处,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缺憾。其缺憾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纯文学观遮蔽了杂文学的重要性,大量为古代文人所看重的文章在中国文学史研究中却被摒除在视野之外。比如,人们常说,“唐宋八大家”的“散文”写得好。可是,让“唐宋八大家”这一称谓定型下来的明代人茅坤,在编《唐宋八大家文钞》时,选的却是他们的表、策、疏、状、书、启、劄、序、引、传、记、论、说、赞、碑铭、墓志、祭文、行状、本纪、世家等类文章。如果以纯文学的标准来衡量,这些文章绝大多数不应成为被关注的对象。其二,采取纯文学观对古代文体的美感特征进行概括,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偏颇。比如,我们将诗(古诗、近体诗)、词、散曲都划入诗歌一类,而三者的差异之大远远起出许多人的想象。中国的古典诗(古诗、近体诗)以面向重大的社会人生为宗旨,私生活感情是受到排斥的题材,宫体诗和香奁诗即因以女性为描写重心而成为众矢之的。而词的题材重心则是私生活感情,重大的社会人生题材反而被认为不宜用词来写,或者,在用词来处理时必须予以适当的软化,如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在写到周瑜的风采时有意用“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来加以点缀,即属于典型的软化处理。散曲的题材重心是“隐逸”和“风情”,其“隐逸情调”与古典山水田园诗有相通之处,其“浪子风流”与恋情题材的婉约词有相通之处,但相互之间的差异仍不容忽视。一般说来,古典的山水田园诗和婉约词注重表达上的含蓄,而散曲则以“说尽”“老辣”为主导风格,讲究含蓄就不可能成为散曲正宗。因此,以纯文学四分法的诗歌理论,“一视同仁”地解读古代的诗、词、散曲,出现阐释错误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纯文学观主导下的纪传体文学史掩盖了中国文学的丰富性,并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客观性,而编年体文学史则以客观地记录事实见长,可以较为有效地阻止西方文学观念对中国文学事实的简单阉割,于是,文学编年史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盛。傅璇琮主编的《唐五代文学编年史》是较早问世的编年体文学史,它与通行的文学史的显著区别是:就体例而言,全书完全由丰富翔实的原始资料按年月顺序编排而成,而没有联篇累牍的分析性、评价性文字。就选材而言,以唐人的文学观念为尺度,而不以现代文学观念为尺度。尽管被记录的“历史事实”绝不只是“事实”,而是包含了记录者的判断和加工,但《唐五代文学编年史》用事实本身来呈现文学史进程,而不是阐释编著者的研究结论,仍明确显示出对客观性的尊重。用事实来构成历史,并将事实具体化,这是《唐五代文学编年史》的特点。
四、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古”“今”问题,其核心是如何处理主体性与客观性的关系。
如上所述,中国文学史研究与古今文学演变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一方面,古代文学向现代文学的转型促成了“中国文学史”这一著述方式的产生,并深刻影响了近百年间“中国文学史”的建构。另一方面,基于纯文学观的“中国文学史”对古代文学的抽取与切割,引起了一批学者的反思,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了古今文学之异,并呼吁学术界充分尊重古代文学作为研究对象的客观特征。这种复杂情形启发我们进一步思考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主体性与客观性问题。
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主体性主要是指对文学史实的阐释。“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是当代人做出的研究,当然不能没有阐释。但是进行阐释时应当以“同情之了解”的方式接近对象,阐释要与客观性、丰富性结合,而不能以否定客观性和丰富性为前提,这样才能构建出反映中国文学发展真实状态的文学史体系。如何恰当地处理阐释与客观性的关系,这是文学史写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陈文新曾在这一领域作了认真尝试。他主编的十八卷本《中国文学编年史》(2006年9月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致力于阐释与客观性的有机结合,从三个方面对编年体做了改进:首先,在时间段的设计上,在采用以年为基本单位、年下辖月、月下辖日这种向下时间序列的同时,设计了一个向上的时间序列,即以年为基本单位,年上设阶段,阶段上设时代。阶段与章相对应,时代与卷相对应,分别设立引言和绪论,重点揭示文学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时代特征,以在事实之间建立联系,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其二,历史人物的活动包括“言”和“行”两个方面,“行”(人物活动、生平)往往得到足够重视,“言”则通常被忽略,而这部编年史在重视历史人物“行”的同时,对“言”也给予了重视,酌情收入了若干包含重要文学流变信息的作品序跋、友朋信函等。其三,较之政治、经济、军事,文学与思想文化的联系往往更为内在,因此《中国文学编年史》更加关注思想文化活动,有意加强了如下三个方面材料的收录:重要文化政策,对知识阶层有显著影响的文化生活(如结社、讲学、重大文化工程的进展、相关艺术活动等),思想文化经典的撰写、出版和评论。这样处理,目的在于用编年的方式将中国文学进程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中国思想文化变迁一并展示在读者面前。作为第一部编年体中国文学通史,《中国文学编年史》的这些尝试,为妥善处理文学史研究中主体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型,并受到了学界的鼓励。著名学者邓绍基先生指出:“这部《中国文学编年史》实际上已不局限于传统编年体的古旧格式而有所变化乃或有所突破。如果考虑到近百年来文化风习的变异,文学史观念之更新,文学史体式之增加,这是变化当是不可避免的,古旧的体式不能框住新的变异,这是客观形势的促使,也是编著者们的自觉改进。最终又是一个古旧的编年体格式的发展变化问题。也就是说,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我们的文学史研究实践中,沿用编年体这种古老体式,而又有变化和发展,这是十分可贵的尝试,也是这部《中国文学编年史》的一大收获。”[4]前辈学者的提携、支持,为文学史研究更加圆满地解决主体性与客观性的关系创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也促使我们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新的进展。
(原刊《河北学刊》2009年第2期)
[1]胡云翼著,刘永翔、李露蕾编:《胡云翼重写文学史》,第4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引自陈平原撰《中国文学研究现代化进程·小引》,王瑶主编《中国文学研究现代化进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袁枚著,顾学颉校点:《随园诗话补遗》卷三第一九条,第632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4]邓绍基:《我观十八卷本中国文学编年史>》,《光明日报》2006年12月12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