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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胜《九店“相宅”篇释文校补》

江陵九店56号楚墓侧龛出土的《日书》简中[1],有一篇抄文,内容主要是讲相宅之术,不少语句与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相宅”篇接近[2]。由于该墓竹简保存情况不佳,残断简较多,简文字迹亦不太清晰,给简序编聨及文字考释带来不少困难。《九店楚简》(以下简称《九店》)一书对这批楚简作了全面的整理工作[3],在释文、注释、分篇、编聨等方面都发表了许多很好的见解,解决了不少问题。本文拟就九店《日书》“相宅”篇的内容提出一些考释方面的补充意见,看法不一定对,供参考。文中诸条目中简文的简号依《九店》的简号编排。除有说明外,条目中的释文槪照《九店》。校按里所引九店《日书》简文均参《九店》一书,不另注明。

1.凡置墠、树邦、作邑之道:盖西南之寓,君子凥之,幽矣不出。北方髙,三方下,凥之,安寿,宜人民,土田骤得。盖东[囗]之寓,45君子凥之,囗大囗囗囗。116

按:简45号与116号,据“盖东[囗]之”下一字“遇(寓)”所断离的两部分字形,当可缀合。两简相合后,基本完为整简。

首四字,原报告图版照片仅存左半,右半残简照片漏掉[4]。《九店》隶定作“凡得從木,无彳坦豆從攴”,不误。第四字,刘信芳先生读为“树”[5],可从。

“道“字,原文残泐不清,《九店》释“遇”,通“寓”。该字似从辶,从页,应释为“道”。古文“道”字,从首,又有作从页,并见郭店楚简[6]。道,谓术也。简文“置”、“树”、“作”,皆是修建之义。“墠”,同坛,谓祭祀场地。在此也可能泛指台基。《左传》哀公元年“室不崇坛”,杜预注:“平地作室,不起坛也。”“邦”,疆界,此似作城郭讲,九店《日书》简四一云“入邦中”,即言入城中。“作邑”,见于《诗·大雅·文王有声》“作邑于豊”,可能是辟地营邑的意思。《淮南子·时则》:“是月可以筑城郭,建都邑。”简文“置坛”、“树邦”、“作邑”并为土功之事,言其“道”,谓其治之术也。《九店》将45号简排于篇首,我们认为是比较合理的。

116号简上的“君子凥”三字,《九店》未释。“君子”作合文书写。“凥”字,原文残泐不清,据该字在文中所处地位及残剩笔划看,应作“凥”

2.东、北髙,二方下,黄帝囗囗囗庶民,凥之,47土少。盖东南之寓,以为凥,必有男贼出室。55

按:简47号与55号,据“凥之”之“之”所断离的两部分字形,似可缀合。

“黄帝”下一字之下似有合文(或重文)号。简文“黄帝囗囗囗庶民”或可断作一句,类似睡虎地《日书》甲种“行”篇简一二八正“赤帝恒以开临下民”的句式。

“以为凥”,《九店》释作“日以凥”。

“男贼”、“室”,《九店》未释。“男”,原文从田、力,田旁笔划稍泐,该字与九店《日书》简三七“男必美于人”之“男”形同。“贼”,原文从鼎,从刀,即“则”,此读为“贼”。郭店《语丛二》简二七有字作从则,从心,裘锡圭先生按疑当读为“贼”[7]。简文“必有男贼出室”,犹言居家必出男贼。

3.凡囗,不可以盖囗囗之墙。48

按:“墙”,《九店》未释。“墙”,原文从爿,从亯從羊,疑当读为“墙”。郭店《语丛四》简二“墙有耳”之“墙”字形与此近似。包山简一七○有姓名作“絑亯從羊、爿”,似即“朱墙”[8]。

简文“之墙”上二字,写以合文,《九店》疑为“右向”,盖是。又象是“右左”合文,存疑。睡虎地《日书》甲种“土忌”篇简一三八背云:“毋起北南陈垣及增之。”整理小组注:“北南陈垣,顺南北向的墙。”

4.窞凥南、北,不利人民;居西北利,不利豕。49

按:“豕”,《九店》未释。睡虎地《日书》甲种“相宅”篇简二○背伍云:“圂居西北丙從匚,利豬,不利人。”

5.无货。西流,君懠。 50

按:“无”下一字,《九店》怀疑可能是“哉”的残文。此字似从宀,从臧,从贝,疑读为“藏”。睡虎地《日书》甲种“相宅”篇简一七背叁云:“水窦北出,无藏货。”

“西”下一字,《九店》未释。此字似从水,从虫省声,疑当释为“流”。该字字形与郭店《成之闻之》简一一“非从末流者之贵”之“流”近似。“流”,或可读为“游”。

6.凥之,富,妇人正 57

按:“富”,《九店》未释。原文残泐,似从富,从示,疑为“富”。

“人正”上一字,《九店》未释。当释“妇”。睡虎地《日书》甲种“相宅”篇简二○背贰云:“宇多于东南,富,女子为正。”“女子为正”与简文“妇人正”义同。

九店楚简《日书》“相宅”篇尽管在内容上与睡虎地秦简《日书》“相宅”篇互有出入,但我们不难看出,两种抄文有一定的影响关系。在内容抄写上,睡虎地秦简《日书》“相宅”篇是分栏抄写在简上的,读文须依栏横读,再下转次栏,属同一事项的内容还往往集在一块叙述。九店楚简《日书》的“相宅”篇大概是顺简次递抄的,同一属项有时间隔有之。应该说,秦简《日书》“相宅”篇的文章结构更具合理。不过,我们也注意到,九店楚简《日书》“相宅”篇使用起隔句作用的标识符号的现象是十分频繁的,不同属项之间一般都作点逗。

注释:

[1] 湖北省文物考古硏究所:《江陵九店东周墓》,科学出版社,1995年7月第1版。

[2]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9月第1版。文中所引睡虎地秦简的有关资料,均参见此注。

[3]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九店楚简》,中华书局,2000年5月第1版。

[4] 经检查,漏照残片仍完好保存于藏简试管内,现已经捆缚处置。

[5] 刘信芳:《九店楚简日书与秦简日书比较硏究》,载《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硏讨会论文集》,问学社有限公司,1997年10月第1版。

[6] 张守中等:《郭店楚简文字编》,文物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

[7]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文中所引郭店楚简的有关资料,如未特别注明,均参见此注。

[8] 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第1版。

(本文原刊于《简帛研究》二○○二、二○○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6月。此次为便于编辑,对文中造字略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