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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新《学者的智慧与才情——读马瑞芳教授

近年来,我经常对古代文学专业的一些博士和硕士强调,一定要细读《红楼梦》。我这样说,主要不是为了培养几个红学爱好者或者红学研究者,而是由于,近来我有一个强烈的感受,在研究古代文学的学者中,感受能力和表达感受的能力的退化是一个愈演愈烈的现象,这不只是导致了古代文学研究水准在某一方面的下降,并且有可能危及该学科在未来的发展。而《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其性格特征正在于具有异乎寻常的感受能力和表达感受的能力。我想,一个学者不时与贾宝玉对话,无疑有助于提高其感受能力和表达感受的能力。这种想法或许过于天真甚至荒唐,但看重感受能力和表达感受的能力,的确是我一贯的学术立场。

马瑞芳教授的卓越感受能力以及表达感受的能力,早已得到学界公认,用不着我来饶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马瑞芳的《蒲松龄评传》出版,程千帆先生大为赏识,曾致函予以鼓励:“收到新作蒲传,很高兴。它翔实而有文采,这正是传记文学所需要的。不要理会那些说你‘不务正业’的人。有人对生活、艺术、心灵……老想用‘知’去包括,去代替,甚至去抹杀‘感’,这是徒劳的。只有具有诗人气质又兼学者谨严作风的人,才能在文学研究中取得成果。你跨出了很好的,可以说是很漂亮的几步,值得祝贺。”程先生讨论“感”,强调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感受的能力,第二个层面是表达感受的能力;“诗人气质”属于第一个层面,“文采”属于第二个层面。“才情”则是“诗人气质”与“文采”的综合。

拜读《从〈聊斋志异〉到〈红楼梦〉》,我对马瑞芳的卓越感受能力和表达有了更为深切的体会。她阐释《聊斋》的写梦名篇,“梦中之梦,幻中之幻”;她解读《聊斋》的写鬼名篇,“鬼中之鬼,变中之变”;她细说《聊斋》的遇仙名篇,“仙中之侣,奇中之奇”;她析论《聊斋》的写世情名篇,“触时感世,刻镂物情”;从“名儒讲学,苦口婆心”的劝世名篇到“以小喻大,卓然纸上”的志人短篇,从“描摹如生,既奇且真”的民风短篇到“传闻异词,曲尽世态”的异事短篇,直至“搜神博物,断雨零云”的奇物名篇,她如数家珍,娓娓道来,那种深入作品情境的能力,确乎令人羡慕;她用散文笔调来抒写她那些色彩缤纷的感受,在行文风格上更是睿智的选择。作家刘白羽曾就《〈聊斋志异〉创作论》为马瑞芳喝彩说:“以散文笔法写论文,使这部书既清丽又有情趣。我素来主张,文学论文也要是文学,因此,我欣赏杜勃罗留波夫——他的作品,有如大海波涛,激动人心。当然,我更喜爱歌德的《对话录》,那简直是美文学。”这里,有必要对刘白羽先生的说法略作修订:以散文笔法写论文,在表达色彩缤纷的艺术感受时更具相得益彰的效果,如果是传达知识和思想,散文笔法就不一定占有显著优势。马瑞芳以散文笔法写论文,与她侧重于表达艺术感受是密切相关的。

马瑞芳教授在该书前言中说:“虽然《聊斋志异》占据了大部分科研‘分额’,真心喜欢且百读不厌的却是《红楼梦》。”套用她的这种表述方式,我想说:虽然本文一上来就赞赏马瑞芳教授卓越的感受能力和表达感受的卓越能力,但笔者更加喜欢且更愿意多说几句的却是马瑞芳教授所传达给我们的那种学术智慧,尤其是关于《红楼梦》研究的学术智慧。

《红楼梦》研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各种各样的争论特别多,“它们也成为平时的红学热点:曹雪芹故居、遗著、遗诗、折扇、书箱、画像、墓石和太极红楼梦,直到现在的程甲本和甲戌本先后,曹雪芹和曹渊哪个是作者。”对这种种争论,马瑞芳教授将之大体划分为两种情形:一种属于认真的红学研究,一种属于非红学研究。对于非红学研究,她借用“红托”和“红梯”两个概念来揭示其实质:“‘红托’就是以曹雪芹为‘托儿’搞人文景观,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不管曹雪芹原籍是不是我这儿,曹雪芹是不是葬在我这儿,先轰起来再说;‘红梯’就是毫无根据一笔抹倒红学研究两百年来关于作者、版本成果,‘创立’名为新说实为邪说,树上‘著名红学家’的阶梯。”一针见血,洞见症结,将“学术”背后的真相揭露无余。而我以为,马瑞芳教授对“认真的红学研究”所采取的态度更具学术智慧。她说:

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伟大的作品,有关他的争论也真是登峰造极。可以说无事不争,无时不争。例如,他是谁的儿子?生于哪年?就有两种说法,一说系曹頫的儿子,生于雍正二年,一说他是曹顒之子,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两说共同肯定的只是他是曹寅的孙子。他死在哪一年?又有壬午说和癸未说。甚至于关于曹雪芹的著作权,也迭起争执,几年前戴不凡发起了《红楼梦》原作者为“石头”之争,这次会上(1992年扬州国际红学会)柳存仁又提了关于“旧稿”之说。这次本来可能展开大争论而不曾大争的曹雪芹墓石,是又一大热门。

几乎所有健在的重要红学家都卷进了这些争论,而且个个认真,煞有介事。马瑞芳教授对这些问题自然也有她自己的看法,比如,她不相信张家湾墓石是真的,她也不相信薛宝钗嫁给了贾雨村,她断言遗诗事件是一个恶作剧。……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她以为她的这些想法,也包括她不赞同的那些想法,都不必过于认真地以撰写论文或论著的方式表达。她的理念是:“倘若我们的红学研究去围绕或应付这种研究,那红学还有希望吗?”这一理念所包蕴的智慧是极不寻常的。的确,对于研究《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来说,讨论它的作者的葬地,对薛宝钗的结局做探佚研究,考核遗诗的真伪,诸如此类,终究不是学术上的大事。她常在交谈中友善地调侃那些围绕意思不大的红学问题争论不休的学者,所显示的不是一种日常生活的幽默感,而是一种在长期的历练中所积累的学术智慧。有了这种智慧,真正重要的学术问题才会有人关注。在红学研究中,我们尤其需要这种智慧。

在讨论了马瑞芳教授的卓越感受能力和表达感受的卓越能力以及她那种珍贵的学术智慧之余,本文应该补充说明的是:《从〈聊斋志异〉到〈红楼梦〉》所贡献的思想和知识也是厚重精彩的。比如,马瑞芳在对《红楼梦》成书做了集中研究后提出:在脂砚斋评本之前,存在一部早期的、内容单一的《红楼梦》,这部《红楼梦》的内容从明义《题〈红楼梦〉》绝句可大致推测。《红楼梦》是在曹雪芹两部“少作”基础上成书,也就是说,曹雪芹的十年披阅、五次增删,是在明义所见《红楼梦》和《风月宝鉴》基础上进行的。甲戌本《凡例》为何人所作,牵涉到曹雪芹的创作思想,该书明确提出:《凡例》为曹雪芹所作,应作为《红楼梦》主旨对待。该书对脂砚斋在《红楼梦》创作中起的作用所做的考察,在一定意义上是应对文学界“脂砚斋是胡适魔瓶释放的妖魔”等奇谈怪论的挑战。在对《聊斋志异》《红楼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第三编“从《聊斋》到《红楼梦》”从人物命名、环境描写、人物形象构成、爱情描写、场面描写、情节结撰、“文备众体”写小说等角度,具体分析《红楼梦》与《聊斋志异》的传承关系,以求对这个重要学术课题有所发现。所有这些,自有同行专家击节叹赏,不必我来指指点点。

(本文原载《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