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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汇评本(红楼梦)》前言

陈文新

《红楼梦》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古代的人情小说发展到了顶峰,标志着中国古典小说发展到了顶峰。前言重点说明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曹雪芹生平及《红楼梦》的作者问题;《红楼梦》对人情小说传统的扬弃与超越;贾宝玉的谱系归属;关于《红楼梦》评语选辑的若干情况。

曹雪芹生平及《红楼梦》的作者问题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1715?一1763年?),名,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其先祖为汉人,但很早就成了正白旗内务府“包衣”(奴仆)。曹雪芹祖籍辽宁辽阳,生于江苏南京。一说原籍河北丰润,寄籍辽阳。曹雪芹的卒年,据甲戌本第一回脂砚斋评语,为“壬午除夕”,即1763年2月12日。另有卒年为癸未(1764年)除夕和甲申年(1765年)之说。关于曹雪芹的生年,涉及到对其父亲身份的认定。如果他是曹的儿子,那么可以肯定生于1715年,因为曹于1714年暴卒,他的遗腹子生于次年。如果他是曹的儿子,因其生年与其祖父卒年相距不远,据张宜泉《伤芹溪居士》原注:“年未五旬而卒”,则其生年在1715-1718年间。吴世昌推断其生年为1715年,胡适推断其生年为1718年。周汝昌则据敦诚《挽曹雪芹》诗“四十年华付杳冥”,认定其生年为雍正二年(1724年)。一般认为,曹雪芹是曹的儿子。

曹雪芹出生在一个贵族世家。从曾祖父曹玺起,历祖父曹寅,父辈曹、曹,三代世袭当时的财赋要职江宁织造。康熙帝六次南巡,有五次以曹家主管的江宁织造署为行宫,其中四次是在曹寅任内。曹家的富贵显赫以及与康熙帝之间的密切关系,由此可见一斑。曹寅还是著名的藏书家,《全唐诗》就是由他主持刊印的;能写作诗、词、戏曲,有《楝亭诗钞》等著述。“百年望族”和“诗礼之家”的背景,对曹雪芹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少年时代的曹雪芹过的是纨子弟的生活。乾隆二十五、六年间,他的朋友敦敏两次听曹雪芹话曹家“旧事”,《赠芹圃》诗中有“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之句;《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馀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诗有“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之句。西清《桦叶述闻》记曹寅为织造时,“雪芹随任,故繁华声色,阅历者深”;潘德舆《金壶浪墨·读红楼梦题后》记“传闻作是书者,少习华,老而落魄”;《红楼梦》第一回作者自云“锦衣纨之时,饫甘餍肥之日”,那段富贵豪华的生活在雪芹的人生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1722年11月,雍正即位。此后政海风波叠起。曹在雍正初年累受谕批斥责,雍正五年被罢职,接着家产抄没,曹家急速衰落。大约在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间,曹家回到北方,从此离开了江南旧家。这年曹雪芹大约十二、三岁。乾隆初年,曹家的境况似有转机而旋遭更大的祸变,从此沦入“树倒猢狲散”的境地。返北以后的曹雪芹,先在“官学”就读,后入内务府当差,家景贫困。曹雪芹晚年迁居西郊山村,过着“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红楼梦》第一回)、“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生活。敦诚的《佩刀质酒歌》展示了曹雪芹生活中的一个片断:

我闻贺鉴湖,不惜金龟掷酒垆;

又闻阮遥集,直卸金貂作鲸吸。

嗟余本非二子狂,腰间更无黄金。

秋气酿寒风雨恶,满园榆柳飞苍黄。

主人未出童子睡,干瓮涩何可当?

相逢况是淳于辈,一石差可温枯肠。

身外长物亦何有?鸾刀昨夜磨秋霜。

且酷满眼作软饱,谁暇齐鬲分低昂。

元忠两褥何妨质,孙济袍须先偿。

我今此刀空作佩,岂是吕虔遗王祥。

欲耕不能买犍犊,杀贼何能临边疆。

未若一斗复一斗,令此肝肺生角芒。

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

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

我有古剑尚在匣,一条秋水苍波凉。

君才抑塞倘欲拔,不妨斫地歌王郎。

其题下小注云:“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以答之。”曹雪芹的性格风采,读者不难想见。

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时正经历着无休无止的贫困,但“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并不足妨我襟怀;况那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红楼梦》第一回),“十年辛苦不寻常”,他以惊人的意志力创作和修改“字字看来皆是血”的《红楼梦》。生活的贫困,创作的艰辛,加上爱子夭折,感伤成疾,曹雪芹还不到五十岁便与世长辞。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还有《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别称。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凡例》对不同书名的含义有所揭示:“《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书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晴(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晴(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晴(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事,此则《石头记》之点晴(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及)至《红楼梦》一百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由此可见,《红楼梦》五个书名所包含的意蕴早已受到前人关注。

《红楼梦》问世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以抄本的形式流传的。这些抄本,大都附有脂砚斋评语,题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简称“脂评本”。曹雪芹逝世前的抄本,已发现有三种:1.甲戌本,即乾隆十九年(1754年)抄本,因其中有“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字样,故称甲戌本。甲戌本现存十六回,有1961年台北商务印书馆刊本。2.己卯本,即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抄本,因其中有“己卯冬月定本”等字样,故称己卯本。现存四十三回及两个半回,有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刊本。3.庚辰本,即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抄本,因其中有“庚辰秋月定本”等字样,故称庚辰本。存七十八回,有1955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刊本。其他重要的脂本还有:甲辰本(1784年)、己酉本(1789年)和1912年有正书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程伟元、高鹗首次以活字排印,出版120回本的《红楼梦》,称程甲本。次年(1792年)在第一版的基础上略加增删,再度排印出版,是为程乙本。程本系统和脂本系统存在诸多区别,最明显的是:程本共120回,而脂本只有前八十回。一般认为,前八十回的著作权属于曹雪芹,而后四十回系高鹗所续。高鹗(约1748———约1815年),字兰墅,辽宁铁岭人,隶汉军镶黄旗,寓居北京,自署红楼外史。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中举,乾隆六十年(1795年)高鹗中进士,嘉庆六年(1801年)以内阁侍读为顺天乡试同考官,嘉庆十四年(1809年)考选都察院江南道监察御史,嘉庆十八年任刑科给事中,因失查八卦教教首林清谋反案,降三级调用。著有《兰墅文存》、《兰墅十艺》、《楚存草》等。

认为《红楼罗》后四十回系高鹗所续,其主要依据是张问陶《赠高兰墅同年》(见《船山诗草》卷十六《辛癸集》)诗的题下自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恩华为《八旗艺文志》编目,亦认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汉军曹注。高鹗补。”胡适等学者认为:“补”的意思就是“续”。他们没有设想将“补”理解为“补缀”的可能性。认为高鹗和程伟元只是作了编辑、补缀工作,120回的著作权应属于曹雪芹,其主要依据是程本所载程、高二人的序和二人合撰的《红楼梦引言》。程甲本卷首程伟元《红楼梦序》云: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竟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馀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馀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

所谓“截长补短”,即补缀是也,正是“补”的准确释义。1959年,《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被发现,表明在程伟元、高鹗排印本之前,确已有了完整的一百二十回本。程甲本高鹗自序与程序意思相近。程乙本《红楼梦》卷首还有程、高合写的引言:

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先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所有这些都指向一个焦点:后四十回是程、高在多种残本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上引程、高的自序和引言,胡适等学者视为故意作伪、“欺罔后人”之谈。如此断然地否定其真实性,似乎轻率了些。从《红楼梦》的实际情况看,如果执意把后四十回说成是续作,至少有这样几点说不通:

一、从创作的普遍现象看,续书比另起炉灶更难:续写者必须体认别人的风格,在别人已经形成的框架内写作,这样,势必处处被掣肘,很难施展自己的才力。因此,有许多续书,实际上只从原著借来一点因由(这在严格意义上已并非续书),如《西游补》、《后水浒传》等。像《红楼梦》这样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之间内在联系如此密切的情况极为少见。照一般的说法,曹雪芹写前八十回尚且需要十载,倘若后四十回真是续作,那就至少需要五年,考虑到续书之难,则七年、八年也未必够用。高鹗有这个可能吗?他的年谱告诉我们:高鹗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中举人,乾隆六十年(1795年)中进士,中间相距八年,《红楼梦》百二十回刊本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首次刊印成,离他中举才三年。三年能完成这样的“续作”吗?

二、一般写续书的人,总是力求所续的情节与原著的伏笔相吻合;如不能吻合,则改削原著的伏笔,使之与所续的情节吻合。而现在的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却多有不吻合之处,如王照凤的结局“一从二令三人木”(即最终被“休”),在《红楼梦》第五回已点得清清楚楚,可后四十回却并无王熙凤被“休”的情节。如何解释呢?比较合理的推测是:曹雪芹在修改《红楼梦》时,发现后四十回中对王熙凤的处理还不够好,应该“休掉”她才算精彩,于是在第五回作了预示,可惜后来因过早死去,没来得及修改完毕;高鹗作为修订者,“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于是留下一大漏洞。再如程甲本第九十二回,回目与本文全不相应,如果是高鹗自作自印,至少不会文不对题吧?此类漏洞尚多,恕不一一列举。

三、程甲本问世数月后,又出了经高鹗修改的程乙本,其中改好的地方很多,但也有改坏的地方,甚至有因修改而意义完全相反之处。如第一百一十回,凤姐夜遇秦可卿之后,程甲本有如下一段:

贾琏已回来了,只是见他脸上神色更变,不似往常。待要问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突然相问,只得睡了。

文中的三个“他”都指凤姐。《红楼梦》中的凤姐是个“辣子”,贾琏平日总是怕他三分。因此,当凤姐遇鬼,脸色变更之后,贾琏仍和平素一样,“不敢突然相问”。程乙本却将“只是”二字改作“凤姐”,这样,三个“他”都指贾琏了。这很不合情理。贾琏未遇什么事变,不会无缘无故“脸上神色更变”;退一步讲,即使贾琏真的脸色变更了,一向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凤姐也不会突然变得如此胆怯,仿佛老鼠见到了猫一样。这样的毛病,如果后四十回真是高鹗所续,就绝不会出现:自己的作品,难道几个月后会完全误解?

因此,我们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续作,无名氏续作的可能性也不大;它是曹雪芹原作的残稿,又经过高鹗的“补缀”。

《红楼梦》对人情小说传统的扬弃与超越

对《红楼梦》的解读,必须以对人情小说传统的了解为前提。

粗略划分,人情小说包括三种基本路数或基本类型,即世情书、艳情小说和才子佳人小说。《红楼梦》与这三种类型作品的关系,可从扬弃与超越两个层面加以考察。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他所面对的传统之一即世情书。《红楼梦》继承了《金瓶梅》关于盛衰变化的总体设计。小说第一回写甄士隐由盛而衰,贾雨村由衰而盛;英莲被拐,小姐沦为丫头,丫头娇杏却因嫁给雨村而成为夫人。这样的情节放在《红楼梦》开端,起着笼罩全局的点题作用。而甄士隐的《好了歌注》,对盛衰无常的主旨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在《好了歌注》中,或叹由盛而衰,如“陋室”四句,“金满箱”三句;或叹由衰而盛,如“蛛丝儿”二句,“昨怜”二句,总之是盛衰无常,“你方唱罢我登场”。在盛衰的双向演变中,《红楼梦》侧重展示贾府的由盛而衰:曾经声势煊赫的贾府,后来却一败涂地。小说的诸多情节都是环绕这一设计展开的。曹雪芹用“假语村言”来代称《金瓶梅》这类作品,并精心设计了“贾雨村”这一人物,表明作者清醒地意识到这一传统的存在,同时致力于对这一传统的扬弃。

贾雨村在《红楼梦》第一回便正式登场,即所谓“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在最后一回仍由他向读者谢幕,即所谓“贾雨村归结红楼梦”。曹雪芹对贾雨村的描叙,表明了他对世情书的基本定位。世情书至少有两个基本的特点:其一是展示人类生活的盛衰无常,其二是展示世俗社会的世态炎凉。贾雨村的人生履历的特点之一正是在生活之流中不断沉浮。

第一回,贾雨村以一介穷儒登场:“这贾雨村原系湖州人氏,也是诗书仕宦之族,因他生于末世,父母祖宗根基已尽,人口衰丧,只剩得他一身一口,在家乡无益,因进京求取功名,再整基业,自前岁来此,又淹蹇住了,暂寄庙中安身,每日卖文作字为生。”其家族由盛而衰,至贾雨村而衰落之极。

第二回,贾雨村靠着甄士隐的资助,到了京城,参加科举考试,“大比之期,十分得意,中了进士,选入外班,今已升了本县太爷。虽才干优长,未免贪酷;且恃才侮上,那同寅皆侧目而视,不上一年,便被上司参了一本,说他貌似有才,性实狡猾;又题了一两件庇蠹役、交结乡绅之事。龙颜大怒,即命革职”。一年左右的时间,贾雨村便经历了由衰而盛,又由盛而衰的历程。

第三回,贾雨村因给黛玉做过家庭教师,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把他推荐给自己在朝廷做官的二舅子贾政。“这贾政最喜的是读书人,礼贤下士,拯溺救危,大有祖风,———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便极力帮助,题奏之日,谋了一个复职,不上两月,便选了金陵应天府,辞了贾政,择日到任去了。”这是衰而复盛。

第九十二回,“几年间,(这贾雨村)门子也会钻了,由知府推升转了御史,不过几年,升了吏部侍郎,兵部尚书。为着一件事降了三级,如今又要升了。”这是所谓盛衰无常。

第一百十七回:“这位雨村老爷,人也能干,也会钻营;官不小了,只是贪财。被人家参了个‘婪索属员’的几款。如今的万岁爷是最圣明最仁慈的,独听了一个‘贪’字,或因糟蹋了百姓,或因恃势欺良,是极生气的,所以旨意便叫拿问。”“带着锁子,说要解到三法司衙问里审问去呢。”这是盛而复衰。

第一百二十回:“且说那贾雨村犯了婪索的案件,审明定罪,今遇大赦,递籍为民。”贾雨村在经历了几番盛衰后,又回到了他人生的起点。

《红楼梦》不仅借贾而村的履历点出盛衰无常之旨,与《好了歌注》呼应,还经由这一形象写出了世态炎凉:贾府得势时,他如蝇逐膻;贾府失势时,他落井下石。第四回,贾政的亲戚薛姨妈之子薛蟠仗势行凶,打死冯渊,案件并不复杂,雨村却蓄意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之言寄去”。他之所以“疾忙修书”,无非是拍贾政、王子腾的马屁。他明白一点,只有与包括贾府在内的四大家族保持良好关系,他才能仕途顺遂。每次路过石头城,他都要拜访贾府,故示亲密。后来,贾府势衰,在一旁落井下石的也正是这个贾雨村。贾府被抄之前,先是被御史参奏,“主子还叫府尹(贾雨村)查明实迹再办。你说他怎么样?他本沾过(宁荣)两府的好处,怕人说他回护一家儿,他倒狠狠的踢了一脚,所以两府里才到底抄了。你说如今的世情还了得吗!”(第一百七回)不是贾雨村在一旁捣鬼,贾府的处境也许会稍好一些。

《红楼梦》经由对贾雨村这一形象的描述,概括地表达了《金瓶梅》的两大主旨:展示盛衰无常和世态炎凉。这里出现了一组对比:《金瓶梅》以整部小说来演绎盛衰无常的人生背景,并在这一背景下不厌其详地描写种种世态炎凉,显然含有骂世的意味,即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说:“明小说之宣扬秽德者,人物每有所指,借文字以报夙仇,而其是非,则殊难揣测。”而《红楼梦》将世态炎凉浓缩于贾雨村这一形象,并明确地称之为“假语村言”,表明这一形象不过是对传统世情书的戏拟,并无骂世的意味。旨在骂世,故《金瓶梅》多发苦言,文辞峻急;无意骂世,故《红楼梦》涕泣悲歌,缠绵悱恻。江顺怡《读红楼梦杂记》云:

《红楼梦》,悟书也。其所遇之人皆阅历之人,其所叙之事皆阅历之事,其所写之情与景皆阅历之情与景。正如白发宫人涕泣而谈天宝,不知者徒艳其纷华靡丽,有心人视之皆缕缕血痕也。……缠绵悱恻于始,涕泣悲歌于后,至无可奈何之时,安得不悟!

怨而不怒,缠绵悱恻,《红楼梦》这种风格,明显地高于《金瓶梅》。

(二)《红楼梦》对才子佳人小说的扬弃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他所面对的第二个传统是才子佳人小说。作者对才子佳人小说是异常熟悉的。开卷第一回即批评“才子佳人等书”“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不涉淫滥”。第五十四回又由贾母具体剖析了才子佳人小说的不近情理之处。

曹雪芹一方面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批评才子佳人小说,另一方面又在情节设计上有意戏拟才子佳人小说。第一回“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让俗不可耐的贾雨村扮演才子,让甄士隐家的丫鬟娇杏扮演佳人,便是饱含调侃意味的戏拟:

这里雨村且翻弄诗籍解闷,忽听得窗外有女子嗽声,雨村遂起身往外一看,原来是一个丫鬟在那里掐花儿:生的仪容不俗,眉目清秀,虽无十分姿色,却也有动人之处,雨村不觉看得呆了。那甄家丫鬟掐了花儿,方欲走时,猛抬头见窗内有人:敝巾旧服,虽是贫窘,然生得腰圆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方腮。这丫鬟转身回避,心下自想:“这人生的这样雄壮,却又这样褴楼:我家并无这样贫窘亲友,想他定是主人常说的什么贾雨村了,———怪道又说他必非久困之人,每每有意帮助周济他,只是没什么机会。”如此一想,不免又回头一两次。雨村见他回头,便以为这女子心中有意于他,遂狂喜不禁,自谓此女子必是个巨眼英豪,风尘中之知己。

接下来是雨村高中,选为知县,“向甄家娘子要那娇杏作二房”。“却说娇杏那丫头,便是当年回顾雨村的,因偶然一看,便弄出这段奇缘,也是意想不到之事。谁知他命运两济,不承望自到雨村身边,只一年,便生一子;又半载,雨村嫡配忽染疾下世,雨村便将他扶作正室夫人,正是: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这个富于喜剧意味的才子佳人故事,至少包含了三重调侃:一是雨村视娇杏为“巨眼英豪,风尘中之知己”,只是自作多情;二是雨村人格卑下,却当仁不让以才子自居;三是“佳人”娇杏,其人生际遇纯属“侥幸”。“才子佳人”成为调侃对象,这是《红楼梦》解构传统才子佳人小说的入手之处。

《红楼梦》对“小巧玩物”的设计也令人想到才子佳人小说。如:宝玉“落草时衔下来的宝玉”,上有八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宝钗的金锁“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上亦有八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由此演绎出金玉良缘之说。(第八回)宝玉有金麒麟,湘云亦有金麒麟,黛玉因此起了戒心。(第三十一回)但曹雪芹在设计这类情节时,却有意颠覆才子佳人小说的情节套路。才子佳人小说往往由小巧玩物导向“风流佳事”,而在《红楼梦》中,恰好是有着小巧玩物的宝钗、湘云,并非贾宝玉认可的知己。他所认可的知己黛玉偏偏没有小巧玩物。而且,贾宝玉对与生俱来的小巧玩物(落草时衔下来的宝玉)一直怀有敌视之意。第三回,宝黛初次见面,因听说黛玉没有玉,宝玉“登时发作起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人的高下不识,还说灵不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

这段情节颇有些神秘意味,并因其神秘意味获得了值得细读的丰富内涵。从视玉为小巧玩物的角度来解读,我们不妨说,金玉良缘之说代表了才子佳人小说的传统,贾宝玉砸玉,即是对才子佳人小说既有情节套路的否定。从视玉为贾宝玉命根子的角度来解读,我们应当认为,金玉良缘之说代表了一种命运,一种由社会常规所决定的命运,贾宝玉砸玉,即是对命运和社会常规的反抗。更合理的解读是:将这两种角度结合起来,贾宝玉砸玉,既标志着才子佳人小说传统情节套路的瓦解,又象征着社会常规对贾宝玉失去约束力量。此后宝黛对金玉良缘之说的恐惧、质疑和挑战,也一方面表达了曹雪芹的小说理念,另一方面表达了曹雪芹的人生理念。小说理念与人生理念结合,赋予了相关情节以深厚内涵。

第二十八回,贵妃元春赏赐端午节礼品,独宝玉和宝钗相同,这当然不是偶然的。因为薛姨妈曾对王夫人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话,薛姨妈、王夫人是亲姐妹,元春系王夫人所生,相互之间的沟通是不困难的。而元春身为贵妃,她的这一行动本身就是对宝玉、宝钗婚姻的具有权威意义的认可,即对金玉良缘之说的认可。宝玉有“玉”,而黛玉无“金”,面对金玉良缘的强势舆论,黛玉可以仰仗的只有宝玉的感情,而宝玉感情的天平究竟是倾向于姐姐(薛宝钗)还是倾向于妹妹(林黛玉),黛玉心中无底,只有想方设法试探宝玉。

怎么试探呢?不能直说,只有旁敲侧击,于是凡属可以提到金玉良缘之说的时候,黛玉就绝不放过。黛玉的想法是:“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人的呢?我就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无闻的,方见的是待我重,无毫发私心了。怎么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着急呢?可知你心里时时有这个‘金玉’的念头。我一提,你怕我多心,故意儿着急,安心哄我。”(第二十九回)至于宝玉,他的想法却是:“别人不知我的心,还可恕;难道你就不想我的心里眼里只有你?你不能为我解烦恼,反来拿这个话堵噎我,可见我心里时时刻刻白有你,你心里竟没我了。”两人各有各的理由,便不免时常围绕金玉良缘发生口角:

那宝玉又听见他(指林黛玉)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来;便赌气向颈上摘下“通灵玉”来,咬咬牙,狠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劳什子!我砸了你,就完了事了!”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不动。宝玉见不破,便回身找东西来砸。(第二十九回)

“砸玉”的举动带些孩子气,同时还含有与黛玉赌气的成分。这两个因素可能会减弱这一情节在读者心目中的重要性。至于宝玉在梦中喊出:“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木石姻缘”(第三十六回),则既无孩子气,又非赌气,而是明确而坚定地表达了宝玉在感情问题上的立场,令读者不得不认真看待他的表态。“和尚道士”是《红楼梦》中两个具有神秘色彩的先知,“金玉姻缘”就是由他们确定的;宝玉不信“和尚道士”的话,而一心一意地认同“木石姻缘”,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感情对于命运的抗争。由于宝玉的宣言是在梦中发出的,我们可以确信这是由衷之言,没有丝毫的矫饰。《红楼梦》对“金玉良缘”的否定,表明了曹雪芹对才子佳人小说传统的质疑。

自然,《红楼梦》也有仿效才子佳人小说之处,贾宝玉本人即曾模仿才子“私相传递”信物的做法。“原来宝玉自幼生成来的一种下流痴病,况从幼时和黛玉耳鬓厮磨,心情相对,如今稍知些事,又看了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黛玉者。所以早存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第二十九回)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宝玉叫睛雯将“半新不旧的两条绢子”送给黛玉,即旨在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对黛玉的感情。“这黛玉体贴出绢子的意思来,不觉神痴心醉,想到‘宝玉能领会我这一番苦意,又令我可喜。我这番苦意,不知将来可能如意不能,又令我可悲。要不是这个意思,忽然好好的送两块帕子来,竟又令我可笑了。再想到私相传递,又觉可惧。他既如此,我却每每烦恼伤心,反觉可愧’……”可见黛玉对于才子佳人这种“私相传递”的交往方式也是熟知的。不过这里应该指出的是,黛玉身为大家闺秀,她可以接受宝玉的信物,却不便主动地送信物给宝玉。作为黛玉形象的补充,《红楼梦》写了一个名叫小红的丫鬟,她和贾芸之间有过交换手绢之举。小红是黛玉的影子,写小红不妨视为暗写黛玉。但正是在这儿,《红楼梦》显示了与才子佳人小说的一个重要区别:才子佳人小说中交换过信物的才子佳人通常都能成为眷属,而《红楼梦》中交换过信物的宝、黛却终于“心事终虚话”。才子佳人小说的情节套路再一次遭到颠覆。

(三)《红楼梦》对艳情小说的扬弃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他所面对的第三个传统是艳情小说。艳情小说的特征是兴高采烈地展示如春宫画一般的床上“镜头”,以色情来吸引读者。根据我们的考察,男女之间的关系可从三个层面加以透视:情,色,欲。艳情小说的真正主角是“欲”,《红楼梦》的真正主角是“情”,二者之间是格格不入的。如戚序本第六十六回总评所说:

余叹世人不识情字,常把淫字当作情字,殊不知淫里无情,情里无淫,淫必伤情,情必戒淫,情断处淫生,淫断处情生。三姐项下一横是绝情,乃是正情;湘莲万根皆削是无情,乃是至情。生为情人,死为情鬼,故结句曰:“来自情天,去自情地。”岂非一篇情文字。再看他书,则全是淫,不是情了。

所谓“全是淫,不是情”的“他书”,即艳情小说是也。

从《红楼梦》的布局来看,大观园内是一个“情”的世界,大观园外则常有“淫”的泛滥。《红楼梦》写淫人的淫行,与艳情小说存在一个重要区别:笔墨异常干净。值得关注的有下述事例:①秦可卿事件;②秦钟事件;③贾瑞事件;④尤三姐事件。

秦可卿之死,见于《红楼梦》第十三回,文字相当恍惚暧昧。这回的回目原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回目之下,庚辰“四阅”本中有题诗一首:“一步行来错,回头已百年。古今风月鉴,多少泣黄泉!”以秦可卿的“淫丧”为“风月鉴”,可见曹雪芹的命意。《红楼梦十二曲·好事终》亦道:“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为了加强“宝鉴”的意味,曹雪芹原来为她设计的结局是自缢而死,脂本第五回画册上说得明白:“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而尽。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秦可卿之“淫”,因其乱伦而令人触目惊心。秦氏死后,贾珍如丧考妣,备办丧礼极尽隆重奢华之能事,而贾蓉反倒像与己不相干似的,暗示出秦氏与贾珍之间必有隐秘情事。

秦氏与贾珍乱伦私通,曹雪芹用笔何以如此隐微曲折?主要的目的是避免笔墨污秽。秦氏系贾蓉之妻,贾珍的儿媳妇,如果据事直书,就会沦人艳情小说一流。曹雪芹以“荒唐言”出之,采用暗示手法,其处理方式与艳情小说明显不同。

对秦钟事件、贾瑞事件的处理亦可作如是观。“贾天祥正照风月鉴”,只见风姐站在里面点手儿叫他。贾瑞心中一喜,荡悠悠觉得进了镜子,与凤姐云雨一番,“底下已遗了一滩精”。(第十二回)秦钟与“水月庵的智能”柔情缱绻,软语温存。此等情事,倘从正面渲染,也就与艳情小说成了一路货色。《红楼梦》点到为止,保持了温文尔雅的风度。

对尤三姐事件的处理属于另一种情形,但避免污秽的宗旨则是相同的。从现存的庚辰钞本可以看出,最初的尤三姐形象,是一个使别人“丧伦败行”的“淫奔女”,她与尤二姐一样,同贾珍、贾琏等胡来,多“淫态风情”,往往主动“放出手眼来”,卖弄其色相,被作者骂为“无耻老辣”。后来她才终于“改行”,与柳湘莲相恋,因名声不好被柳湘莲抛弃,自杀身亡。她因早年的失足而落得这样的结局,给世人提供了一面“宝鉴”。这样一个人物,从正面加以描写是不能“不涉淫滥”的。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对相关情节作了重大改动,赋予她出污泥而不染的风采,深情执著,为情而死,令人肃然起敬。作这样的改动,效果可能是多重的,但小说因此而以缠绵悱恻动人却无疑是主要的效果之一。

《红楼梦》经由对秦可卿事件、秦钟事件、贾瑞事件、尤三姐事件的别开生面的处理,成功地在《红楼梦》与艳情小说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他并不回避淫滥题材。“淫滥”本是现实生活的层面之一,作家不能回避,只能以艺术化的处理来淡化对读者的消极影响。曹雪芹对艳情小说的扬弃树立了一个处理淫滥题材的典范。

(四)《红楼梦》的神秘氛围、诗意与写实

《红楼梦》卓越地扬弃了人情小说的三种路数,为它登上人情小说的顶峰扫清了巨大障碍。而《红楼梦》的正面建树进一步表明:曹雪芹不只是“破”旧传统的好手,也是“立”新传统的行家。关于《红楼梦》的伟大建树,人们已经说了很多,而在我看来,有一个关键的层面被忽略了,即:《红楼梦》是如何成功地将诗意与写实融洽无间地组织在一部作品中的?我们试着回答这一问题。

《红楼梦》之前的人情小说,从审美规范来看,基本呈现为两种倾向:以《金瓶梅》为代表的写实和才子佳人小说对诗意的追求(艳情小说在审美方面较少考察价值)。写实与诗意自成系统,大有“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味道:《金瓶梅》的风格和市井生活打成一片,但庞杂却不丰富(丰富指内容层次),厚重却不深沉(深沉指风格的含蓄渺远),在这个世界中,只能容纳平凡粗俗、琐细卑微的人物,而不能容纳具有非凡人格的、凝聚着民族文化精髓的、超世拔俗的形象,才子佳人小说的玫瑰色的诗意却又靠牺牲写实而得来,付出的代价更大。

写实与诗意的相互背离,给人情小说带来了显而易见的缺憾。诗意,这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中,往往不只是一种点缀,而是实实在在地显示了一部分杰出人物对陈腐的规范,对芸芸俗众,对所谓谦谦君子者流的抗争或超越。《金瓶梅》抛弃了诗意,正是抛弃了这些熠熠生辉的东西;其作者专注于尘垢,专注于人性中的低层次,难怪读来令人沉闷了。而从小说史的角度来考察,我们对才子佳人小说作家抛弃写实的行为,会提出更为严厉的指责。因为,写实不仅是技巧进步的必由之路,更是小说作品获得生命力的要素之一。似乎可以断言,没有写实,就没有小说。大量的才子佳人小说基本上是失败的记录。

曹雪芹处于《金瓶梅》和才子佳人小说之后,他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他必须将《金瓶梅》的写实和才子佳人小说对诗意的追求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并努力使二者融洽无间,只有这样,才能开拓出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领地。他如何做到这一点呢?这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加以考察。

第一个层面:《红楼梦》的神秘氛围。

读《红楼梦》,我们时常感到处于一种神秘氛围中,如天际来烟,如脚下生云,缥缈惝恍,把握不定。这给小说带来宇宙一般的深邃感。正是这种深邃感,使作品有可能容纳整个大千世界,从贾宝玉到薛蟠,从妙玉到多姑娘,从贾元春到刘姥姥,从林黛玉到王熙凤,它 包容了《金瓶梅》和才子佳人小说写过的所有内容而又成为一个更高层次的有机体。

曹雪芹是善于渲染神秘氛围的。小说中安排了不少无法问其究竟的场景、人物和情节。这些因素如网络一般编织在作品中,显得扑朔迷离,不可探测。就人物而言,贾宝玉自身就不乏神秘色彩。他生下来口里便衔着一块玉,而且,这块玉对于他的人生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这是什么原因?谁也说不明白。其他人物,如癞和尚、跛道士,也都不可以常情推断。比如癞和尚,他在小说第一回首次出场便神秘莫测,甄士隐“意欲问他来历”,而并无下文,足见其不同寻常。此后,给宝玉治病的是他:“宝玉病重,他来了,将那玉持诵了一番,宝玉便好了”;送“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八个字给宝钗的是他(因此造成金玉良缘之说);将宝玉带走的也是他。这是个主宰并嘲弄世俗人生的莫名其妙的先知形象。

就情节和场景而言,太虚幻境也是“无法问其究竟”的。而尤其富于神秘意味的是,太虚幻境仿佛是大观园,但大观园与太虚幻境的许多局部又绝不相似。像,而又不完全像,这更增加了神秘感。

第二个层面:写实与诗意的融合。

清初的才子佳人小说(包括才子佳人戏曲)曾热衷于追求诗意,追求不含写实意味的诗意,一时得到许多士大夫文人的欣赏。而曹雪芹却在《红楼梦》第五十四回借贾母之口指出才子佳人故事“就是一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所以没趣,原因在于:①“把人家女儿说的这么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②不合情理。“奶妈子丫头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头知道?那些人都是管做什么的?”

针对才子佳人小说的这两点不足,曹雪芹在设计人物、构造情节时相应地特别注意:①人物具有内在的诗意或韵味。林黛玉的幽香如兰的气质和作为其衬托的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的潇湘馆,史湘云的魏晋风流,晴雯的光风霁月的胸襟,妙玉的如槛外之梅的孤高……曹雪芹写她们,从来不过分夸耀其才、学,而是突出她们特有的诗人一般的感受生活的方式。甚至对贾母、贾政等人,曹雪芹也在适当场合写出其性格中的诗意。例如第五十四回,大家要贾母点戏。贾母点了一出[寻梦],一出[下书],吩咐只用箫和笙管,余者一概不用;第七十六回,写贾母中秋赏月,都体现出清雅脱俗的审美情趣。②在展开富于诗意的情节时,力求合情合理,具有鲜明的写实特征。在整体的格局上,雅俗相间,以雅衬俗,以俗衬雅,符合生活和艺术的辩证法;具体展开情节时,细意熨帖,力求写得像生活本身一样,即使是那些从古典诗词中吸取来的情趣意境,也写得十分自然。如第二十三回:“那日正当三月中浣。早饭后,宝玉携了一套《会真记》,走到沁芳闸桥那边桃花底下一块石上坐着,展开《会真记》,从头细看。正看到‘落红成阵’,只见一阵风过,树上桃花吹下一大斗来,落得满身满书皆是花片。宝玉要抖将下来,恐怕脚步践踏了,只得兜了那花瓣儿,来至池边,抖在池内。那花瓣儿浮在水面,飘飘荡荡,竟流出沁芳闸去了。”这是诗的意境,却也是生活的画面。

写实与诗意在《红楼梦》中的融合,使作品形成了一种新的格调:既继承了中国古典诗词(如李商隐、李贺、姜夔的作品)、戏曲(如《牡丹亭》、《桃花扇》)的感伤、凄丽,又包含了通俗小说(如《金瓶梅》、《三言》、《二拍》)的泼辣、直白。中国古典小说的面貌至此焕然一新。

第三个层面:写实与神秘氛围的融合。

《红楼梦》的神秘氛围既不将读者引向神魔的天地,同时又不显得空疏寥落。这是因为,不仅神秘因素与写实天地交融在一起,而且,神秘氛围本身的展开也层次清晰,笔致工细,借鉴了写实的笔法。像金玉良缘之说的产生,小说第一回一僧一道对于《红楼梦》情节的神气预告等,都是著例,不必赘述。

写实与神秘氛围的融合无间赋予了作品以多层次的审美蕴含。一方面,读者注视着现实生活的世界,从中看到人生的真谛;另一方面,读者进一步超越现实生活的天地,思索作品的象征意蕴。这使《红楼梦》具有双重审美功能:作为生活写实的功能和作为象征文本的功能。

《红楼梦》的写实、诗意与神秘氛围的融合以中国古典文学积淀的诸多审美因素作为基础,集其大成,因而成为小说史上难以逾越的高峰。

贾宝玉的谱系归属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核心人物。要了解《红楼梦》,不能不了解贾宝玉。我们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应当把贾宝玉归入历史上的哪一种人物系列?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贾雨村以一种参透人类历史的口吻划分出三种类型的人物。第一种是仁人君子,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董、韩、周、程、朱、张;第二种是大凶大恶,如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桓温、安禄山、秦桧等;“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扰乱天下。”第三种则介于仁人君子与大凶大恶之间,“上则不能为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千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千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千万人之下”;如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李龟年、黄旛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这第三种类型,即中国古代的名士阶层。其基本特征是:退出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而以私人生活为基本立足点。他们无意于追求社会地位和事业成功,而致力于经营一种非功利的审美人生。

贾宝玉自然属于第三种类型。但第三种类型也不是单一的,或“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或“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或“生于薄祚寒门,甚至为奇优,为名娼,亦断不至为走卒健仆,甘遭庸夫驱制”。比照这三种情形,与贾宝玉最为吻合的是“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因而与他对应的同类型人物,经过严格筛选之后,应是:

陈后主 唐明皇 宋徽宗

将贾宝玉列入这样一个人物谱系,表现出曹雪芹的独特见识。陈后主在史学家眼里是一个以不理朝政著称的帝王。身为帝王,却不理朝政,这种定案足以使陈后主成为被讽刺的对象。但是史家的看法只是就某一层面、从某一角度立论,如果换一个层面、换一个角度,结论会显然不同。明末张溥著《汉魏六朝百三家集题辞》,其《陈后主集题辞》便更为公允,更见深度。他首先指出:

世言陈后主轻薄最甚者,莫如《黄鹂留》、《玉树后庭花》、《金钗两鬓垂》等曲,今曲不尽传,惟见《玉树》一篇,寥落寡致,不堪男女唱和,即歌之,亦未极哀也。

汉魏六朝的诗,就其题材的迁移演变而言,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汉魏诗题材广泛,凡室家、行旅、悲欢、聚散、感叹、忆赠,均为诗人歌咏的对象;晋宋诗以谢灵运为代表,山水题材成为关注的重心;齐、梁、陈诗以宫体诗为代表,侧重于表现女性之美。由广泛的社会人生向山水和女性迁移,这种题材的变化同时也意味着风格的变化。汉魏诗苍凉,晋宋诗超拔,齐梁(含陈)诗绮艳。宫体诗以表现女性之美为宗旨,其风格之绮艳是明摆着的事实。但我们不必斥之为趣味低下,事实上,这是齐、梁、陈诗人试图在汉魏、晋宋诗之外另辟蹊径、别开生面的必然结果。在后世,我们依然能看到这一程序的重演。比如,盛唐诗人以广泛的社会人生为题材,大历诗人以降侧重描摹山水,而晚唐韩偓等诗人则聚焦于香奁;明代的李梦阳、何景明等以广泛的社会人生为题材,嘉靖年间的王世懋等偏重山水,而晚明的公安派则大倡性灵,热心于表达所谓“青娥之癖”。所以,以女性之美为题材,可能与作者的趣味高低有关,但更与诗坛整体的审美风尚有关。以唐太宗为例,这位雄才大略的帝王,作诗却仍不免梁、陈之习:

武德贞观间,太宗(讳世民)及虞世南(字伯施)魏徵(字玄成)诸公五言,声尽入律,语多绮靡,即梁、陈旧习也。王元美云:“唐文皇(太宗)手定中原,笼盖一世,而诗语殊无丈夫气,习使之也。”(许学夷《诗源辩体》卷十二)

就这样一些情况来看,陈后主即使写了《黄鹂留》、《玉树后庭花》和《金钗两鬓垂》等曲,也并非大不了的事,因为这类作品在当时甚多。诗仅六句,并不像《隋书·乐志》所说的“极于轻荡”;而且,由于内容单薄,也不宜“男女唱和”,即使唱和“亦未极哀也”。张溥以他卓越的鉴别力和胆力否定了《隋书·乐志》关于陈后主诗“绮艳相高,极于轻荡,男女唱和,其音甚哀”的断言,指出《玉树后庭花》只是普通的歌词,并无格外荒淫的意味。接下来,张溥进一步就陈后主的为人指出:

史称后主标德储宫,继业允望,遵故典,弘六艺,金马石渠,稽古云集,梯山航海,朝贡岁至,辞虽夸诩,审其平日,固与郁林、东昏殊趋矣。临春三阁,遍居丽人,奇树夭花,往来相望,学士狎客,主盟文坛,新诗方奏,千女学歌,辞采风流,官家未有。

所谓“辞采风流”,指的是陈后主艺术化的感情生活。《南史·后妃传》下记载:“至德二年,乃于光昭殿起临春、结绮、望仙三阁,高数十丈,并数十间。其窗牖壁带县楣栏槛之类,皆以沉檀香为之。又饰以金玉,间以珠翠,外施珠帘,内有宝床、宝帐。其服玩之属,瑰丽皆近古未有。每微风暂至,香闻数里,朝日初照,光映后庭。其下积石为山,引水为池,植以奇树,杂以花药。后主自居临春阁,龚孔二贵嫔居望仙阁,并复道交相往来。又有王李二美人,张薛二淑媛,袁昭仪、何婕妤、江修容等七人,并有宠,递代以游其上,以宫人有文学者袁大舍等为女学士。后主每引宾客对贵妃等游宴,则使诸贵人及女学士与狎客共赋新诗,互相赠答,采其尤艳丽者以为曲调,被以新声。选宫女有容色者以千百数,令习而歌之,分部迭进,持以相乐。”看来,陈后主“主盟文坛”、“辞采风流”是一个众所公认的事实。又因为陈后主身为亡国之君,他的这方面的作为往往被视为罪证之一。而张溥不这样看。他举了南朝梁羊侃、齐竟陵王萧子良作为参照。张溥认为,羊侃等人的所作所为与陈后主有相近之处,但“初不闻以此贬德”,可见“辞采风流”不能成为一个人的罪过。于是,问题就出来了,同样的事情,何以羊侃、竟陵王做了,便是佳话;而落在陈后主头上却是罪状呢?张溥指出:陈后主的不幸在于他是国君:

使后主生当太平,次为诸王,步竟陵之文藻,贱临川之黩货,开馆读书,不失令誉。即假列通侯世阀,鱼弘羊侃数辈,亦扫门不及。乃系以大宝,困之万几,岂所堪乎?鹤不能亡国,而国君不可好鹤,后主盖与卫懿公同类而悲矣。

身为国君,便不能热心于“文坛盟主”、“辞采风流”的生活。或者说,这是角色上的错位。帝王与“文坛盟主”不可一身而二任。袁枚《随园诗话》补遗卷三第二五则载:

宋太祖曰:“李煜好个翰林学士,可惜无才作人主耳!”秀才郭麐《南唐杂咏》云:“我思昧昧最神伤,予季归来更断肠。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

宋太祖和郭麐堪称别有会心。与袁枚同时代的郑板桥也有相近的看法,其《南朝》诗序云:“昔人谓陈后主、隋炀帝作翰林,自是当家本色。燮亦谓杜牧之、温飞卿为天子,亦足破国亡身。乃有幸而为才人,不幸而有天位者,其遇不遇,不在寻常眼孔中也。”的确,陈后主作为一个才人,无疑是出类拔萃的,但他作为一个帝王,其结局只能说是一个悲剧。他因此而成为一个有争议的人物。

与陈后主列在同一人物谱系的唐明皇李隆基也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

1985年1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丁如明辑校的《开元天宝遗事十种》,集中收录有关玄宗朝事迹的笔记、传奇。从这些记载来看,唐玄宗也以“文采风流”为其基本特色之一。如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所记:

御苑新有千叶桃花,帝亲折一枝插于妃子宝冠上,曰:“此个花尤能助娇态也。”(卷上《助娇花》)

明皇秋八月,太液池有千叶白莲数枝盛开,帝与贵戚宴赏焉。左右皆叹羡。久之,帝指贵妃示于左右曰:“争如我解语花?”(卷下《解语花》)

一日,明皇与亲王棋,令贺怀智独奏琵琶,妃子立于局前观之。上欲输次,妃子将康国猧子放之,令于局上乱其输赢,上甚悦焉。(卷下《猧子乱局》)

由这样一些片段所构成的生活,是充分艺术化的,具有很高的格调。一个诗人,或者一个承平时代的王室成员,如果在这样一种生活中扮演主角,世人会毫不犹豫地为他喝彩。但唐明皇身为帝王,这样一种生活便足以引起争议。因为,按照相当一部分人的习惯性思维,帝王专注于“文采风流”,其行为本身即是不祥之兆,何况它还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即政治上的不良后果呢?据新、旧《唐书》,唐玄宗对杨贵妃的宠爱直接影响到政治上的人事安排和带有政治意味的婚姻关系。后来安禄山发动叛乱,以诛杨国忠为名;马嵬坡军人政变,诛杨国忠、杨贵妃,都不是没有缘由的。一个帝王,他的感情生活是受到限制的。

清代洪升创作《长生殿》,其思想发展的轨迹颇足以显示世人面对帝王的爱情(即使是格调很高的爱情)所不可避免的惶惑。洪升《长生殿·例言》曾自述其写作缘起云:

忆与严十定隅坐皋园,谈及开元天宝间事;偶感李白之遇,作《沉香亭》传奇。寻客燕台,亡友毛玉斯谓排场近熟;因去李白,入李泌辅肃宗中兴,更名《舞霓裳》,优伶皆久习之。后又念情之所钟,在帝王家罕有;马嵬之变,已违夙誓,而唐人有玉妃归蓬莱仙院、明皇游月宫之说,因合用之,专写钗合情缘,以《长生殿》题名,诸同人颇赏之。乐人请是本演习,遂传于时。盖经十馀年,三易稿而成,予可谓乐此不疲矣。

《长生殿》的第一稿名为《沉香亭》。据宋乐史《杨太真外传》卷上记载:“先,开元中,禁中重木芍药,即今牡丹也。得数本红紫浅红通白者,上因移植于兴庆池沉香亭前。会花方繁开,上乘照夜白,妃以步辇从。诏选梨园弟子中尤者,得乐十六色。李龟年以歌擅一时之名,手捧檀板,押众乐前,将欲歌之。上曰:‘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遽命龟年持金花笺,宣赐翰林学士李白立进《清平乐词》三篇。承旨,犹苦宿酲,因援笔赋之。第一首:‘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花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第二首:‘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第三首:‘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栏杆。’龟年捧词进,上命梨园弟子略约词调,抚丝竹,遂促龟年以歌。妃持玻璃七宝杯,酌西凉州蒲萄酒,笑领歌,意甚厚。上因调玉笛以倚曲,每曲遍将换,则迟其声以媚之。妃饮罢,敛绣巾再拜。上自是顾李翰林尤异于他学士。”李白在沉香亭畔的际遇是唐以降历代文士所向慕和渴望的,即所谓大为才人吐气。洪升的早期剧作以《沉香亭》为题,毫无疑问是以李白为主角。至于《长生殿》的第二稿《舞霓裳》,当含有浓重的指斥李、杨的意味。《霓裳羽衣曲》是杨贵妃最为擅长的,不妨说是其魅力的标志。唯其如此,故《霓裳羽衣曲》在后人诗中常与安史之乱联在一起,成为李、杨荒淫误国的表征。白居易《长恨歌》云:“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渔阳鞞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杜牧《过华清宫绝句》之二云:“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洪升将第二稿更名《舞霓裳》,“去李白,入李泌辅肃宗中兴”,显然是以总结历史教训的眼光来看李、杨因缘,对之采取了批判的态度,其中无疑含有“女祸”论的意味。第三稿即定稿名为《长生殿》,取义于白居易《长恨歌》: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生殿》以歌颂李、杨生死不渝的情缘为主,从根本上改变了《舞霓裳》的主题。《长生殿》第一出《传概》[南吕引子·满江红]说:“今古情场,问谁个真心到底?但果有精诚不散,终成连理。万里何愁南共北,两心那论生和死。笑人间儿女怅缘悭,无情耳。 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总由情至。先圣不曾删郑、卫,吾侪取义翻宫、徵。借太真外传谱新词,情而已。”洪升所要赞美的,是那种超出于生命之上的爱。“文采风流”的唐明皇不再只是“文采风流”,而成为了爱情经典中的楷模。他可以不是一个成功的帝王,但依然令我们敬重。我们相信,洪升《长生殿》所确立的这种信念对曹雪芹一定大有影响。

宋徽宗比唐明皇更为不幸。不只是说他被金人掳走、惨死在北方的结局令人黯然神伤,也指他在通俗文学如《水浒传》等作品中被作为荒淫误国的形象永久定格,漫画化的程度较陈后主、唐明皇更高。《水浒全传》第二回这样描述端王即后来的徽宗:“这端王乃是神宗天子第十一子,哲宗皇帝御弟,现掌东驾,排号九大王,是个聪明俊俏人物。这浮浪子弟门风、帮闲之事,无一般不晓,无一般不会,更无一般不爱。即如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踢毬打弹,品竹调丝,吹弹歌舞,自不必说。”采办花石纲更是《水浒传》大肆渲染的弊政之一。这样一个徽宗,自是被鄙薄的对象。

在史学家笔下,徽宗尽管未被视为“浮浪子弟”,但也是作为反面教员来定位的。他常常被指责为穷奢极欲,是个醉生梦死、挥霍享乐型的皇帝。史学家往往忽视或忽略一点,即:徽宗是个真正的艺术家,至少作为画家,他可以进入第一流的行列。徽宗对于画的钟情几乎已成为一种癖。宣和年间,曾修筑五岳观、宝真宫,征集天下名士作画。政和年间,设画学画院,仿旧制定六级官阶,和经由科举选拔的官员一样,画院官员可以服绯紫、带佩鱼;科举考试除诗文策论外,兼试画艺,可说是史无前例。试题多取自古诗,如“踏花归去马蹄香”,以画群蝶追逐马蹄得上选;“嫩绿枝头一点红,恼人春色不须多”,以画杨柳楼头美人凭阑者得上选;诗中求画,画中求诗,注重诗画的沟通或渗透。这些发生于徽宗在位期间的事情,提醒我们:徽宗如果有幸不成为帝王,在艺术领域他必然是一个出色的人物。这个政治上的失败者不乏值得喝彩之处。

徽宗在感情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带有一定程度的传说意味,很难落实。但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事虽不实而神情相肖的可能性并非不存在。清张宗橚辑《词林纪事》引《贵耳录》云:“道君幸李师师家,偶周邦彦先在焉。知道君至,逐(遂)匿床下。道君自携新橙一颗,云江南初进来,逐(遂)与师师谑语。邦彦悉闻之,括成《少年游》(即‘并刀如水’一词)云云。师师因歌此词,道君问谁作,师师奏云周邦彦词。道君大怒,宣谕蔡京:周邦彦职事废弛,可日下押出国门。隔一二日,道君复幸李师师家。不见师师,问其家,知送周监税。坐久至更初,李始归,愁眉泪睫,憔悴可掬。道君大怒云:尔往哪里去?李奏:臣妾万死,知周邦彦得罪,押出国门,略致一杯相别,不知官家来。道君问:曾有词否?李奏云:有《兰陵王》词,即‘柳阴直’者是也。道君云:唱一遍看。李奏云:容臣妾奉一杯,歌此词为官家寿。曲终,道君大喜,复召为大晟乐正。”根据这一记载,宋徽宗与周邦彦的关系颇像一出轻喜剧:因周邦彦写《少年游》,徽宗不悦,借故将他逐出都门;又因周邦彦写了《兰陵王》,徽宗大悦,将周邦彦召回做大晟乐正。这一事件的真实程度大约是不高的,王国维《清真先生遗事》一文曾予辨证,表示不可信。但我们可以这样来看问题,即:在这一传说中,宋徽宗被预设为一个什么样的形象?简洁的答案是:情痴情种。宋徽宗幸李师师,两人的调笑和对答,含情脉脉,弥漫着温馨的气氛。第三者周邦彦的介入自然令他不满,也许还含有帝王被人窥见隐秘后的恼怒。徽宗后来何以又宽恕甚至赏识周邦彦呢?除了《兰陵王·柳》在艺术上的功力外,主要是因为它所蕴含的那一份深情令人感动。即使我们承认此乃齐东野语,但宋徽宗被舆论预设为情痴情种这一事实本身,已足以表明他在世人心目中的形象已经确定。这比个别的确凿证据更能说明问题。

《红楼梦》将贾宝玉纳入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这一人物谱系,并以之作为小说主角,这是对人情小说传统的一个重大超越。在《红楼梦》之前,人情小说的主角是西门庆一类“浮浪子弟”。其特点是无止境地追逐酒色之欲,对女色的追逐更处于其人生的中心位置。文龙评点《金瓶梅》,曾将男女关系划分为三个等级:重情、重色、重淫。毫无疑问,在情、色、淫三者中,西门庆最不关心的是“情”,他对孟玉楼的冷落即是明证。“若玉楼者,却是因情而不合,因情而大吐,因情而致西门庆之来。乃西门庆仍是以淫报答之,以淫酬应之,此玉楼之所以不能常守在西门庆家也。”(《金瓶梅》第七十五回文龙评语)西门庆似乎重色,“上画般标致”的女子时常引起他的关注。但是,他不是用与“上床”有一段距离的目光去欣赏女性,而是将“上画般标致”与“上床”直接联系在一起,“上画般标致”只是刺激其淫欲的一个因素而已。所以,只要能满足他的淫欲,女子是否漂亮已成为一个无关紧要的因素。他所青睐的王六儿、如意儿、贲四嫂、林太太等都既不年轻,又不漂亮,“长处”是可以随时满足他。“淫人”不只忽略情,也可以忽略色。

《红楼梦》中有没有西门庆似的浮浪子弟呢?有。但不是贾宝玉,而是贾珍、贾琏之流。

贾珍、贾琏这类人物向来是世情书的主角,正如西门庆在《金瓶梅》中充当主角一样。但在《红楼梦》中他们的主角地位没有了。作为这种地位丧失的一个标志是,他们无缘住在大观园中,且很少有机会参加大观园内的活动,种种诗社更没有他们的份(须知王熙凤尚有“一夜北风紧”的联句)。大观园内和大观园外是两个相互对照的世界。大观园外是世俗的世界,大观园内是超世拔俗的世界,前者较多现实的色彩,后者较多理想的意味。在大观园内活动的多少,以《红楼梦》作者的眼光来看,不仅是一个人才情的尺度,也是一个人品格的尺度。贾宝玉与贾珍、贾琏之间,其距离不可以道里计。

《红楼梦》不再以西门庆的后裔(贾珍、贾琏等)为主角,而选择了贾宝玉这样的情痴情种为主角,这在根本上改变了世情书的面貌。与他的前辈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一样,宝玉堪称真正的艺术家。第二十三回写他“自进园来,心满意足,再无别项可生贪求之心,每日只和姊妹丫鬟们一处,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作画吟诗,以至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无所不至,倒也十分快意。”他曾作了几首四时即事诗,传出去,大得赏爱,“竟有人来寻诗觅字,倩画求题,这宝玉一发得意了,每日家做这些外务。”第二十九回,张道士也证实,他“在好几处看见哥儿(宝玉)写的字,做的诗,都好的了不得。”第十八回,“天伦乐宝玉逞才藻”,更让我们具体领略了他的才情。他论“应制之体”用字宜“雅”,论人工与自然之别,在蘅芜院引《离骚》、《文选》、《吴都赋》、《蜀都赋》等文献辨认芳草,俱见其词章之学已达到相当水准。

在情、色、淫三种男女关系中,宝玉与“淫”难以联在一起。《红楼梦》第六回写“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宗旨不是展示其“淫”,而是告诉读者:贾宝玉已进入青春期,他在生理上是正常的。所以,第六回以后,类似的情节便不再出现。宝玉与“色”的联系无疑甚为密切。但应该强调的是,宝玉虽然注重感官的愉悦,但这种感官愉悦通常不指向“上床”,而指向一种缠绵悱恻的同情和眷恋,也就是说,宝玉重色,但“淫”的意味很淡,“情”的意味很浓。重“色”是重“情”的一个表征。第三十回,“椿龄画蔷痴及局外”,写一心思念贾蔷的龄官独自在大观园中的蔷薇花架下,一边哽噎,一边拿着根绾头的簪子在地上画着“蔷”字,那姑娘画了几十个“蔷”字已是痴了的一般,而宝玉在一旁也呆呆地看痴了,直到一场大雨将他们浇醒。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宝玉的心理活动。他见女孩子一门心思地画“蔷”字,心想:“这女孩子一定有什么说不出的心事,才这么个样儿,心里还不知怎么熬煎呢!看他的模样儿,这么单薄,心里那里还搁的住熬煎呢?———可恨我不能替你分些过来。”宝玉的这种同情心,自与龄官身为女孩,长得漂亮有关,但以感官的审美愉悦为起点,其发展方向不是云雨巫山,而是一种忘我的关切,这就见出宝玉与贾琏等人的不同了。用曹雪芹的术语,宝玉是“意淫”,贾琏等人则是“皮肤淫滥”。

第四十四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也是著名的一例。凤姐泼醋,平儿很冤枉地挨打,委屈之极;宝玉把平儿请进怡红院中,又是安慰,又是请她洗脸、梳头、擦脂粉,桩桩件件,极其周到,“宝玉因自来从不曾在平儿前尽过心,———且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比不得那起俗拙蠢物,———深以为恨。今日是金钏儿生日,故一日不乐。不想后来闹出这件事来,竟得在平儿前稍尽片心,也算今生意中不想之乐;因歪在床上,心内怡然自得。”这就是回目中所说的“喜出望外平儿理妆”:理妆者,平儿也;喜出望外者,宝玉也。何以喜出望外呢?因为平儿“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他一直苦于没机会在她面前“稍尽片心”,现在终于得了此愿,怎么能不高兴呢?看得出来,在起点上,感官的审美愉悦仍是宝玉关注平儿的基本原因,但由此出发,宝玉与平儿的关系却迥异于贾琏和多姑娘的关系,贾琏与多姑娘是成为床上的“相契”,宝玉对平儿则止于同情。小说在写了宝玉“歪在床上,心内怡然自得”后,接下来是:

(宝玉)忽又思及:“贾琏惟知以淫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又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今儿还遭荼毒,也就薄命的很了!”想到此间,便又伤感起来。

所谓“作养脂粉”,即一往情深的体贴、呵护,即重“情”;贾琏的男女关系以“淫”为圆心,平儿作他的妾,又受到凤姐的威压,其处境之艰难可想而知。宝玉对平儿的同情深切到如此程度,表明《红楼梦》强烈反对将女性仅仅作为“出火”的对象。与此相似的例子是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裀,呆香菱情解石榴裙”。香菱在和同伴玩耍时,被推入水洼中,弄脏了石榴红绫裙。宝玉得知,细心予以关照。事后他“喜欢异常”,“一壁低头心下暗想:‘可惜这么一个人,没父母,连自己本姓都忘了,被人拐出来,偏又卖给这个霸王!’因又想起:‘往日平儿也是意外,想不到的;今儿更是意外之意外的事了!’”又是一次喜出望外。在这两次喜出望外中,我们注意到,宝玉深感愤愤不平的,一是平儿作贾琏的妾,一是香菱作薛蟠的妾。贾琏和薛蟠眼中的女子,无论多么聪明、清俊,都只是“出火”的工具,这是宝玉愤愤不平的关键原因。他自己愿意成为闺阁中的“良友”,也希望所有聪明、清俊的女孩都有这样的“良友”相伴。这就是宝玉!故警幻仙姑称他为“意淫”:“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

“情”与“淫”是相对的,“情”与“理”也是相对的。宝玉因其重“情”,一方面与贾珍、贾琏等人区别开来,另一方面也与追求社会地位和事业成功的那一类人(如贾雨村)区别开来。警幻仙姑说他“在闺阁中虽可为良友,却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诞,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就是此意。宝玉无意于追求社会地位和事业成功,这在常人看来是不可理解的,所以《红楼梦》以调侃的语调说他是无才补天的一块多馀的石头,并用两首《西江月》词来概括“世人”对他的看法: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学此儿形状!

以常人的眼光来看,《西江月》词对宝玉的鄙薄是并不过分的。第七十一回,宝玉对探春说:“我常劝你总别听那些俗话,想那些俗事,只管安富尊荣才是,比不得我们,没这个清福,应该混闹的。”尤氏反驳道:“谁都像你是一心无挂碍!只知道和姊妹们玩笑,饿了吃,困了睡,再过几年,不过是这样,一点后事也不虑。”宝玉笑道:“我能够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这不是颇有醉生梦死的意味吗?宝玉不关心社会地位和事业成功,其人生观是非功利主义的。常人着眼于功利和实际得失,宝玉却总是关心和忙碌那些在常人看来无关紧要的事,由此之故,他在贾府的重大事件中往往像个局外人。第十六回记叙了两桩事情,一是“贾元春才选凤藻宫”,一是“秦鲸卿夭逝黄泉路”,我们来看看宝玉是如何应对的。贾元春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宁荣两处上下内外人等,莫不欢天喜地”。贾府上下之所以兴高采烈,在于元春晋封贵妃意味着贾府社会地位的极大提高,皇亲国戚四字将带来诸多实际利益。宝玉作为元春的亲弟弟,其利益更直接些,他却并不放在心上,倒为秦钟的生死而牵肠挂肚。这种非功利主义的感情至上原则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遵循,唯宝玉信守不渝,故成为一个例外,故“众人嘲他越发呆了”。第十九回,贵妃省亲,《红楼梦》再次提醒我们注意宝玉。“荣宁二府中连日用尽心力,真是人人力倦,各各神疲;又将园中一应陈设动用之物收拾了两三天方完。第一个凤姐事多任重,别人或可偷闲躲静,独他是不能脱得的”;“第一个宝玉是无事极闲暇的。”总之,所有我们常人眼中的正事,宝玉均不屑一顾。他只需要感情生活,他拒绝责任和功利。

以贾宝玉这样一个“情痴情种”作为男主角,这是《红楼梦》别开生面之处。他不是“浮浪子弟”(如西门庆),也不是“正人君子”(如铁中玉),他不是“大凶大恶”(如秦始皇),也不是“仁人君子”(如朱熹)。他在精神上延续了中国古代名士阶层的价值观念,从而成为一个独特的存在;而他的人生最终成为悲剧,则表明现实生活存在异常冷酷的一面。这一事实值得每一个读者深思。

关于《红楼梦》评语选辑的若干情况

关于《红楼梦》评语的选辑,有四个情况需要说明。

其一,我们采用的《红楼梦》底本是程乙本。《红楼梦》的版本主要包括脂本(八十回)、程甲本(一百二十回)和程乙本(一百二十回)。我们通常所说的“脂评”,即指脂砚斋、畸笏叟等人写在脂本上的评语;而其他诸家评语,如东观阁评(《新增批评绣像红楼梦》)、王希廉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张新之评(《妙复轩评石头记》)、王希廉、姚燮合评(《增评补图石头记》)、王希廉、张新之、姚燮合评(《增评补像全图金玉缘》)等,则大都依附于程甲本。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以程甲本为底本,或前八十回以脂本为底本,后四十回以程甲本为底本呢?对此,我们的考虑是:1.程本与脂本(就前八十回而言)、程乙本与程甲本(就后四十回而言)虽然在细枝末节上改动处不少,但就情节内容来看,大都无关紧要;2.程乙本是一般读者接触最多的版本。舒芜《说梦录·自序》说:“所谓《红楼梦》的普通读者,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识的字够看懂《红楼梦》的大概故事。他们读的本子,总是当时当地最通行最易得之本,解放以后大抵就是作家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据程乙本校点加注的本子。”汇评本以普通读者的需要为出发点,选择程乙本,有可能使他们感到亲切一些;3.程乙本是程高本系统的定本,它在文字上的某些优点是脂本和程甲本所不具备的,而它的某些欠缺之处则可据脂本或程甲本加以校正,取长补短,其优点将更为显著。

其二,评语选辑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红楼梦》相关的评论。此前对《红楼梦》的评论,根据其外在形式,大体可分三类:1.附丽于《红楼梦》正文的评点。脂评本,程甲本系统的东观阁评本,王希廉、张新之、姚燮、蝶芗仙史四家的单评本和合评本,程乙本系统的陈其泰评本,蒙古文译本之哈斯宝评本,均属于这一类;2.独立的评《红》专著或专论。如周春《阅红楼梦笔记》、裕瑞《枣窗闲笔》、诸联《红楼评梦》、“晶三芦月草舍原本、篑覆山房编次”之《红楼梦偶说》、涂瀛《红楼梦论赞》、江顺怡《读红楼梦札记》、解居士《悟石轩石头记集评》、梦痴学人《梦痴说梦》、《红楼梦精义》、洪秋蕃《红楼梦抉隐》、青山山农《红楼梦广义》以及民国以降大量的专著或专论。3.以诗词对《红楼梦》加以评赞,如永忠《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曹雪芹》、明义《题红楼梦》、周春《题红楼梦》和《再题红楼梦》、沈赤然《曹雪芹红楼梦题词四首》等。这三类《红楼梦》评论,均在收录范围之内。

其三,评语的选辑,不求完整无遗,也不受选辑者个人学术偏好的限制,而以是否精彩、是否具有代表性为标准。红学中有旧红学和新红学的说法。旧红学指的是索隐派,新红学指的是考证派。还有一派,其研究以《红楼梦》文本为主体,可称之为文本派。索隐派注重从象征或隐射的角度把《红楼梦》与历史联系起来,考证派注重与作者、版本相关的实证材料,文本派注重对文本本身的解读。当然,解读文本也需要对作者、版本有正确的了解,也可以采用象征的方法,但其关注重心是文本,而不是历史和外围材料。在这三个红学流派中,索隐派的不足在于牵强附会的地方太多。从比喻或象征的角度理解作品,依据的是读者的联想,主观色彩很浓。不同的读者产生的联想可能完全不同。比如,蔡元培联想到的是吊明之亡,而王梦阮联想到的则是顺治皇帝与董鄂妃的爱情,另有学者联想到的是雍正夺嫡;考证派的最大失误是:只承认作者和版本研究才有价值,在极力否定索隐派的同时,也否定了文本研究的价值。他们认为,在红学中,史学重于文学。至于文本派,在红学格局中似乎长期处于边缘地位,尽管它拥有一批成就卓越的学者,如《红楼梦人物论》的作者王昆仑、《说梦录》的作者舒芜、《红楼启示录》的作者王蒙……对上述三个红学流派,就我个人的学术立场和汇评本的宗旨来看,自以文本派的成果为主要选辑对象,但也兼收索隐派和考据派的相关评论,只要这些评论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并符合本书的体例。本书汇收的各种评论文字并不一定代表选辑者的立场,或者说,选辑者尊重红学史上所有具代表性的说法,却不一定认同这些说法。读者浏览这些评论文字,认同与否,亦可有自己的选择。

其四,本书汇辑的资料,截止于1949年。不是说1949年以后的红学研究无足轻重,恰恰相反,倒是由于1949年以后的红学研究成果丰硕,以本书的体例,难以容纳。我想,这不会对读者造成多大的遗憾。原因是:1949年以后较为重要的红学著作,如冯其庸、周汝昌、舒芜、王蒙、王朝闻等先生的大著,在各图书馆和新华书店都相当常见,不难借阅或购阅。相反,1949以前的成果,尤其是1919-1949年间的成果,借阅或购阅颇不方便,适当多选一些,我想读者是会赞同的。

上述处理是否妥当,敬请读者不吝赐教。

(《百家汇评本(红楼梦)》2005年5月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