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一书的版本,原本就相当复杂。1927年,著名版本目录学家王重民著《老子考》,收录敦煌写本、道观碑本及历代刻印本,共存目450余种。至1965年,严灵峰编纂《无求备斋老子集成》,初、续、补三《编》共辑录影印了各种《老子》版本356种。不过,这些传世《老子》版本,大抵为魏晋人所编定。可确指为汉代的传本,实属寥寥。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帛书老子》甲、乙本。甲本以篆书抄写,不避刘邦名讳,其抄写时间在刘邦称帝之前。乙本则以隶书抄写,避“邦”字讳,则其抄写时间当在汉帝国一统天下之后。《帛书》甲、乙二本,在文句、虚词、用字等方面,均有差异;而其基本思想与文意则是一致的。传世通行本在辗转流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所衍脱。这些衍文与讹脱,当然可据《帛书》加以订正。不过,《帛书》本身并非善本,其中亦有不少衍脱讹误,且多通假字。而出土之物亦难免残缺与毁损。[1]如关于老子是否有“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就因《帛书》的残毁而引起过不少的争论。真可谓“尽信书不如无书”了。
继《帛书》之后,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村一座战国墓葬中,出土了一批竹简,其中有三组竹简形制不同的《老子》写本,内容皆见于通行本及《帛书》。但三组总数不及《帛书》全本的五分之二。对于这批《简书老子》的性质,学界意见尚未统一。郭沂先生认为,“简本老子出自老聃,今本《老子》出自太史儋”,“简本是一本完整的《老子》传本”,并且“简本优于今本”。[2]而尹振环先生对于郭先生的意见有所拨正,认为“笼统地说‘简本优于今本’是不当的,也是不能成立的”,“从总的比较来说,太史儋的《老子》比李耳的《老子》,无论就内容与深度、高度与远度,都要广些、深些、高些、远些。甚至可以说高得多。——这是因为太史儋是站在老聃这位巨人的肩上的原故”。[3]据此以观,则关于《简书老子》的性质,郭尹二先生的意见并无二致,都认为《简书老子》是最原始的《老子》版本,是《老子》思想的原创者老聃的真正嫡传。
关于《简书老子》的性质,另有一种意见是李学勤先生的看法。李先生认为,“《老子》甲、乙、丙三组,均系摘抄,不相重复”。[4]这个意见,似乎并未得到学界的重视,而李先生本人也没有展开论述。
我们认为,将郭店楚墓《简书老子》看作是《老子》一书的“摘抄”,是应该得到重视的意见。而把《简书老子》看作《老子》思想的原创者老聃的原始传本,而《帛书》或通行本是所谓太史儋对《简书老子》的“扩充、改写”,是值得商榷的。
一
郭店楚墓墓主的身份至今仍然不甚了然。虽然墓中有只漆耳杯底部刻有“东宫之师”或“东宫之杯”的文字,但学者仍然不能据以确定墓主的身份。如果“东宫”是指太子,定墓主为太子的老师,则其墓葬的规模实在不相称。说是“东宫之杯”,则墓主与太子又有何关系,亦不晓了。据台湾大学周凤五先生考证,郭店楚墓竹简书体有齐国风格。周先生曰:
郭店竹简的字体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常见于楚国简帛,字形结构是楚国文字的本色,书法体势则带有“科斗文”的特征,可以说是楚国简帛的标准字体。第二类出自齐、鲁儒家经典抄本,但已经被楚国所“驯化”,带有“鸟虫书”笔势所形成的“丰中首尾锐”的特征,为两汉以下《魏三体石经》、《汗简》、《古文四声韵》所载“古文”之所本;第三类用笔类似小篆,与服虔所见的“古文篆书”比较接近,应当就是战国时代齐、鲁儒家经典文字的原始面貌。第四类与齐国文字的特征最为吻合,是楚国学者新近自齐国传抄、引进的儒家典籍,保留较多齐国文字的形体结构与书法风格。[5]
楚墓竹简书体保留着较多的齐国文字风格,似乎墓主人与齐国有某种特殊的关系。这一点或者对于我们推测墓主的身份有某种启示。考古人有以“南宫”“北宫”“西宫”为姓氏者,则以“东宫”为姓氏的可能性并非绝对没有。宋人王应麟《姓氏急就篇》曰:“东西南北宫门乡。”自注云:“东宫氏,齐东宫得臣。”春秋时齐有东宫得臣,见载于《诗经》与《左传》。《诗经·卫风·硕人》美庄姜曰:“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左传》隐公三年亦云:“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杜预《左传注》云:“得臣,齐太子也。此太子不敢居上位,故常处东宫。”孔颖达《正义》曰:“案《齐世家》,庄公生僖公。东宫得臣,未知何公太子。案《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卫庄公之立,在春秋前二十五年,齐僖公之立,在春秋前八年,然则庄姜必非齐僖公之女。盖是庄公之女,僖公姊妹也。得臣为太子早死,故僖公立也。”谓得臣为太子,实在是据“东宫”二字而推测,事实上,“东宫”并非专为太子所居。考《左传》襄公九年曰:“穆姜薨于东宫。”穆姜乃鲁襄公祖母,欲废鲁成公而立其奸夫叔孙侨如,事败,被终身幽囚于东宫。此“东宫”乃为冷宫或别宫。齐得臣居“东宫”,或者未必为太子,也未必“早死”,其后嗣以“东宫”为氏亦未可知。据此,则杯底刻文似乎释为“东宫之杯”较为妥当,唯是此“东宫”亦似不应解为“太子之宫”或“太子”,而是解释为“东宫氏”。楚墓竹简书体保留着较多的齐国文字风格,又有此“东宫”氏之题名,似乎墓主人与齐国的东宫氏有某种特殊的关系。《孟子·滕文公上》曰:“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或者此墓主人乃如陈良,为“北学于中国”的楚国学者,曾去齐国求过学,故与齐国东宫氏有关联,故而“东宫之杯”带到楚国。如果这一推测可以成立,则楚墓之墓主实则不过是当时为数众多的一般学者之一。其殉葬之鸠杖,不过生前以其年高,地方政府代授“王杖”,以示“王者”“养衰老”的敬重之意。[6]未必就与楚国太子有何种特殊关系。而且,郭店楚墓的规模并不大,仅一棺一槨,其为上士。这说明墓主的身份可能不算高贵,或者不过是一般的知识分子。
出土文书的多寡及其篇幅的大小与墓葬的规模密切相关。墓主的身份不算高贵,用以殉葬的文书也不可能很多。郭店楚墓出土竹简总量八百余枚,但是,就出土的各篇文简而言,其篇幅均不算很大。虽然发掘之前,曾经盗墓者的破坏,但据说竹简损失不多,而现获文简亦大抵保存完好。倘与出土帛书《老子》及帛书《周易六十四卦》等全本足本文献的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相比较,楚墓的墓葬规模及其出土文献的性质则判然有别。马王堆与郭店相比,虽然有书写材料的软硬不同,也有书写年代的先后差异,但在墓葬规模上,二者无论如何也是不能相埒的。由墓葬规模及随葬文简的篇幅约可推知,郭店楚墓的这些文简均系某书部份章节的摘抄而非全书的照录,或者有个别篇章乃当时流传的单篇文章的全录,如简书《缁衣》即是其例。今传小戴《礼记》四十九篇,仅《缁衣》一篇出现于楚墓,这是否意味着今传《礼记》中其他四十八篇均未形成?同理,楚墓中无全本足本《老子》,也就意味着当时不存在足本全本的《老子》一书?如果说楚墓中没有出现的文献,皆因此前不存在而为后来所产生,这种说法恐怕是难以成立的。
二
楚墓《老子》竹简共有三组,其竹简形制各不相同。甲组共有竹简39枚,简长32.3厘米,简之两端削为梯形。编线两道,线距13厘米。乙组共有竹简18枚,简长30.6厘米,简之两端平齐。亦编线两道,线距亦为13厘米。丙组共有竹简14枚,简长26.5厘米,简之两端亦平齐。编线两道,线距则为10.8厘米。对于《老子》的这种抄写方式,学者有各种不同的推测。不过,三种不同形制的竹简,内容又互不重复,其不属于《老子》的三种原始版本,似无可疑。至于这种抄写方式有着何等特殊的意义,一时还难以断定。不过,同一本书以长短形制不同的竹简抄写,只能是有意的安排而非不经意的举措,这种推测应该说是合理的。既然是有意的安排,就有可能暗示着抄写时的不同分类,也暗示着抄写者心目中思想内容的重要程度。因此,说郭店《简书老子》为分类摘抄,大致是不错的。
三
楚墓下葬的年代,李学勤先生认为约在公元前四世纪末,不晚于公元前300年,墓中竹简书籍的书写时间应早于墓的下葬,至于书的著作年代自然更要早些;[7]而王葆玹先生则认为,郭店楚简的抄写约在公元前278年与公元前265年之间,墓的下葬,也在同一时期[8]。不论李学勤说抑或王葆玹说,这个年代也接近于战国晚期。马王堆汉墓虽然比郭店楚墓的年代为晚,但这种年代间隔不能说明《老子》从简书到帛书的承传关系。当然论者并没有直接将这一时间间隔作为《老子》一书的发展过程,但与此相关的问题可能导致这一结论。因为在两座墓葬中,除却《老子》之外,相同的内容尚有题名《五行》的一篇。马王堆《五行》本身没有标题,而楚墓竹简则自名为《五行》。两篇《五行》的最大不同,是帛书既有《经》又有《说》,简书则仅有《经》而无《说》。《经》的部份,除了几个章节次序互换之外,内容方面基本相同。庞朴先生认为,《五行》本是无《说》的,马王堆帛书有《说》,是郭店时代的发展。[9]《五行》从无《说》到有《说》,似乎可以证明从简书到帛书的演变过程,但这个过程并不适合于《老子》。《五行》是思孟一派的学说,在郭店时代有《经》无《说》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孟子的时代与楚墓下葬甚至简书的抄写时代比较接近。而《老子》的思想产生于春秋末年,与郭店时代相去甚远。因此,不能据此反推:在郭店的时代不存在与帛书《老子》相同的《老子》全本。更无论楚简《老子》的抄写与下葬年代比较接近于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的抄写年代。
此外,论者一方面认为《简书老子》是老子的原始祖本,另一方面又认为《帛书老子》是周太史儋对《老子》原本的“扩建”与“改写”,这在时间上本身就是一个错位。姑且不论太史儋与老聃及《老子》毫无关系,不过因名字发音相同而被传闻扯到一起而已,观《史记·老子传》自明。这一点,笔者另有《〈史记·老子传〉正读》一文,论之甚详,兹不赘述。假如帛书或今传本《老子》真如论者所言,是太史儋对《简书老子》的“扩充、改写”与增补,而太史儋乃秦献公时人,秦献公前384年至前362年在位[10],则太史儋与楚墓的年代相距几几乎百年有余,因此,这种所谓的“扩建”与“改写”则早已完成。这就足以反证当时不可能没有完整如帛书的《老子》一书流传于世。与此同时,如果我们不能证明郭店墓主与老子的师徒授受关系,也就更加无法断言《简书老子》是当时流传的老子思想的祖本。
将上述两点互相映证,则结论只有一个:《简书老子》只能是一种摘抄本而不是什么“完整的《老子》传本”。
四
楚墓出土文献大抵系儒道二家的著作。有鉴于此,大多数学者认为,墓主的思想,有杂糅儒道并且尽量淡化儒道思想对立的倾向。下葬文书与墓主人的思想甚为密切,正如庞朴先生所发现的那样,银雀山汉墓主要是兵书,睡虎地秦墓主要藏法律,而郭店楚墓则是道儒两家的经典。孔《丛子·公孙龙》。[11]既然是“杂糅”与“淡化”,那么,其抄写的文献,则大可能有所简择与更改。《简书老子》不反对“仁义”,这是与《老子》思想大相出入的,而恰恰是这一点体现出抄写者融合儒道淡化儒道对立的意图。其次,摘抄有较大的灵活性,章节次序的调整及其分合,都体现出摘抄者的趣味与取舍。就在章节的调整与重组之中,可能产生不同于原本的意蕴。《简书老子》的内容全部包含在《帛书老子》之中,说明二者属于同一本书,前者为摘抄本,后者为完整本。因此,《简书老子》只能表明摘抄者的思想,不能直接等同于《老子》原本的思想。这个道理很简单,无须覼缕。
五
正如上述,楚墓下葬年代,李学勤先生认为约在公元前四世纪末,不晚于公元前300年,墓中竹简书籍的书写时间应早于墓的下葬,至于书的著作年代自然更要早些;而王葆玹先生则认为,郭店楚简的抄写约在公元前278年与公元前265年之间,墓的下葬,也在同一时期。综合李、王二先生的说法,从简书的抄写到楚墓的下葬,可以假定一个较为宽泛的时代断限,即公元前350年到前250年之间。那么,在所假定的这个年代断限之中,某些历史现象是值得注意的。《吕氏春秋·淫辞》《公孙龙·迹府》《孔丛子·公孙龙》均载公孙龙辩于平原君所而绌于孔穿之事。公孙龙为当时著名辩者,以“白马非马”驰誉于诸侯。之所以绌于孔穿,就在于公孙龙“臧三耳甚难而实非,臧两耳甚易而实是”,所谓“辞胜于理,终必受绌”[12]。公孙龙的“受绌”并被指斥为“苛察缴绕”,惠施“历物十事”的失传,以及邹衍的“大九州说”,“王侯大人初见其术,惧然顾化,其后莫能行之”,皆不是偶然的孤立现象,说明当时“王侯大人”对于抽象的玄辩失去兴趣。考《吕氏春秋》《应言》及《审应》载公孙龙说燕昭王、赵惠文王偃兵;又,平原君卒于赵孝成王十四年(前252),此后载籍不见公孙龙事迹。则公孙龙生活的年代大致可定,约在公元前352年至前252年之间。这个年代的上下断限与楚墓简书的抄写及下葬的年代是非常吻合的。
《简书老子》几乎没有关于“道”的玄虚议论而大抵为治国修身的格言轨论及人生训诫。仅甲组抄有“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一节。但本节有“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王居其一”数句,显然,抄写者具有儒家“尊王”思想,故老子这几句话听起来格外入耳。《简书老子》的抄写者,不取《老子》一书中抽象玄理之说,除了抄写者个人的思想因素之外,当然与时代风气不无关系。
尤其值得玩味的是,《简书老子》甲组(也是抄写者认为最为重要的一组)劈头一句便是“绝智弃辩,民利百倍”,与帛书及通行本《老子》十四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意义迥别,联系上述时代风气,很难说这不是出于简书抄写者的有意更改。
众所周知,除了个别无关紧要的文句之外,《简书老子》的突出异点是“绝智弃辩”与“绝伪弃(诈)”;[13]帛书及通行本《老子》作“绝圣弃智”“绝仁弃义”。论者认为,这体现出帛书本或通行本对简本的发展。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这正是简抄本晚出的明显徽标。老子生当春秋末季,他极力抨击的就是礼乐仁义的既往文化传统。而至于战国,这种传统已经荡然无存。顾炎武《日知录》卷13“周末风俗”条曰:
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戊寅之岁,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又一十七年,安王十六年(前386年)乙未之岁,初命齐大夫田和为诸侯。又五十二年,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丁亥之岁,六国以次称王,苏秦为从长。自此之后,事乃得而纪。自《左传》之终以至此,凡一百三十三年,史文阙轶,考古者为之茫昧。如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顾氏原注:《史记·秦本纪》:“孝公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于逢泽,以朝王。”盖显王时。)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史之阙文,而后人可以意推者也。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
此诚如顾氏原注所引李康《运命论》之言:“文薄之弊,渐于灵景;辨诈之伪,成于七国。”仁义信礼,荡然无存;尔虞我诈,奸伪朋生;辩士腾口,说客鼓舌。当此“礼崩乐坏”“仁义”无存之际,抨击“仁义”未免无的放矢。相反,传统反过了头就要重新呼唤传统。在这种时代氛围之中,简书的抄写者当然不会再反“仁义”,而是回过头来矫枉过正。因此他要“绝智弃辩”,他要“绝伪弃(诈)”。如果老子的时代就开始抨击要到战国时代才出现的社会病,那才是不可思议的。可见认为《帛书老子》是《简书老子》的发展,正好本末倒置。
应该说明的是,古人抄书有没有篡改古书的可能?答案是肯定的。倘若古人抄书没有篡改古书的可能,那么,古人同引一书,何以彼此互异?姑且不论古人并无今日之所谓版权的概念,即使是所谓经过“圣人”编定的“经书”,也有人敢干删改。如宋代王柏,即以删《诗》名家。幸而当时王柏的政治地位与学术地位都不高,没有一手遮天的势力,否则,我们今天所能读到的《诗经》,就只能是由王柏所删定的本子了。因此,郭店墓主所抄的《老子》,不仅是摘抄,而且是根据某种思想所篡改的摘抄本。幸亏此公政治地位与学术地位皆微不足道,否则,我们今天所读到的《老子》就有可能只是郭店简书这样的《老子》了。当然,这种假设是不可能成立的。但古人篡改古书,尤其是在先秦,各种书籍尚未完全定型的情况下,应该说是十分普遍的现象。随着考古的不断发展,或者还会发现更多不同的《老子》抄本。
六
《老子》一书的基本思想是由春秋末年的老聃所开创的,流传过程中不免后人附益,但这种附益不可能改变其思想的原创性。道理很简单,如果篡改失真,就不可能以《老子》之名而流传。因此,《帛书老子》及通行本中的抽象“道”论,也很难说是后来的发展与深化,而不是老子的思想所固有。老子的“道”论,是继承前人的思想资料而建立起来的哲学体系,尤其是古代天象历法即所谓“天道”学说对老子的影响更为直接。老子退隐之前乃王朝史官,掌管天文历法,是古代史官所谓“司天”的职能之一。由其职业的熏染而构建自己的思想体系是顺理成章的。而“天道”学说与老子“道”论的亲缘衍生关系也是相当明显的。老子描述他心目中所存想的那个“道”说:
视之而不见,名之曰微;听之而不闻,命之曰希;捪之而弗得,名之曰夷。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一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寻寻呵不可名也,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忽恍。随而不见其后,迎而不见其首。(《帛书》十四)
这里所描述的“道”,其实是一个永恒的时间过程。因为时间不是物质性实体,不能以空间认知方式去感知时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捪而不得”,[14]故老子曰:“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笼统的属性就是无形无声无质。但它又是日以继夜,夜以继日永恒流转与推移的。“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犹言其先不明,其后不暗。皦昧明暗,永远庚续相承,永无间断。因此,它是“寻寻(绳绳)不可名”之“一者”。[15]而“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忽恍”,正是时光这物事最为贴切的描述。为了把握时间之进程,人们发明了白天所用的日晷与夜间所用的滴漏,变“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为“有状之状,有物之象”;通过有形有声有质把握无形无声无质。[16]而史官的“授时颁历”,正是尽可能最大限度地把握时间的进程。由此可见,老子之“道”与古代天文历法之“天之道”的渊承关系。
既然“道”是“寻寻(绳绳)不可名”之“一者”,则“其上”“其下”便只能是“其先”“其后”。“其先不皦,其后不昧”,就是“皦”“昧”相随,无所止息。这样,“道”的运动便是阴阳对转,反复回归。但这不过是“道”之运动的小循环,亦即是“天道”运动的小循环而已。除此之外,“道”的运动还表现为大循环,亦如“天道”运动的大循环。老子曰: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呵寥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也,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帛书》二十五)
这段文字,郭店《简书老子》甲本亦有抄录,文字稍异,但无关大旨。而流传本“独立而不改”为对文偶句,作“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与《帛书》甲乙二种以及郭店《简书老子》甲组均不相同,足证“周行而不殆”为后人所增。不过,此句虽为后人所增,但并非无缘无故,乃以下文“曰大曰逝曰远曰反”之意而补入。“道”“逝”而“远”,“远”而后“反”,“反”而后再“逝”,再“逝”而后再“远”,再“远”而后又“反”,如此循环往复以至于无穷,岂非“周行不殆”而何?远反周行不殆,相对于皦昧寻寻相续之小循环,此大循环也。不过,无论小循环还是大循环,它们共同的特征都是“反”。因此,老子曰:
反也者,道之动也。(《帛书》四十一)
不难想象,这皦昧寻寻相续的小循环就是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循环往复;而这远反周行不殆的大循环便是冬去春来春来冬去的周而复始。也不难想象,正是皦昧寻寻相续的小循环形成了远反周行不殆的大循环。因此,“反者道之动”,正是建立在无限的小循环基础上的无限的大循环。因此,老子之“道”与“天道”学说即古代天文历法之学有着十分密切的渊承关系。
当然,论者也可以说,太史儋也是史官,为什么那些“道”论就不能是太史儋的发展?不错,太史儋固然是史官,但老子“道”论的隐士特征不是太史儋所能“发展”得出来的。
本文结论
《简书老子》的发现,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但这种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老子》一书的版本校勘方面,可以解决诸如“无为而无不为”之类的学术纠纷以及有助于某些文句的正确解读。而其思想史或学术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对墓主人及其时代的研究上,与老子其人及《老子》其书终隔一层。因此,我们认为,研究老子的思想仍当以《帛书老子》为主,参照楚墓《简书》本并不废汉魏以来的各种通行本。毕竟《帛书老子》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早的足本,而通行本则是《道》前《德》后编排最为合理的本子。
[1]关于《帛书老子》的基本特征及其学术价值,高明《帛书老子校注自序》言之甚详。
[2]郭沂《从郭店楚简〈老子〉看老子其人其书》,《哲学研究》1998年7期。
[3]尹振环《也谈楚简〈老子〉其书》,载《哲学研究》1999年第4期。
[4]李学勤《先秦儒家著作的重大发现》,《郭店楚简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14页。
[5]周风五《郭店竹简的形式特征及其分类意义》,《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二册,武汉大学1999年10月复印本。
[6]《礼记·月令》载仲秋之月,“养衰老,授几杖,行靡粥饮食”。汉代亦有“高年授王杖”之制。《后汉书·礼仪志》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餔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
[7]《郭店楚简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18页。
[8]王葆玹《试论郭店楚简的抄写时间与庄子的撰作时代》,《哲学研究》1999年第4期第18页。
[9]参见庞朴《竹帛〈五行〉篇比较》,《郭店 楚简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221—227页。
[10]《史记·周本纪》载太史儋见秦献公在周烈王二年(前374),与《秦本纪》载“献公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献公”相同,秦献公十一年即周烈王二年。
[11]庞朴《古墓新知——漫读郭店楚简》,同上书第8页。
[13]《简书老子》甲组“绝伪弃”之“”,笔者从陈伟先生说,释为“诈”字。陈说见《读郭店竹书〈老子〉札记(四则)》,《江汉论坛》1999年10期。
[14]《说文》:“捪,抚也,一曰摹也。”徐梵澄谓“捪即今之言扪”,说可从。
[15]《帛书》“寻寻”即通行本之“绳绳”,河上公注云:“绳绳者,动行无穷极也。”
[16]东汉李尤《漏刻铭》曰:“乃建日官,俾立漏刻,昏明既序,景曜不忒”,“昧旦丕显,敬听漏音”(严辑《全后汉文》卷五十),所言正是时间的把握(计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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