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崩乐坏”新论 ——兼论中华礼乐传统的连续性》
礼,是中国文明核心内涵,包括典章制度、行为规范和思想观念等层面。历代文献常常提到,周公“制礼作乐”,创制了中国文明规范,到孔子时代则出现了严重的“礼崩乐坏”。似乎从此之后,中国就大道浸没,陷入了无礼的状态。如果确是这样,如何理解此后历代的礼乐建设?深言之,中国有没有一以贯之的礼乐传统?这一问题既富于学术价值,又具有现实意义。不能不予以澄清。
一、春秋战国之际的“礼崩乐坏”
检索历代文献,古人使用“礼坏乐崩”“礼坏乐废”“礼坏乐缺”等词更为频繁,使用“礼崩乐坏”的反而不多。为了更符合今人用语习惯,本文仍旧使用“礼崩乐坏”一词。
文献上“礼坏乐崩”大都指春秋战国之际。类似说法,不绝于书:
周衰,礼废乐坏,大小相逾。管仲之家,兼备三归。循法守正者见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谓之显荣。(《史记·礼书》)
周室陵迟,礼崩乐坏,诸侯恣行,竞悦所习。(《风俗通义·声音》)
夫子运偶陵迟,礼乐崩坏,名教将绝。(《孝经》邢昺疏)
所谓“礼崩乐坏”的具体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传统礼制被僭越。由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上下阶层的等级秩序被打破,原来为上层社会所独享的礼乐文化转移到某些新贵中去。“管仲之家,兼备三归”、季氏“八佾舞于庭”,按照商周旧礼根本无法享有礼乐的低级贵族对礼的普遍僭越,引起贵族文化维护者的强烈抨击。孔子讥谓:“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比较集中的文献有: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论语·季氏》)
诸侯之宫县,而祭以白牡,击玉磬,朱干设钖,冕而舞《大武》,乘大路,诸侯之僭礼也。台门而旅树,反坫,绣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礼也。故天子微,诸侯僭,大夫强,诸侯胁。(《礼记·郊特牲》)
盏,斝及尸君,非礼也,是谓僭君。(《礼记·礼运》)
第二,前代礼制被废除。东周时期,天下分裂割据,社会混乱,“诸侯失制,号令自己,其名不一”,“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有变易”。这种情况下,商周以来实行的诸多旧礼,到春秋战国时期不再流行了。这就是后代常说的“周衰,礼多亡失”。旧礼亡失,社会上出现大量“非礼”现象,例如:
大夫而飨君,非礼也。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由三桓始也。天子无客礼,莫敢为主焉。君适其臣,升自阼阶,不敢有其室也。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夷王以下。(《礼记·郊特牲》)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礼记·檀弓上》)
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礼记·檀弓下》)
这是一个变动不定、除旧布新的时代,旧礼制遭到破坏,或被僭越,或被损益,出现了大量前代未见的“违礼”行为。“三礼”文献常见所谓“由……始”“始于……”的记载,都说明新的行为方式正在诞生,例如:
庭燎之百,由齐桓公始也。大夫之奏《肆夏》也,由赵文子始也。(《礼记·郊特牲》)
世柳之母死,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为之也。(《礼记·杂记下》。郑注:“亦记失礼所由始也。”)
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礼记·檀弓上》)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士之有诔,自此始也。(《礼记·檀弓上》。郑注:“记礼失所由来也。周虽以士为爵,犹无谥也。殷大夫以上为爵。”)
丧慈母自鲁昭公始也。(《礼记·曾子问》)
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礼记·杂记下》)
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官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礼记·杂记下》。郑注:“亦记失礼所由也。”)
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礼记·杂记下》。郑注:“记士失礼所由始也。”)
类似例子不胜枚举。孔子遭逢此时,他以“从周”之志,追怀商周礼乐文明,终生努力,孜孜于“复礼”“正乐”“正名”,成为泽被万世的文化伟人。
关于先秦时期礼崩乐坏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后人有多种描述,最具代表性的概括是顾炎武的《论周末风俗》:
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时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
顾炎武将此种变化集中归于春秋战国之际的133年间,指从《左传》终篇(鲁哀公之亡),到六国依次称王、苏秦为纵长(周显王三十五年),即前468年至前334年。顾氏说法中的起止时间相当具体。实际上,礼崩乐坏的时间很难做出具体的划定,历代文献的说法也相当模糊,归纳起来,历代有以下几种说法。
第一种,周幽王、厉王时期,即西周末年。例如,《礼记·礼运》:“我观周道,幽、厉伤之”。《汉书·儒林传》:“周道既衰,坏于幽、厉。”董仲舒的《天人三策》中说道:“夫周道衰于幽、厉,非道亡也,幽、厉不繇也。”《通典》也说:“洎乎幽、厉衰微,秦焚六籍,图写纷杂,记注混淆。”
第二种,笼统地称为“周衰”。例如,《史记·礼书》:“周衰,礼废乐坏。”《礼记·王制》:“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孔疏:“《春秋》之时,周衰礼废。”《汉书·五行志下》:“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汉书·艺文志》:“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二者相与并行。周衰俱坏,乐尤微眇。”
第三种,鲁哀公和孔子之世。例如,《论语·微子》何晏《集解》引孔传:“鲁哀公时,礼坏乐崩,乐人皆去。”将其定为鲁哀公(前521—前468)。清人皮锡瑞说:“东迁以后,礼坏乐崩。”司马谈对司马迁的临终嘱托中提到:“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司马迁继承了这种说法,把礼乐之废,与幽、厉之衰结合起来:
夫周室衰而《关雎》作,幽、厉微而礼乐坏,诸侯恣行,政由强国。故孔子悯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
这也是历代最常见的说法。因为它将幽厉之衰、东周之乱、礼崩乐坏,与孔子的“复礼”“正乐”完整地结合起来,形成时间和文化上的历史逻辑。总之,在历代的礼学家看来,由于西周末年王道衰微,东周陷于礼崩乐坏的境地,到孔子之时达到高峰;孔子生而以振衰起弊为历史使命,重修礼乐,于是王道“自此可得而述”。历代经史文献基本都是采取的这种说法,“礼崩乐坏”或“礼坏乐崩”遂成为一个固定话语,被反复引用。
二、历代多有“礼崩乐坏”
然而,在中国历史上,除了上述特指的春秋战国之际外,还有很多时期也被认为出现了礼崩乐坏,相关说法主要见于史部和集部文献。其中以下几个阶段最为明显。
1. 秦朝。秦朝焚书坑儒,设挟书令,“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且以法家治国,“若欲有学,以吏为师”。所以,历来认为秦朝反对礼乐,禁绝礼乐,是礼崩乐坏的集中时期。《通典》非常明确地说,“秦灭礼学”。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十二年(56)封禅泰山,其石刻文曰:“秦相李斯燔《诗》《书》,乐崩礼坏。”认为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是礼崩乐坏的制造者。类似说法还有:
及其衰也,诸侯逾越法度,恶礼制之害己,去其篇籍。遭秦灭学,遂以乱亡。
圣人之至德丧矣,先王之要道亡矣,陵夷踳驳,以至于秦。秦政奋豺狼之心,划先代之迹,焚《诗》《书》,坑儒士,以刀笔吏为师,制挟书之令。
宋代人沿用了这一话语,在张载和洪迈的文字中有明确表述:
自周衰礼坏,秦暴学灭,天下不知鬼神之诚,继孝之厚,致丧祭失节,报享失虔,狃尚浮屠可耻之为,杂信流俗无稽之论。
秦为无道,削仲尼之迹,绝周公之轨,礼坏乐崩,王道不通,张诽谤之网,以为汉驱除。
由于秦朝的破坏,儒家礼制到汉代前期都没有得到恢复。虽然有故秦博士叔孙通将旧礼传承于西汉朝堂,但民间社会对礼仪的了解相当有限;加之黄老流行,尚俭去繁,礼制缺失应当是全社会的整体状况。所以,汉武帝才会有“今礼坏乐崩,朕甚悯焉”的感叹,这种感叹应当是非常真切的。
2. 两汉之际。经过西汉末年的大动乱,文化破坏严重,到光武帝统一天下时,已是“文书散亡,旧典不具”的残局。所以,东汉重新统一后的章和元年(87)春天,汉章帝诏书中说:“汉遭莽弊,礼坏乐崩,因循故事,多非经典。”“汉遭莽弊”,在范晔《后汉书·曹褒传》中又作“汉遭秦余”。“秦余”或是“莽弊”,似乎表明了两种可能性,即东汉统治者认为自己的政统是继自秦朝,还是继自西汉。
3. 东汉末年桓、灵时期。东汉后期,宦官外戚干预朝政,政治黑暗,导致黄巾起义,社会动乱。史籍中常常把东汉末年的桓、灵时期比喻为西周末年的幽、厉时期,如南朝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王粲》谓:“幽、厉昔崩乱,桓、灵今板荡。”二者都是礼崩乐坏的集中阶段。王夫之《读通鉴论》评论道:
桓、灵激之矣,奄竖激之矣,死亡接踵而激犹未甚,桓、灵奄竖不能掩其名也……圣王不作,礼崩乐坏,政暴法烦,只以增风俗之浮荡而已矣。
西晋末年郭璞说:“往者汉季陵迟,……尊卑礼坏,大伦遂乱。”指汉末人际关系混乱,尊卑礼制受到冲击。西晋时期的刘弘回忆说:“昔刘景升以礼坏乐崩,命杜夔为天子合乐,乐成,欲庭作之。”其意谓,如同东周时期礼崩乐坏而乐师四散、雅声不再一样,东汉末年的社会动荡也使得雅乐失传,刘表(字景升)命令当时硕果仅存的乐师杜夔来调试雅乐。
4. 魏晋南北朝“五胡乱华”时期。魏晋南北朝时,“五胡乱华”,天下丧乱,政权更迭频繁,礼崩乐坏在所难免。南朝萧梁普通六年(525),徐勉上《修五礼表》,大致概括了此前千年的礼乐变化,其中说到两晋南北朝的礼制变化:
至乎晋初,爰定新礼,荀顗制之于前,挚虞删之于末,既而中原丧乱,罕有所遗。江左草创,因循而已,厘革之风,是则未暇。
动乱时期,南方和北方礼制都遭到破坏。南方礼制草创,中原陷于北胡,其礼制也熏染朔漠之风,《旧唐书》谓:
自永嘉之后,咸、洛为墟,礼坏乐崩,典章殆尽。江左掇其遗散,尚有治世之音。而元魏、宇文,代雄朔漠,地不传于清乐,人各习其旧风。
北魏永平三年(510),太常卿刘芳上书说:
晋氏失政,中原纷荡。刘石以一时奸雄,跋扈魏赵,苻姚以部帅强豪,趑趄关辅。于是礼坏乐隳,废而莫理。大魏应期启运,奄有万方,虽日不暇给,常以礼乐为先。
可见,身逢其世、身处其中者也深知那是一个礼崩乐坏、礼义堕废的时代。东魏讨伐南朝陈梁,军司杜弼起草了著名的《移梁檄文》,其中便攻击梁朝“政散民流,礼崩乐坏”。
这一时期出现了很多礼学大师,礼学研究和礼仪实践并非完全中断。但是,儒家经义整体上受到玄学和佛学冲击,礼学也在所难免。当时人就曾批评玄学对礼学的负面影响,例如,“崇儒抑俗”的范宁说:“王(弼)、何(晏)蔑弃典文,不遵礼度,游辞浮说,波荡后生,饰华言以翳实,骋繁文以惑世。缙绅之徒,翻然改辙,洙泗之风,缅焉将坠。遂令仁义幽沦,儒雅蒙尘,礼坏乐崩,中原倾覆。”
经过魏晋南北朝400年的动荡,到隋朝统一时,礼制之坏废相当严重,开皇二年(582),颜之推上疏请求重建雅乐时,便说“礼崩乐坏,其来自久”。
5. 唐末五代。唐末五代时期中国再度陷入分裂和动荡,朝代更迭频繁,文化遭到破坏,礼乐废弛,连朝廷上朝奏事的制度都出现了混乱,“自唐末丧乱,朝廷之礼坏,天子未尝视朝,而入阁之制亦废”。欧阳修认为五代的时代风貌,就是“干戈兴,学校废,而礼义衰,风俗隳坏”。他对五代时期的礼乐败坏,有强烈感叹:
寒食野祭而焚纸钱,居丧改元而用乐,杀马延及任圜,则礼乐刑政几何其不坏矣!至于赛雷山传箭而扑马,则中国几何其不夷狄矣。可谓乱世也欤!
五代之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庙、朝廷,人鬼皆失其序,斯可谓乱世者欤!自古未之有也。
与欧阳修同时代的司马光对五代的看法完全相同:“凌夷至于五代,天下荡然,莫知礼仪为何物矣!”
6. 明清之际。明清之际的变化,不仅涉及民族矛盾,还涉及文化变革,士大夫多所感叹。例如顾炎武就曾说:
今之学者生于草野之中,当礼坏乐崩之后,于古人之遗文一切不为之讨究,而曰礼吾知其敬而已,丧吾知其哀而已,以空学而议朝章,以清谈而干王政,是尚不足以窥汉儒之里,而何以升孔子之堂哉?
顾氏认为,清初学者正处于礼坏乐崩之后,不能以空学清谈为务,而应当精研古礼,由汉学而得孔儒真义。顾氏稍后的张永铨,看到清人热衷于祭拜释氏佛祖、道教诸天,而文庙萧条,对孔子的春秋丁祭相当淡漠:
今日吾邑文庙之祭器大半遗亡,乐器则无一存者,礼坏乐崩,圣人在天之灵,亦必不享。
于是他建议恢复郡学,延请乐师训练舞生。可见,礼乐之器遗失,祭礼不兴,是清代基层文庙礼崩乐坏的普遍表现。
以上讨论表明,历史上很多时期都出现过所谓“礼崩乐坏”问题,尤其是王朝末年、动乱时期,无可避免地造成礼乐坏废、道德陷溺,时人或后朝的士大夫常常发出“礼崩乐坏”的感喟和抱怨。它并非春秋战国之际的独特现象。
三、“礼崩乐坏”之说不限于华夏—汉族
春秋时期,秦国和楚国尚在中原华夏之外,其礼乐文明的程度显然低于中原。楚人多次自称“蛮夷”。周夷王时,楚国国君熊渠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然而,实际上楚人礼乐制度相当发达,春秋晚期楚国已有成型的《祭典》,有系统的冠、婚、丧、祭、军、朝聘、宴飨诸礼。“秦人无礼”的旧说,也被考古发掘所否定。秦人有系统的畤坛郊天系统,有完整的宗庙系统,朝聘、会盟、婚姻、丧葬、祭祀等都依礼而行。正如韩愈《原道》所说,《春秋》笔法在处理华夷关系时,其原则是“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华夷之辨”的根本依据是礼乐的有无,而不是血缘、地缘和族群的差异。正如唐代皇甫湜《东晋正闰论》所说:“所以为中国者,礼义也;所谓夷狄者,无礼义也。”
历史上的所谓“夷狄”政权,也讲“礼崩乐坏”。十六国之一的北燕,是胡化的汉人政权,其文成帝冯跋也是胡化的汉人。《晋书》记载,冯跋曾下诏书曰:
自顷丧难,礼崩乐坏,闾阎绝讽诵之音,后生无庠序之教,子衿之叹复兴于今,岂所以穆章风化,崇阐斯文!
北魏是鲜卑拓跋政权,其御史中尉王显在奏书提到:
自金行失御,群伪竞兴,礼坏乐崩,彝伦攸斁。大魏应期,奄有四海。高祖孝文皇帝以睿圣统天,克复旧典。
本是“北狄”的鲜卑拓跋氏认为,“五胡乱华”导致礼崩乐坏、伦常败乱,而只有自己的族群统一北方,继承了华夏典章制度,于是以礼乐正统自居。与其他华夏正史一样,《魏书》也设有《礼志》,其文开篇就说:
自永嘉扰攘,神州芜秽,礼坏乐崩,人神歼殄。……治身不得以造次忘,治国庸可而须臾忽也。初自皇始,迄于武定,朝廷典礼之迹,故总而录之。
鲜卑拓跋部族不仅批评中原礼坏乐崩,而且指出,北魏太祖、高祖、世宗、肃宗历代都曾制礼作乐,朝廷典制,史迹可循。
如前所述,胡汉杂糅的东魏政权中,军司杜弼受命作《移梁檄文》,攻击南方汉人萧梁政权“政散民流,礼崩乐坏”,其中一个主要口实是“梁主废立失所”,即指责其梁武帝萧衍与昭明太子萧统产生嫌隙,废嫡立幼,改立萧纲为太子。嫡长子制是儒家礼制的根本,《移梁檄文》说明鲜卑政权的汉化程度之高,对华夏礼制的认同之深。
永安二年(529),北魏杨元慎讥讽南方的东晋六朝政权不知礼乐,而北方政权才是礼乐正脉:
礼乐所不沾,宪章弗能革,虽复秦余汉罪,杂以华音,复闽楚难言,不可改变。虽立君臣,上慢下暴。……卿沐其遗风,未沾礼化,所谓阳翟之民不知瘿之为鬼。我魏膺箓受图,定鼎嵩洛,五山为镇,四海为家。移风易俗之典,与五帝而并迹;礼乐宪章之盛,凌百王而独高。
钱钟书在《管锥篇》中,对于礼义为上,华、夷互相转化的现象详有梳理,兹不赘引。
契丹辽朝也有礼仪,《辽史》有《礼志》4卷、《乐志》1卷、《仪卫志》4卷。其《礼志》谓:“太祖克晋,稍用汉礼。……国史院有金陈大任《辽礼仪志》,皆其国俗之故,又有《辽朝杂礼》,汉仪为多。”《辽史》也感叹:“《咸》、《韶》、《夏》、《武》之乐,声亡书逸,河间作记,史迁因以为书,寥乎希哉!”契丹辽朝在学习和杂糅汉人的舆服制度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仪卫制度。黄帝以降的舆服之制多有中断,《辽史·仪卫志》认为商周舆服之制完备,秦朝不用先王舆服之制,汉代礼文名存实亡,唐代多用周隋旧法,五代朝服与常服不分。这些观点,与汉人朝廷对前代礼崩乐坏的批评口吻完全相似,其预设前提是,契丹族的礼仪制度远绍三代商周的礼乐文脉,具有正统性。
《金史》也有《礼志》11卷、《乐志》2卷、《仪卫志》2卷、《舆服志》3卷。《金史·礼志》批评金宣宗完颜珣时期,内外受困,疆宇日蹙,于是礼制亡失严重:
图籍散逸既莫可寻,而其宰相韩企先等之所论列,礼官张暐与其子行简所私著自公纪,亦亡其传。故书之存,仅《集礼》若干卷,其藏史馆者又残缺弗完……。
《元史》有《礼乐志》5卷、《祭祀志》6卷、《舆服志》3卷。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命刘秉忠、许衡始制朝仪开始,礼制才渐齐备,但其中“多用本俗”。与契丹人一样,蒙古人也认为自己的礼乐制度继承了周代礼乐正脉,《元史》对之大有追溯:
前圣之制,至周大备。周公相成王,制礼作乐,而教化大行,邈乎不可及矣。秦废先代典礼,汉因秦制,起朝仪,作宗庙乐。魏、晋而后,五胡云扰,秦、汉之制亦复不存矣。唐初袭用隋礼,太常多肄者,教坊俗乐而已。至宋,承五季之衰,因唐礼,作太常因革礼,而所制大晟乐,号为古雅。及乎靖康之变,礼文乐器,扫荡无遗矣。
对于宋代靖康之乱后的礼乐破坏,《元史》不无叹息。元朝的五礼,大都遵行蒙古习俗,惟祭祀稽古遵儒,郊庙之仪,礼官特别详慎,基本未废旧礼。但是元世祖以来,皇帝大多难于亲自郊天。“至大间,大臣议立北郊而中辍,遂废不讲。然武宗亲享于庙者三,英宗亲享五。晋王在帝位四年矣,未尝一庙见。文宗以后,乃复亲享。”《元史》的这段记载,也暗含着对皇帝郊天不勤的批评。
总之,即使非华夏—汉族的少数民族政权,其统治者和士大夫也经常感叹礼崩乐坏。一方面,抱怨其本族内部的礼仪制度在某些时期出现废弛;另一方面,又常常以华夏礼仪文化的正统继承者自居,抱怨和批评前代或者当下汉人政权的礼乐废弛、伦常败坏,从而树立其政权的合法性。
四、礼制重建与中华礼乐传统的连续性
以上梳理说明,“礼崩乐坏”固然是儒家学说中的一个基本话语,特别指向春秋战国之际,但是,它也是历代统治者和士大夫不断感叹和抱怨的常见话语。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发出如此感叹和抱怨呢?
我们认为,这种感叹和报怨所反映的文化心理,正是对中国礼乐传统的认同和对礼乐文脉连续性的维护,反映了统治者和士大夫想要振衰起弊、重建礼乐的决心和努力。
制礼作乐,是儒家关于文化统一和文化重建的基本话语。《礼记·乐记》谓:“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据说,周公相辅武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七年,致政于成王”(《礼记·明堂位》)。制礼作乐的功效,《乐记》有论:
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
通过制礼作乐,天地、君臣、贵贱、尊卑、大小这些社会秩序都得到确立,才可以“行政”。“天子学乐辨风,制礼以行政;诸侯学礼辨官政以行事,以尊事天子”(《大戴礼记·小辨》),对于统治者来说,制礼作乐是建立朝代后非完成不可的文化建设。
西汉初年,针对秦朝的文化破坏,一俟社会安定,便开始了修正礼乐,纠正风俗。《汉书·礼乐志》记载,西汉初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到汉文帝时,贾谊以为当时风俗败坏,“废礼义,捐廉耻”,甚至弑杀父兄,盗攘庙器,他强烈呼吁“定制度,兴礼乐”,以实现“诸侯轨道,百性素朴,狱讼衰息”的社会效果。可是此时距离汉代建国仅20余年,还来不及重建礼乐。直到汉武帝时,还在感叹礼崩乐坏,于是他在元朔五年(前124)六月下诏,将礼乐重建定为首务:
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悯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焉。
这一番努力,与独尊儒术、更始革新的历史洪流合为一体,才造就了西汉中后期的儒学复兴,造就了政治和社会上的“昭宣中兴”。从刘邦建国,到武帝兴礼,经历了100多年。
东汉初年,光武帝重建礼乐,大小礼制皆征询张纯意见。建国约半个世纪之后,汉章帝也发起了一场举遗兴礼的运动。元和三年(86),他下诏让大臣们进献礼制:“汉遭秦余,礼坏乐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观省,有知其说者,各尽所能。”庆氏礼学的传承人曹褒受命制定礼制:
(曹)褒既受命,乃次序礼事,依准旧典,杂以《五经》谶记之文,撰次天子至于庶人冠婚吉凶终始制度,以为百五十篇,写以二尺四寸简。其年十二月奏上。帝以众论难一,故但纳之,不复令有司平奏。会帝崩,和帝即位,褒乃为作章句,帝遂以《新礼》二篇冠。
这部《新礼》虽然由于皇帝崩薨而未及施行,但东汉前期挽救礼崩乐坏局面、重建礼乐制度的文化措施无疑起到正面作用。“三代以下风俗之美者,无过于东京。”历代学者多称东汉风俗醇美,恐怕与东汉前期几代君主制定礼乐、提倡礼义不无关系。
类似礼制重建的现象,在历史上不断重演。即使在动乱年代,也不例外。南朝齐梁时期便设有修礼局,屡修屡废,天监元年(502),梁武帝下诏云:“礼坏乐缺,故国异家殊,实宜以时修定,以为永准。”尚书仆射沈约等人建议,各地举荐专家,修撰五礼,若有疑者,依汉代石渠阁、白虎观会议办法,由皇帝称制临决。当然,由于岁月动荡和国祚短促,这些努力并不一定真正实施。而一旦结束战争,走向和平,便重启礼制重建工作。例如,隋文帝统一天下后,极力重建丧服制度。他鉴于“礼坏乐崩,由来渐矣。……近代乱离,唯务兵革,其于典礼,时所未遑”的现状,规定对于父存而母丧的丧服为“依礼十三而祥,中月而禫”(当时实行的是“十一月而练”),解决了丧服制度的混乱。
历代统治者在建国前期,都让礼学家们“考论同异,博采古今,以成一代之典”。北魏道武帝、北魏宣武帝、北宋哲宗、北宋徽宗、元武宗、明朝太祖等时期,或君或臣,制定礼典时都曾有过如此努力。
如果说,历代统治者抱怨礼崩乐坏,要在本朝制作一个垂范后世的制度体系,是出于皇权统治的需要,那么,士大夫们对于礼崩乐坏的批评,则是出于担当道义、传承文脉的历史使命。例如,在欧阳修、司马光等儒家精英看来,五代时期是礼崩乐坏的衰世。欧阳修本身做过礼部侍郎,他对已有的官修《五代史》甚不满意,决意重修《五代史》,就是要用春秋笔法对唐末五代的礼崩乐坏加以贬斥。在这部私修史书中,他专设《一行》《唐废帝家人》《义儿》等传,以表彰乱世中的忠臣义士;同时,对于一生事四姓、历十君还自称“长乐老”的冯道大加挞伐:“予读冯道《长乐老叙》,见其自述以为荣,其可谓无廉耻者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也对冯道大为不齿,批评他“历五朝、八姓,若逆旅之视过客,朝为仇敌,暮为君臣,易面变辞,曾无愧怍”。清代马福安《读曲礼》一文呼吁,士大夫要勇担推广礼教的责任:“吾见礼教之兴,不必俟读法悬书,而后浃于民心也,是在有风俗人心之责者加之意而已。”也是此意。
如上所言,历代统治者和礼学家都致力于制作的“一代之典”,他们都博采古今,考论异同,应当是“万世永准”,然而,为什么会多次出现“礼崩乐坏”,而又需要屡次重建呢?这必须从礼的本质和要素加以分析。广义的礼,包括礼器、礼典、礼仪、礼俗、礼法、礼学、礼义等层面。它们基本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礼义,即与农业社会、宗法制度相适应的等级秩序、价值观念,属于形而上的部分,它们最稳定而少变化;二是由之衍生出的典章制度、行为规范,属于形而下的部分,它们则可能随着用礼者和行礼者的变化而变化。一种典章制度、行为规范,若行之日久,加之社会动乱、族群融合等因素,必然产生淆乱、废弛,这就是“礼崩乐坏”。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发生过多次这种形而下的礼崩乐坏。于是,一旦改朝换代,用礼和行礼的主体发生变化,便要重建与自己相适应的礼。这就是所谓 “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五帝不相复礼,三代不同法”。例如,战国时期,士人崛起,各国竞相变法,毁礼而立法,看似两种意识形态的斗争,实际上,法家之法也是另外一种礼。一个新兴的士阶层,用一种礼(法)取代了另一种礼。
历代屡次发生礼崩乐坏,却又屡次得以重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形而上的礼义部分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即使在五代、明末这样人心陷溺、价值混乱的时代,礼所体现的等级秩序和主流价值观念仍然得到大多数中国人的认同。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其或继周者,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也是历代礼制重建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华礼乐文脉具有从未中断的连续性。
无可否认,礼乐文脉会出现障蔽、抑制和淆乱的现象,历史上多次发生。对此,王夫之在其名著《宋论》中有精彩论述:
光武之兴道艺也,雅乐仪文,得之公孙述也。拓拔氏之饰文教也,传经定制,得之河西也。四战之地,不足以留文治,则偏方晏处者存焉。蒙古决裂天维,而两浙、三吴,文章盛于晚季;刘、宋、章、陶藉之以开一代之治,非姚枢、许衡之得有传人也。繇此言之,士生礼崩乐圮之世,而处僻远之乡,珍重遗文以须求旧之代,不于其身,必于其徒,非有爽也。
根据王夫之的论述,礼乐传承、重建的机制除了朝廷制礼作乐和草根日常践行之外,士大夫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举光武帝从边远的公孙述转求雅乐仪文、拓跋氏从边远的河西转求文教经传之例,说明身处礼崩乐坏之时,士大夫应当避居僻乡,珍重遗文,保存文种,以备将来。这大概也是孔子所谓“人能弘道”(《论语·卫灵公》)。
五、结语
上文的讨论说明,“礼崩乐坏”固然是儒家学说中的一个基本话语,特别指向春秋战国之际,但是,它也是历代统治者和士大夫不断感叹和抱怨的常见说法。历史上很多时期都出现过所谓礼崩乐坏现象,尤其是王朝末年、动乱时期,无可避免地造成礼乐坏废、道德陷溺,时人或后朝的士大夫常常发出礼崩乐坏的感喟和抱怨。不仅华夏—汉族如此,少数民族士大夫也经常以华夏礼乐文化的继承者自居,感叹礼崩乐坏,抱怨和批评前代或者当下的礼乐废弛,伦常败坏。历代感叹和批评所反映的文化心理,正是对中国礼乐传统的认同和对礼乐文脉连续性的维护,反映了统治者和士大夫想要振衰起弊、重建礼乐的决心和努力。由此,客观上促进了中国历史上礼乐制度的多次重建和传承不辍。礼的内涵,分为形而下和形而上两个层次,前者或许会因时因人而代有变化,于是出现所谓礼崩乐坏现象,但后者即礼义却相对稳定,这正是中华礼乐文脉得以连续和传承的文化基础,也是“礼仪之邦”得以成立和维系的文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