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中心为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由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初录工作。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复试中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并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复试小组对其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 3)×55%+(外语复试成绩×10%+专业复试成绩×90%)×45%,复试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百分制)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学校在复试阶段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者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月13日上午体检(地点信息学部校医院)。
报到: 2015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
外语复试:2015年5月12日下午2: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综合复试:2015年5月12日下午3: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2、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本中心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