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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中心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天瑜 副组长: 郭齐勇、杨华

成 员:傅才武、聂长顺、张杰、司马朝军

2、职责: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查。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外语

两门业务课

总分

60分

60分

205分

招生计划数3人。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能力测试。口语和外语文字翻译。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复试小组对其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20分钟。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其中复试外语占5%。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总评成绩等。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导师提名复试

导师在上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具有线下10分提名复试权(单科和总分差分合计),有1个招生指标且无合格上线生源的导师,最多可提名2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

体检

学校在复试阶段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者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月13日上午体检、报到。

九、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

外语复试:2012年5月13日下午2: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综合复试:2012年5月13日下午3: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2、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本中心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用:按学校规定交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还需交加试费200元(2门课)。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