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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校200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6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完成“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1、复试基本分数线:

外语

两门业务课

其余科目

(含政治、两门加试业务课)

备注

文科

60分

60分

60分

55分

60分

60分

获得硕士学位满五年

说明:获学位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31日。

2、招生计划:5人

3、上线人数:6人

4、复试比例:120%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分英语、日语两组,主要考察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常识,英语组:吴根友、胡治洪;日语组:杨华、李少军。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及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20分钟。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专业占面试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复试若发现有思想品德问题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我中心据实决定。

六、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

外语复试:2006年5月17日上午9: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专业复试:2006年5月17日下午2: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复试名单请上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网查询。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奖证书、最后学位、学历证书

3、复试费用:100元(同等学历加试两门,每门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