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中心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成立若干专班,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设备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按照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主要负责考生咨询、考生资格审查、组织协调考务工作、信息公开、发放录取通知等工作,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工作人员与考生的健康绿码检查和体温检测工作,工作场地当天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预备好充足的防护用品供工作人员与考生使用等。
二、候选人确定
(一)外语水平基本要求
学校不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根据考生提交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2.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3.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为英语专业;
4.本人在国外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有英文文章。
(二)确定候选人
中心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专家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上述外语水平基本要求的考生的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学术科研成果、科研计划及培养潜力打分,再综合学习成绩、研究生毕业论文、推荐人的推荐意见等相关信息后,做出评议结论。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核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综合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中心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考核期间考生需注意自我防疫,凭通行绿码参加考核,如有与防疫相关的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中心。
(二)时间地点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
5月7日(周五)下午 |
中心研究生办公室205室 |
跨一级学科加试(笔试) |
中心教室 |
学术素养考核(笔试) |
5月8日(周六)上午 |
外语水平考核(面试) |
5月8日(周六)下午 |
创新潜质考核(面试) |
请候选人实名加入综合考核QQ群(群号:609572737),详细安排将在群中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保持手机畅通,中心会逐一电话联系,通知综合考核相关事宜。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根据情况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①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②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须本人签名);
③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中心还须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验证结果界面须打印留存,并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④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一);
⑤《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调查表》(附件二)。(表中须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详细评价,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四)综合考核内容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须无亲属报考我校2021年本学科博士研究生。
1、学术素养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时间为90分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考核时间为每门60分钟。
2、外语水平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为听力和口语考核。
3、创新潜质考核:考察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①PPT汇报本人科研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简述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研究计划(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②考核专家组现场提问。
4、加试: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候选人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候选人参与面试的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3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综合考核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总成绩及单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少于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占30%)+外语水平(占10%)+创新潜质(占60%)
四、调剂
招生专业生源不足招生计划200%或一志愿专业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的,学院可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在一级学科内开展调剂综合考核。调剂综合考核前,提前公布调剂公告,明确相关要求。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并报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中心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中心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专业招生指标和考生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信息公开与公示
中心相关招生信息会在中心网上发布,候选人名单(附件三)公示3个工作日(2021年4月26日-28日),拟录取名单在中心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920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53821;Email:1174223500@qq.com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