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既是研究生培养的常规工作和必要环节,也是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13〕89号)、《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培养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13〕7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中心2022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一、组织管理
中心成立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与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中心2023-2024学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具体考核安排、考核结果审核公示、接受研究生申诉等各项工作。
二、考核对象
2022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考核内容与结果应用
(一)考核内容
1.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及道德品质状况;
2.研究生治学态度、专业知识基础及课程学习情况;
3.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与科研训练情况;
4.研究生科学研究的能力与学术创新潜质;
5.研究生身心健康状况等。
(二)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应用
1.中期考核良好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申请“2+3”硕博连读遴选。
2.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进入撰写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由指导教师安排好学位论文开题与写作工作。
3.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可依据相关程序作肄业处理,也可申请延期重新考核(重新考核时间至少推迟3个月),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作退学处理。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程序
(一)10月8日前:中心成立由3—7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中心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二)10月10日前:研究生将《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中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毕,并在“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中申报。
(三)10月13日前:中心组织考核,提出初步分流意见和明确考核等级。考核答辩会上,考核专家小组应认真审阅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研究生进行现场PPT汇报。考核专家小组全面考察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和学习科研情况,评定考核等级,并写出书面评语。
(四)对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由硕士生导师和考核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对于推荐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由接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跨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还应由接收单位和指导教师组织2门专业课的考核,并签署意见。
(五)10月17日前:中心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和分流意见进行复核,审核后将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的结果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启动学业预警机制,并依据相关程序明确做出延期考核或肄业的意见。
(六)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填写好的《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存入研究生个人人事档案;《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备案。
五、考核总结
中心高度重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后,召集导师等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和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不断探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