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研究生院划拨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指标,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划拔我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指标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录取专业等情况,初步确定招生指标为9名。其中中国史专业5名,中国哲学专业 2 名,中国古代文学专业 2 名。
录取分数线:与我校文、史、哲各相同专业分数线相同。
中国专门史专业:310分,其中政治不低于6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180分,总分不低于。
中国哲学专业:360分,其中政治不低于6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分别不低于100分。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370分,其中政治不低于60分,外语不低于60分,专业课分别不低于100分。
由于本中心今年上线考生不足,拟接收调剂考生0-7人,其中中国专门史专业0-3 人、中国哲学专业0-2 人、中国古代文学专业0-2 人。
申请调剂的考生,所报考专业必须与本中心接收专业相同,并达到本细则所规定的分数线。调剂申请均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填写《调剂申请表》,通过本中心和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进入复试。
初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阶段不进行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5%,外语测试占5%,满分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政治+外语+基础课)/5×0.60+专业综合面试×0.35+外语测试×0.05。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综合面试、外语测试两部分。专业综合面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语测试不少于10分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由我院自行组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本中心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1、考生在复试期间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3月27日上午 :报到、验证、交费(复试费100元)。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3、3月 27 日下午2:00,外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地点:统一安排标准化考试教室。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广大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