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中心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职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放录音笔试,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复试小组对其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20分钟。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9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阶段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有疑问者入学前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5月7日报到、体检。
外语复试:2010年5月8日下午2: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专业复试:2010年5月8日下午3: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2、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本中心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用:按学校规定交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还需交加试费200元(2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