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0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7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 组织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冯天瑜
副组长:陈文新、杨华
成 员: 张洁、谢贵安
职责: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记录员: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复试形式、内容进行科学设计、规范管理,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1、复试基本分数线:
| 外语
| 两门业务课
| 其余科目
(含政治、两门加试业务课)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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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 65分
| 60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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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计划:4人
3、上线人数:7人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主要考察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常识,英语组:吴根友、胡治洪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及科研成果原件、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20分钟。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专业占面试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复试若发现有思想品德问题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我中心据实决定。
六、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
外语复试:2007年5月16日上午9: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专业复试:2007年5月16日下午2:00,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
复试名单请上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网查询。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奖证书、最后学位、学历证书
3、复试费用:100元(同等学历加试两门,每门100元)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