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中心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本中心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中心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计划接收7人(中国哲学2人,中国古代文学3人,中国史2人)。实际接收人数可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统考可用计划数将于推免接收结束后在中心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90分以上;或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1、具有全国重点大学以上历史学、中国哲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教育背景的考生优先接收,接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跨学科推免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
2、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3、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预计2022年9月28日,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正式公告为准),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通过我中心2023年推免生预报名的考生(符合我中心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含夏令营“优秀营员”)须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后,于9月28日8: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第一志愿填报我中心,未在要求时限内填报志愿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回复我中心发出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时间须在9月28日14:00前,未在要求回应时限内接收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待录取。我中心将按照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考生应在要求填报志愿时限内上“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在要求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中心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灵活安排。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需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并根据规定内容填写《武汉大学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中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能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和录取
复试综合成绩、教育背景及基本情况评估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心理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上网公示十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七、拟录取推免生材料邮寄
拟录取推免生请按要求邮寄相关材料。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5日(以寄出时间为准,请使用顺丰或EMS寄送。)
邮寄地址:430072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5室 王老师,027-68753821(快递信件上请注明“推免生申请材料”)。材料包含:
1、本科成绩单及推免资格证明(均需加盖教务处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
2、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其中“思想品德表现”栏应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内容,缺一不可,须有本人所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公章;
3、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如为已见刊论文,请附上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页)、专利、出版物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的陈述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科研活动说明书、各类获奖证书等说明个人特别能力和成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