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心概况
中心学者
学术动态
项目简介
学者文章
学术会议
人才培养
中心简报
人文论丛
数字资源
媒体传真
 
  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  
  培养信息  
  学位信息  
  常用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招生信息 > 正文
  招生信息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稳妥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职责:配置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成立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技术支持、后勤保障、应急处理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

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并成立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工作专班。

配备充足人手,健全复核机制。在候选人名单产生、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确保准确。

三、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5人。

四、候选人确定

中心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候选人遴选原则,具体如下:

1.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专家考核组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等进行集体审核评分,其中教育背景占总评分20%、科研能力占总评分40%、培养潜力占总评分40%。

2.根据学校和中心博士招生精神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考核组的评议结果,集体讨论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所有候选人须于2023年3月20日9:00-11:00持相关材料至中心205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中心将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 下列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交学院留存)。①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②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③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④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2.《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

3.《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1)一份。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六、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考生需签订《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时间安排

1、学术素养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时间为90分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考核时间为每门60分钟。

2、外语水平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为听力和口语考核。

3、创新潜质考核:考察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①PPT汇报本人科研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简述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研究计划(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②随机抽取试题回答;③考核专家现场提问。

4、加试: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候选人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综合考核应充分,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

3月20日下午

学术素养

外语水平

3月21日上午

创新潜质

3月21日下午

(具体安排会在qq群内发布)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七、调剂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

(二)培养单位内调剂:因内部专业或导师生源不平衡,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可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本单位内部调剂,且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考生。考生调剂申请须经报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交研究生院备案。

(三)培养单位间调剂

生源不足的培养单位可接受校内调剂,调剂应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且外语水平须符合调入单位的要求,不得设置任何非学术性或歧视性要求。

接受调剂的培养单位应提前公布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和咨询联系方式等信息,接受调剂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申请培养单位间调剂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打印《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经调入、调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四)所有调剂考生需参加调入单位综合考核,若录取须占用调入单位招生计划。

八、录取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总评成绩及单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少于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占30%)+外语水平(占10%)+创新潜质(占60%)

(二)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内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四)学费及奖学金

详见招生简章。

(五)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与公示

中心相关招生信息会在中心网站发布,拟录取名单在中心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920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53821;Email:ricyjs@whu.edu.cn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