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办责任”,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成立复试工作专班, 统筹考虑复试录取、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工作。成立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划线原则及分数线
按照学校制定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根据各类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等情况,制定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接收数 | 统考上线人数 | 是否接收调剂 | 复试比例 | 备注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010102 | 中国哲学 | 55 | 50 | 90 | 90 | 340 | 3 | 2 | 0 | 是 | 差额复试,不低于120% | 优质生源奖励计划1,将根据调剂生源及复试情况进行分配。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55 | 55 | 100 | 100 | 363 | 4 | 3 | 0 | 是 |
060200 | 中国史 | 65 | 65 | 225 | / | 355 | 3 | 2 | 0 | 是 |
四、调剂政策
我中心所有学科专业接收相关与相近学科调剂,具体调剂政策详见我中心后续调剂公告。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二)资格审查
时间:拟定于4月10日,地点: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办公室(205),具体安排见后续调剂公告。
下列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交中心留存):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学生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等。中心安排专人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1、时间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10日,具体安排见后续调剂公告。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面试两部分,对考生的学业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满分均为100分,时间为每人不少于20分钟。
流程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考生自我介绍(通过PPT进行展示,包括学习经历及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时长不超过5分钟)——抽题回答——随机提问。
3、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与同等学历考生一样加试。加试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由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面试成绩两部分加权组成。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60% + 综合面试成绩×30% + 外语面试成绩×10%
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面试成绩中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五)复试费用:100 元/人,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录取类别及培养方式
我中心2023年全部招收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中心招生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将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在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实名向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办公室:027-68753821;17771844570(工作时间开通)邮箱:ricyjs@wh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7日